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矿压观测报告是对(矿压观测过程)的总结与归纳。
77、初次垮落步距的大小,由直接顶岩层的(强度)、分层厚度以及直接顶内(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所决定。
78、顶板下沉速度指单位时间内(顶底板移近量),表示顶板活动剧烈程度。 79、采煤工作面“三量”观测的(测区)、(测线)的布置应统一安排,一般根据观测项目及其目的而定。
80、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的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配备足够的业务管理人员。
81、各采掘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预测预报结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82、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83、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防治冲击地压设计。 84、在编制矿井开拓设计、水平延深设计及采区开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内容)。
85、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具备(开采解放层)条件的,应首先开采解放层。 86、煤矿企业、矿井应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87、服务期不超过(2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解除了冲击危险的煤层地段内,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倍采高。
88、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
89、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 90、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91、钻屑法的原理就是通过测量钻孔煤粉量的大小以确定相应的(煤体应力)状态。
92、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应选择(不留煤柱)、(少掘巷道)、(避免大面积悬顶)的采煤方法,尽量采用长壁开采方法。 93、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鉴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94、冲击地压煤层的巷道应采用(宽巷)掘进或(沿空)掘巷,采用(锚网)支护或(高强度可缩性)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金属)等刚性支架。
95、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96、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97、采掘工作面应根据(矿压观测资料)和(围岩分类)结果,编制支护设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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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98、每个观测研究项目结束后必须在(20天)内提出观测研究报告,一式两份报公司生产技术处。
99、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各开采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预测预报结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 100、实施钻屑法监测时,应按照(由外向里)的原则顺序监测。
第三部分 防冲了解知识
101、地音法是利用煤体的(声发射)特征进行冲击地压的预报。 102、采矿微震主要是记录(矿山震动),对其进行有目的的解释。
103、采用合理的(开拓布置)和(开采方式),对防治冲地压是至关重要的。 104、深井的开拓和准备巷道应布置在(底板岩层)中或没有冲击危险的(薄煤层)中。
105、采区或盘区的工作面应朝一个方向推进,避免(相向)或(背向)开采,以杜绝应力叠架。
106、根据围岩分布规律,合理选择(巷道位置)是降低冲击危险程度的主要途径。
107、围岩是指(采掘空间)周围(包括顶板、底板及两帮岩层)的岩体。 108、围岩的力学性质不仅与组成围岩的岩石本身的力学性质有关,而且还与岩体内的软弱结构面所呈现的力学性质有关。
109、岩石的变形性质是指岩石在不同类型(受载)下发生(形状)及体积的变化。
110、岩石的变形往往是(弹性)变形和(塑性)变形同时出现。
111、岩石出现塑性变形后,常在应力不变或应力增加很小的情况下继续发生变形,这种现象称为(屈服)。
112、岩石的流变可分为(稳定流变)和(不稳定流变)。
113、(稳定流变)是指:岩石长时加载后,变形逐渐减慢而趋于一稳定极限值。 114、(不稳定流变)是指:岩石长时加载后,变表不断增加,最后导致岩石破坏。 115、岩石的(单轴抗压强度)是指岩石试件在单向压缩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应力值。
116、岩石的(抗剪强度)指岩石抵抗剪破坏的极限强度。 117、测定岩石抗剪强度的方法是(倾斜压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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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岩石的(粘聚力)和(摩擦角)是反映岩石自身强度特性的两个重要指标。 119、岩体的(原始应力)一般是由于岩层的自重及由于地质构造而引起的应力。 120、由于岩体自重引起的应力称为(自重应力)。 120、由于地质构造引起的应力称为(构造应力)。
122、开采上层煤不应留下给开采(下层煤)带来困难的煤柱区。
123、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
124、在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
125、冲击地压是世界范围内煤矿矿井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 126、冲击地压发生时,产生岩体震动,震动时间从(几秒)到(几十秒)。 127、记录到的矿山最大震级已超过里氏(5)级。
128、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瞬时震动性)及(破坏性)等特征。 129、发生冲击地压的煤层顶板往往具有(坚硬)的岩层。
130、发生在超前巷道的冲击地压,以巷道(两帮煤体)抛出为主要特征。 131、发生在工作面的冲击地压,一般表现为(大面积冲击)现象。
132、发生在留有底煤的采场,冲击地压时,以(底鼓)和煤岩压入采场空间为主要显现特征。
133、人为造成(高应力集中区),为冲击地压的发生提供力源条件。 134、开采煤层必须留设煤柱时,煤柱形状应规则,不得留有(锐角)。 135、开采深度愈大,煤岩体应力愈高,高应力所导致的(矿压显现)和(冲击地压)等现象就愈严重。
136、采场推进后,原始重力应力场中的(应力)将重新分布。
137、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就时针对具体煤层条件对冲击地压发生的(可能程度)做出判断。
138、完整的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可分(阶段)进行。 139、冲击地压是发生在(采矿)过程中的动力现象。
140、冲击地压的发生与两个关键因素有关:一是(自然)因素,二是(开采)因素。
141、冲击地压的特征是什么?
