动力车间事故预案 下载本文

事故预案

3.2遇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请示停炉: 3.2.1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省煤器管、给水管、减温水管及部件泄漏,但能维持汽包液位时;

3.2.2锅炉汽温或受热面壁温超过极限时,经调整和降负荷,仍无法恢复正常时;

3.2.3流化床或返料器有结焦现象,虽经处理,仍难以消除时;

3.2.4锅炉给水、炉水或蒸汽品质严重低于标准,虽经处理仍难以恢复正常时; 3.2.5炉内的耐磨耐火材料脱落时;

3.2.6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联箱上的绝热材料脱落时; 3.2.7锅炉放渣管堵塞或返料器堵灰,经处理无法消除时; 3.2.8风机故障,不能维持正常运行时;

3.2.9空气预热器烟道积灰,除尘器故障,短期不能恢复时; 锅炉运行中事故预防;

1.防止炉膛及烟风道可燃气体爆炸

(1) 在可能存在易燃气体的烟风道和炉膛,装设防爆门。

(2) 确保锅炉油枪严密性良好,不往炉内漏油,油枪雾化良好,确保燃烧完全。

(3) 锅炉尽量避免长期低负荷和空气量不足的情况下运行。

(4) 加强煤质和颗粒度的分析并及时调整,避免燃烧不完全形成可燃气体沉积。

(5) 紧急停炉后,及时检查所有油门是否关闭,检查给煤机完全停运,停炉压火前,料层温度须降低至800~820℃以下、氧量提高到14.5%以上时方可酌情停运风机。

(6) 定期检查吹灰系统各阀门的严密性,点火系统的可靠性,确保系统阀门无泄漏,点火系统安全可靠。

(7) 加强锅炉观火设施和火检的维护,以保证其能正常投入运行。 2.防止锅炉尾部二次燃烧

(1) 锅炉尾部烟道各部测温元件在安装前必须认真校验,有校验合格证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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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运行中密切注意尾部烟道负压和温度的变化情况,异常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 加强旋风分离器的严密性和返料器的连续运行状态的检查,一经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4) 随时检查锅炉燃烧情况,不得出现锅炉冒黑烟和燃油雾化不良现象,一经发现立即调整。

(5) 经常定期校对锅炉尾部各热工仪表,及时更换损坏表记。 3.防止锅炉超压、超温

(1) 各压力、温度测量元件安装前,必须经过校验,有合格校验报告后方可安装。

(2) 锅炉进行水压试验前,必须做好防止超压的安全措施,确定泄压排放口并由专人负责到位。

(3) 试压所用压力表,精度等级符合电力行业试压标准,且经过有资质单位校验,试压期间,通讯联络工具必须可靠。

(4) 锅炉进行安全门调校时,要有可靠的泄压保证,所用压力表,精度等级符合电力行业标准,且经过有资质单位校验,调试期间,通讯联络工具必须可靠,同时要有压力设备管理单位、安全部门参加并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锅炉运行人员必须严密监视锅炉各部壁温、烟温和汽温,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决定更改参数。

(6) 对锅炉烟风调整挡板和减温水调节门,要在投运前进行认真调试和检查,有问题及时联系消除,运行期间要定期调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7) 运行中严格控制蒸汽压力,绝不允许达到或超过安全阀动作压力; (8) 定期校验蒸汽压力表,确保数据正确,指示无误; 4.锅炉汽包水位事故

(1) 汽包各水位计及水位取样变送器安装时,必须保证与汽包正常水位中心线持平,并有严格记录、签证,各水位计及采样器中心线误差在合格范围内。

(2) 汽包水位计水侧取样管孔位置,必须低于汽包正常水位保护动作值,并应有足够的余量。

(3) 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取正确的保温、伴热防冻措施,以保证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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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行人员应经常冲洗、校对、检查各水位计的偏差值,并查明其原因予以消除。

(5) 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及各项制度对水位测量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机组启动调试时应对汽包水位校正补偿方法进行校对验证,并进行汽包水位计的热态调整及校核,做好调试专项记录和报告。

(6) 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应进行实际传动校验,用上水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用排污门放水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严禁用信号短接法进行模拟传动试验,此项实验要定期进行。

(7) 当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实际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

(8) 出现电源中断紧急停炉时,等电源恢复时根据水位校准状态和当时的紧急处理情况适量补水,如出现低水位,就地水位计不能叫出水位时不能强行补水。

(9) 严密监视给水压力、给水流量的变化,控制给水流量和蒸汽流量相适应。

(10) 锅炉定期排污时,要保持偏高水位,排污后应严密关闭排污门,低水位不准排污。

(11) 锅炉运行中应严格监视水位。 (12) 运行中要防止误操作,误判断。 (13) 按规定进行排污,保证含盐量符合规定。 5.防止料层大面积严重结焦

(1) 严格控制料层的运行温度850~980℃,点火期间、调峰或煤质波动期间最高不得突破1020℃。

(2) 严格确定热态最低流化风量和风压,控制各负荷下料层高度适当,防止流化不良造成的局部高温。

(3) 定期检查烟风系统档板和风机出、入口档板,确保其开度位置正确. (4) 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流化风机启动、停止必须严格按有关运行规定进行操作。

(5) 流化风的密封效果及漏风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6) 严格控制返料器物料工作温度不得超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950℃。 (7) 随时调整各风机运行时的风量,保持其热平衡,避免温度不均匀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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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严格控制入炉燃料的颗粒度适中,避免死料存在。 (9) 严格保证放渣、放灰管的密封,防止漏风形成复燃结焦。 6.锅炉受热面爆管事故的预防

(1) 锅炉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启动和停止。 (2) 根据锅炉运行工况及时进行燃烧调整。 (3) 启、停炉过程中要保护好各受热面。

(4) 控制好烟气流速,减小飞灰对受热面的磨损。 (5) 蒸汽、炉水及给水水质要符合规定。 (6) 停炉时做好受热面的防腐工作。 3.3锅炉重大事故 3.3.1厂用电中断 现象:

(1) 锅炉蒸汽流量、汽压、汽温、水位均急剧下降; (2) 给水泵停止运行,锅炉给水中断; (3) MFT动作,DCS事故报警装置报警;

(4) 转动设备跳车,电机电压表,电流表指示为零。DCS所有电机运行信号变为“绿色”;

(5) DCS盘上各电动阀处于事故状色;

(6) 原料贮运大量的物料堵塞到各转运点及堆积在设备上;

(7) 工作照明灯灭,事故照明投入,事故电源投入,锅炉主汽阀、生火排汽阀、再循环阀、给水总阀正常带电,减温减压器、减温器出入口电动阀正常带电;

处理:

(1) 立即汇报调度及车间,按紧急停炉处理; (2) 各专责岗位对管辖范围电机停止按钮复位; (3) DCS盘上关闭锅炉电动主汽阀、给水总阀; (4) 打开汽包与省煤器再循环电动阀;

(5) 严密监视锅炉压力,对空排汽微开,以保持过热器有足够的冷却量; (6) 现场关闭一次风机、二次风机、流化风机各入口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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