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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勤保障:由疾控中心行政办公室责。承担药品、器械、车辆供应。 区疾控中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进展情况,组织其他相关科室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都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并对事件初步调查核实后,应立即(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得隐瞒、缓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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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新都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应急预案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死率极高,严重危险人民的生命安全,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已被国家和省确定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做好“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防制工作,保障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制领导小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预防控制组,负责防制的扑疫工作

(二)“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技术专家组。从区医疗卫生技术专家库中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应急处理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应急处理专家组负责指导现场处理,培训有关应急处理人员的技能,制定“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处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收集信息资料、分析动态,提出措施。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人的会诊,确定病人的诊断,制定和实施治疗方案和抢救措施,培训医务人员。

二、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臵”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止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实现快速处理。

三、职责

制定防治“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各项技术方案,进行疫情监测与预警;对疫情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报告;对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对疫点进行隔离控制和消毒;对医疗机构外死亡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医学咨询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预防控制措施。

四、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一)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将“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监测与预警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监测与预警管理,负责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症状监测。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及早发现病人。各镇公共卫生所负责督查辖区内医疗机构防制措施落实情况。

(二)疫情监测和报告

发现“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疑似病例时,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告。按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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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不使用网络直报。

接报可疑症状的病人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分别向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疫情确认

经区技术专家组初步认定的可疑“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例,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确认。不得擅自作出诊断性结论。

五、响应分级

一级响应:国内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例,我市其它区、县(市)无疫情发生。

二级响应:我区发现“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疑似病例。 三级响应(一级疫情):我区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 六、应急措施 (一)一级响应

1、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与农牧、工商等部门互通情报。及时收集、掌握国内外疫情动态。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疫情分析评估,指导防治工作。

2、加强监测和疫情报告。加强对发热病人、尤其是有类似症状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了解其有无同病猪、羊等的接触史,所接触的猪、羊有无生病或死亡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做好车辆、人员、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及流调采样物品等的准备。

4、加强人员培训。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等的应急培训。培训重点强化三个方面:“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疫情报告,现场处理。

(二)二级响应

在采取一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或增加以下措施:

1、加强信息通报。与相关部门每日至少互相通报一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 2、加强高暴露人群(从事畜类饲养、贩运、屠宰、加工、检疫等与畜类密切接触人员)监测和排查。

3、对疑似病例可能受感染的环节或污染的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三)三级响应在采取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紧急启动《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或增加以下措施:

1、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1)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将病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进一步搜索可疑病例,追溯传染源,确定疫点范围;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

(2)采集、运送标本。必要时采集疑似患者的咽、鼻拭子、血液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组织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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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了解病例人密切接触者有无发生相同疾病; (5)对疫点及其它污染环境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6)整理汇总病例资料,形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交区技术专家组会诊,及时调整措施。

2、病人救治

指定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做好收治可疑“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经上级专家组确诊的疑似或确诊病例转入成都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每日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

3、疫情的解除

经技术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的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治。

4、疫情的公布与通报

疫情信息只能由由卫生部向有关方面通报和向社会发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卫生部授权通报和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通报和发布疫情信息。

七、现场应急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高效处理,及时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散发疫情,由区应急处理专家组指导处理;发生局部暴发疫情,由市、区两级专家组共同指导处理。

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病人隔离、救护和转运等。

处理的基本程序为:各医疗单位接诊可疑的病人时,在报告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同时,送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或区医院、区二医院、区中医院作进一步诊断;对病人采取积极救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开展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环境消毒;对病人进行实验室检验;提出并采取防止扩散的措施;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处理结果。

八、保障措施

培训医务人员:应急处理专家组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后勤保障和物资储备: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等应急处理所需物资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应急处臵专家组名单; 2、成都市新都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应急队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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