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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炉疏水、排污、放空气及底部加热系统

14.1 锅炉疏水、放空气系统

14.1.1 锅炉启动前疏水、放空气系统 14.1.1.1锅炉水压试验上水时,空气门应专人监视,待各空气门见水 时

顺序关闭。

14.1.1.2水压试验结束后,可利用过热器疏水门或取样门泄压,当压 力

降至0时,开启各空气门和疏水门进入放水。

14.1.1.3 若水压试验后,锅炉准备投入运行,且水质合格可放水至汽 包

可监视水位,过热器和再热器部分的疏水应放尽;若锅炉在短期不投入运行,当降压至0.5MPa时,关闭各空气门和疏水门停止泄压,采取相应的保养措施。

14.1.2 停炉后疏水、放空气系统。

14.1.2.1 锅炉熄火停炉后,可根据情况用过热器疏水门控制降压速度,

半小时后,开启再热器向空排汽及冷段疏水门,再热器实行干保 护。

14.1.2.2 锅炉停炉后,如需采取冷却措施,可利用过热器的疏水门控 制

降压速度,当过热器出口汽压降至0,汽包壁温100℃以下时,打开汽包空气门,过热器向空排汽门水冷壁各排污门和省煤器各放水门,锅炉全面放水。

14.1.2.3 冬季停炉放水时,可采用带压放水,全开炉本体管道联箱的

所有放水门、疏水、放空气门。

14.1.2.4 如锅炉需处于热保护或机组处于热备用状态时,应投入底部

加热,压力表起压0.15~0.2MPa,可关闭炉顶各空气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汽机冲转后关闭疏水门)。

14.2 定期排污

14.2.1 定期排污应在负荷稳定时进行,加强对水位的调整和监视,防止 造成缺水事故,大直径下降管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排污。 14.2.2 定期排污的操作方法:

14.2.2.1 全开A(B)侧定排联箱电动一、二次门及定排总门,定排母管疏

水一、二次门进行疏水。

14.2.2.2手动 缓慢微开一路排污管排污电动门暖管,暖管后关闭定排母管

疏水一、二次门。

14.2.2.3 开启该路排污管电动门,排污时间根据化学要求确定,但每路排污

时间不超过30s,然后关闭排污电动门。

14.2.2.4 各水冷壁联箱依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关闭定排联箱电动一、

二次门。

14.2.2.5 按同样方法进行另一排污联箱各水冷壁联箱的排污。 14.2.2.6各水冷壁联箱全部排完后,关闭定排总门。 14.2.2.7 操作完毕,汇报班长或值长。 14.2.2.8 排污结束后1小时,应复查排污门的严密性,否则应联系检 修

处理。

14.2.3 遇有下列情况禁止排污

14.2.3.1 禁止使用底部加热门进行排污。 14.2.3.2 两对排污门禁止同时排污。

14.2.3.3 禁止单个循环回路排污时间过长。

14.2.3.4 排污管道或阀门泄漏,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时,应禁止排污。 14.2.3.5 与排污系统相连的地方正在检修,又无法隔离时应禁止排污。 14.2.3.6 锅炉发生故障时(满水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14.2.3.7 锅炉燃烧不稳时。

14.2.3.8 蒸汽或给水压力突然降低时。 14.3 连排

14.3.1 锅炉的连续排污应根据化学人员的要求投入,调节门开度大小由

化学人员联系调整。

14.3.2 连续排污通过连排扩容器进行工质回收再利用,若连排扩容器系

统有故障时,则开启连排至定排门进行排污。

14.3.3 连排扩容器系统的投入操作:

14.3.3.1 检查连排扩容器及管道保温良好,压力表水位计完好可用,

安全阀整定好。

14.3.3.2 开启连排扩容器疏水调节门及前后隔离门,关闭疏水旁路门

及连排扩容器放水门(#2炉无次门)。

14.3.3.3 全开A、B侧连排电动调节门前后截门及流量孔板前截门,稍

开A或B侧连排电动调节门,开启A、B侧连排至连排扩容器手动门, 对连排扩容器暖管15-20分钟后,全开A、B侧连排电动调节门。

14.3.3.4 待扩容器压力略高于除氧器压力时,开启机侧连排扩容器至

除氧器门。

14.3.3.5 调整连排扩容器疏水调节门,使水位正常并维持稳定。 14.3.3.6 视情况投入连排扩容器水位自动调节。 14.3.4 连排扩容器系统的停用操作

14.3.4.1 关闭机侧连排扩容器至除氧器门

14.3.4.2 开启连排至定排门,关闭A、B侧连排至连排扩容器截门。

14.3.4.3 解除连排扩容器水位自动,全开连排扩容器疏水调节门,待

连排扩容器内存水放净后,关闭扩容器疏水调节门及前后截门。

14.3.4.4 系统故障或甩负荷时关闭连排电动调节门,解列连排扩容器

运行,以防连排及除氧器超压。

14.4 就地水位计的运行 14.4.1 就地水位计的检查

14.4.1.1 正常情况下,就地水位计液面指示在±50mm范围内,并且有 轻微的上下波动,水位计应无泄漏,水位清晰可见,照明良好。 14.4.1.2 若水位计模糊不清时,应立即进行冲洗。 14.4.1.3 定期检查水位计摄像装置良好。 14.4.2 锅炉冷态时就地水位计的投入

14.4.2.1 确认水位计检修工作结束,设备完整,照明良好,符合投入 要求。

14.4.2.2 开启水位计汽、水侧一、二次门;关闭放水门。

14.4.2.3 水位计随锅炉启动投用时升压、汽包压力升至0.3-0.5MPa 应冲洗汽包就地水位计,通知检修和热工人员分别进行热紧螺丝

和仪表疏放水。

14.4.3 锅炉热态时就地水位计的投入

14.4.3.1 确认水位计各部件完整,照明良好,符合投入要求。 14.4.3.2 开启就地水位计放水门,开启汽水侧一次门。

14.4.3.3 微开汽侧二次门,进行暖管3-5分钟,微开水二次速门。

14.4.3.4 全开汽、水侧二次门,关闭放水门,水位计内出现水位并轻微波动,

然后校对A、B侧水位应一致。

14.4.4 就地水位计的冲洗

14.4.4.1 开启水位计放水门,进行汽水共冲。 14.4.4.2 关闭汽侧二次门,进行水冲,然后开启汽侧二次门,关闭水 侧

二次门,进行汽冲后开启水侧二次门。

14.4.4.3 关闭放水门,恢复水位计运行,水位应清晰且有轻微波动。 14.4.4.4 如有特殊情况,按以上操作顺序可进行多次水位计冲洗。 14.4.5 就地水位计的解列

14.4.5.1 关闭汽侧二、一次门。 14.4.5.2 关闭水侧二、一次门。

14.4.5.3 缓慢开启放水门,水位计解列。 14.4.6 水位计运行的注意事项 14.4.6.1 就地水位计应定期检查,检查时应站在水位计侧面,发现泄 漏

及时隔离。

14.4.6.2 操作时应缓慢谨慎,避免产生过大的水冲击及热冲击。 14.4.6.3 锅炉超压试验时,应解列就地水位计。

14.4.6.4 锅炉酸洗时,水位计应隔离,安装临时水位计。

14.4.6.5当班要定期校对汽包水位,发现水位计模糊不甭时有及时进

行冲洗。

14.5 投底部加热

14.5.1锅炉上水完毕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一切正常后,汇报值长,方

可投底部加热。

14.5.2检查三抽母管压力正常、温度正常。微开三抽母管至炉底加 热

母管手动隔离门,开启A、B底部加热联箱进汽管电动一、二次门,开启A、B加热联箱疏水一、二次门进行充分疏水暖管。

14.5.3 暖管结束后,关闭A、B加热联箱疏水一、二次门,全开三抽母 管

至炉底加热手动隔离门,逐个开启底部加热联箱至水冷壁下联 箱各分门。开启阀门时应缓慢均匀,但注意不要发生水冲击。

14.5.4 投入底部加热后,应加强对汽压和汽包上、下壁温的监视。 14.5.5 汽压升至0.1MPa,检查过热器、再热器各疏水门开启,确认开

启汽轮机主汽门前疏水门,进行疏水暖管。关闭过热器及再热器各空

气门。

14.5.6 汽压升至0.3~0.5MPa,冲洗、校对水位计,大小修后的锅炉, 通知热工和检修热紧螺丝冲洗表管。

14.5.7 当汽包下壁升至100~120℃时,停止底部加热,由化学进行炉水化验

合格后,锅炉可点火。

14.5.8若锅炉备用投底部加热时,应保持汽包压力0.2~0.5MPa ,汽包水位正

常。

14.6 底部加热的停止

14.6.1锅炉点火时,汽包下壁100~120℃时,应停止底部加热。 14.6.2 当锅炉采用下部联箱放水时,应停止底部加热。

14.6.3 关闭底部加热联箱至水冷壁下联箱各分门,关闭底部加热联箱进

汽电动一、二次门,关闭底部加热汽源门。

14.6.4 开启A、B底部加热联箱疏水一、二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