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 佛山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R11 R12 R1 R13 R14 R15 R21 R2 R22 R23 R R24 R25 R31 R3 R32 R33 R34 R35 R41 R42 R43 R44 R45 C1 C21 C2 C22 C23 C3 C31 商务设施用地 研发设计用地 类别名称 居住用地 范 围 与国土土地分类 适应参考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零星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071城镇住宅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幼托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幼托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幼托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幼托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054其它商服用地 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的103街巷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为一类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 083科教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 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071城镇住宅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054其它商服用地 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的103街巷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 083科教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 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071城镇住宅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054其它商服用地 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的103街巷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为三类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 083科教用地 071城镇住宅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R4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054其它商服用地 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的103街巷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为四类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 083科教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各类零公共设施用地 售商服、商业性办公、研发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 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 081机关团体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各类零售商服、商业性办公、研发设计等 综合设施用地 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容纳餐饮旅馆业、娱乐康体等各类活动的051批发零售用地、用地和市场用地 052住宿餐饮用地 除政府机关团体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053商务金融用地、行业的写字楼或以写字楼为主的综合性设施用地 082新闻出版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技术服务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083科教用地 他单位内的研究室用地 C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设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会展中085文体娱乐用地 用地 心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C32 C4 C41 C42 C51 C5 C52 C53 C54 C61 C6 C62 C63 C64 C7 C8 M M1 M2 M3 W1 W2 W3 T1 T T2 T3 T4 T5 S S1 S11 S12 类别名称 范 围 与国土土地分类 适应参考 其他活动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用地 中心等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基本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包括085文体娱乐用地 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用地 一般医疗用地 一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和检验中心等用地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用地 高等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小学用地 其他教育用地 动物检疫站、宠物医院、兽医站等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及其附属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083科教用地 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中学、小学等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培训中心、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084医卫慈善用地 084医卫慈善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088风景名胜设施文物古迹用地 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用地 别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084医卫慈善用地 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061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普通物流仓储用地 特殊物流仓储用地 堆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的用地,包括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但不包括加工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集装箱堆场及露天堆放货物的储物用地 W 063仓储用地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设施及附 属设施的用地 城际轨道和铁路的线路用地 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用地,包括村镇公路用地 101铁路用地 102公路用地 106港口码头用地 货运港口用地 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和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105机场用地 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107管道运输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城市交通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枢纽站场、静态交通设施等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 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配建的道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103街巷用地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S13 S14 S15 S21 S2 S22 S23 S24 S31 S32 S3 S33 S34 S35 U11 U12 U1 U13 U14 U15 U16 U U2 U21 类别名称 次干路用地 支路用地 交通枢纽站场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场用地 公路客货运站场用地 港口客运站场用地 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公交专用停车场库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汽车维修站用地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次干路用地 范 围 与国土土地分类 适应参考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城市内部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公路、港口站场设施以及公共交 通站场枢纽用地 铁路客运站、货运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公路长途客运站、客运枢纽、货运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河港的陆域部分所建的客运站场设施用地 101铁路用地 103街巷用地 106港口码头用地 其它道路用地 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103街巷用地 的车辆段和首末站用地、保养场,以及轮渡(陆上部分)用地 城市交通相关的静态设施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的停车场库用地 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加051批发零售用地 气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的场站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054其它商服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洗车场、教练场、保养场等其他交 通设施用地 103街巷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 用地 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邮政通讯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 用地 排水设施用地 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086公共设施用地 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包括煤气厂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包括邮政营业网点及其他邮政设施的用地,各类通讯设施用地等 广播电视基站、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发射和接收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广播电视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进行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086公共设施用地 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E)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回收等设施用地 环境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通信及其指挥中心等设施用地 防洪堤、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洪设施用地 095殡葬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086公共设施用地 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与广场等开放空间用地 086公共设施用地 086公共设施用地 U22 环卫设施用地 U23 环保设施用地 U3 U4 U5 G 安全设施用地 U31 消防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化与广场用地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G1 G11 G12 G2 G3 D1 D D2 D3 D4 G21 G22 类别名称 公共绿地 公园 街头绿地 范 围 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的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公共绿化广场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与国土土地分类 适应参考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087公园与绿地 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085文体娱乐用地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防护绿地 广场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 外事用地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它 用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公共活动、交通集散的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091军事设施用地 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 092使领馆用地 093监教场所用地 094宗教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提供给合法的宗教团体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111河流水面、112湖泊水面、113水江、河、湖、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库水面、114坑塘单位内的水域 水面、115沿海滩涂、116内陆滩涂、117沟渠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01耕地 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02园地 03林地 041天然牧草地、 042人工牧草地 072农村宅基地、 104农村道路 122设施农用地 102公路用地 E21 E2 E22 E29 E3 E E4 E5 E61 E6 E62 E63 E69 E7 E8 E9 耕地 菜地 灌溉水田 其它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村镇建设用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村镇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弃置地 露天矿用地 发展备用地 123田坎、124盐碱由于各种原因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125沼泽地、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126沙地、127裸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规划中尚未开发或确定为城市远期发展的用地 062采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