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引用标准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08﹣28
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05﹣09 国务院.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06﹣04
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 2003﹣06﹣04
教育部、卫生部.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2002﹣09﹣20 教育部、卫生部. 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基本要求 2002﹣05﹣28 国务院令(2006)第457号. 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01﹣18
卫生部、教育部.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2005﹣11﹣02 卫生部.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2005﹣10﹣11 教育部.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5﹣11﹣10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管理的通知 1999﹣09﹣24
教育部. 关于加强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设的通知 2004﹣04﹣16
教育部.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 2006﹣06﹣08
卫生部.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2006﹣01﹣06 GB 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T 17225﹣1998 中小学教室采暖温度标准 GB/T 17226﹣1998 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18205﹣2000 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 GB/T 18206﹣2000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 WS 99﹣1998 黑板安全卫生要求
WS 103﹣1999 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WS/T 101﹣1998 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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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学校卫生工作职责
及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职责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是指采用调查的方法确定学校和目标人群,按统一技术标准对学生生长发育和常见疾病等进行连续观察。通过体质健康监测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的变化趋势,既可以为学校卫生保健宏观管理提供资料和依据,又可以促进基层学校卫生工作的改善,使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质健康监测资料也是研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提出保健措施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校卫生服务,促进和保护儿童青少年健康的科学依据。
2、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既是教育学生的需要,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学校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卫生知识,转变卫生观念、养成卫生行为和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在学校中开展健康教育具有以下3个特点:
1、受教育群体数量大而稳定;
2、学生的可塑性强,通过教育改变行为的效果好;
3、学校具有完整而系统的教育体系,有利于健康教育的实施。
因而通过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是最理想、最具有潜力、可取得最佳效果的途径。学校健康教育的内容,要根据学生年龄和年级确定,具体内容在卫生部、原国家教委、全国爱卫会1992年发布的《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中有明确规定,在国家标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中也有相应的要求。 3、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学生的主要学习、生活时间是在学校,因而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既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需要,也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关于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的卫生标准中都有规定。但由于经济发展或历史原因,在我国众多的中、小学校中,尚有部分学校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因此,各级学校的领导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学校保健教师要为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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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因此,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发生。对上述疾病中最多见的疾病,如贫血、龋齿、牙周病、视力低下、营养不良、沙眼和肠道蠕虫感染等,卫生部和国家教委曾专门发布了综合防治方案,将有利于这些疾病的防治。 5、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联络员,完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学校传染病防制方面,要进行学生疫苗接种证的查验和实施疫苗补种,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厕所卫生管理,改善学生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在食物中毒防制方面,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培训分管校长、卫生保健老师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加大学校食堂改造力度,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6、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近20年来,尤其是最近10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发生巨大的社会变革,青少年的健康模式也发生了改变。学生健康危险行为的监测与干预主要包括6类健康危险行为,分别是故意和非故意伤害行为、吸烟饮酒吸毒等物质成瘾行为、计算机和网络成瘾行为、易导致意外怀孕和性传播疾病的性行为、饮食相关行为、运动锻炼相关行为。
二、学校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其职责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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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区域内的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治等; 2、对辖区内的学生进行体质健康调查研究; 3、为辖区内的学生定期进行体检; 4、负责辖区内学生常见病的预治工作; 5、对基层学校卫生人员定期培训和考察;
6、督促学校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不断改善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条件;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规划;
8、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条件的措施;
9、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二)卫生室(校医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协助学校领导并与班主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卫生工作;
2、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专栏及校园网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3、配合有关机构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统计、分析学生体质健康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检查学生用眼卫生、课间休息、学生作业负担的情况;
5、检查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学生进行自我保健和急救知识的培训,发挥班级卫生员的积极作用; 7、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与监督。
三、学校卫生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一)学校领导(分管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领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学校卫生经费。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熟悉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工作规划和措施步骤;经常深入卫生室,了解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学期初有布置,学期中有检查,学期末有总结。
2、重视并关心卫生室的建设,支持卫生室的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学历、职称合适,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学生,工作责任感强的医师,担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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