答:(1)突然爆发。(2)巨大声响。(3)冲击波强。(4)弹性振动。(5)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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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移动。(6)顶板下沉或底板臌裂。(7)煤帮抛射性塌落。 142、 冲击地压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答:冲击地压的发生一般没有明显的预兆,发生前煤岩层向已采空间运动加剧,顶板岩层断裂声加剧,有板炮声,采空区有雷声,顶板下沉,煤壁片帮;打煤层眼时,钻杆卡住不易拔出,支柱折断,柱帽压缩等;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压力有明显的增大现象,打钻卡钻;煤粉监测法、电磁辐射法等方法监测到有冲击危险时,都可以认为是冲击地压发生的前兆,并用以预报冲击地压危险。
143、根据冲击地压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几级?
答:Ⅴ级:发生一般冲击地压事故,危害不再发展,后果不再扩大的。Ⅳ级:发生一般冲击地压事故,危害可能发展,后果可能扩大。Ⅲ级:发生较大冲击地压事故的。Ⅱ级: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的。Ⅰ级:发生特别重大冲击地压事故的。
144、冲击地压工作面人员不得在哪些地点逗留?
答:⑴巷道高度不够处;⑵人行道安全间隙不够处;⑶锚杆失锚或其它支护薄弱地点;⑷锚索下方;⑷设备或物料附近;⑹靠近铁质管路处。 145、检测冲击危险程度的方法有哪些?
答:冲击危险程度可采用经验类比分析法、地质采矿条件辨别法、矿区地质动力区划法、地音法、微震法、钻屑法、常规“三量”法、顶板动态监测和含水率测定等方法进行确定。
146、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与研究的主要内容:
答:(1)1-2类不稳定和中等稳定顶板的破坏机理及其控制方法。(2)3-4类稳定和非常稳定顶板的破坏机理及其控制方法。(3)冲击地压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安全开采。(4)构造区和应力集中区的安全开采及其控制。(5)应用新技术和支护改革工作面矿压研究及其控制技术的探讨。(6)深部矿井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的研究。(7)浅埋煤层采场顶板运动规律及其控制技术研究。(8)“三下”采煤技术的研究。(9)无煤柱开采技术及其控制的研究。 147、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是指哪些地点?
答:(1)采空区周围。(2)采掘工作面通过上层或上部遗留煤柱以及其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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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集中区。(3)石门揭露冲击地压煤层。(4)采煤工作面的超前压力影响区。(5)断层或其它大型地质构造附近。(6)被大量巷道分割的煤层。(7)同时开采的两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应力叠加区。(8)邻近煤层或本煤层中开采边界和残留煤柱的影响区。(9)相向推进的采煤工作面之间的煤柱。(10)孤岛采煤及回收煤柱。 148、用电磁辐射仪监测怎样判断有冲击地压危险?
答:电磁辐射强度达到55MV,脉冲数达到10000时,预报有动力灾害危险。 149、有冲击危险的开采区域必须摸清哪些地质参数?
答:①煤层性质:包括煤的冲击倾向、煤的强度、弹性和脆性等力学性质;煤的厚度、埋藏深度以及煤的含水率、孔隙度、煤层结构等物理性质;②煤层顶底板性质:赋存煤层的上覆坚硬岩层的厚度、强度、冲击倾向、距煤层的距离等,底板岩层的厚度、性质等;③地质构造:褶曲构造和断裂构造情况,局部地应力异常,煤层厚度和倾角的突然变化。
150、当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危险时,要采取哪些卸压措施?
答:当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危险时,要采用爆破卸压、注水卸压、大钻孔卸压、强制放顶和具有解除冲击危险的生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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