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之比为11%多,应该是非常安全的。其它各种外债风险指标也均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可以说中国显性外债的情况是比较安全的。 (三)广信粤海事件所暴露出的隐性外债问题非常严重
虽然中国显性外债情况尚可,但外债的潜在风险不可低估,特别是广信粤海事件所暴露出的大量在官方统计之外的隐性外债。这些隐性外债主要金融机构绕过国家对外债的宏观管理违规借入所产生的。对广信进行清盘时就暴露出大量未登记债务,在该公司已查清的19.3亿美元的直接外债中,就有49.7%的外债没有登记,其中违规在境外4次发行浮息票据总额达4.19亿美元。这些未登记债权的存在导致了两种金融风险:
1. 使国家宏观统计数据失实,导致根据这些数据做出不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虽然只有广信一家企业由于破产清算才使其违规借入外债的行为为世人所知,但有理由相信这种违规操作行为在一些金融机构中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人们就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现在统计中的外债金额是否准确,中国的外债情况是否如我们看到的数据显示的那样安全。可以肯定的是,由于隐性外债的存在,现有的外债统计数字并不能反映中国外债的真实情况,因而在这些数据基础上做出的形势判断必然是不准确的,依此做出的决策也很可能是有偏差的。中国对外债融资一直持谨慎态度,始终将外债控制在安全线内。但此次事件暴露出广信自借外债数量过大,缺乏充分的偿债保障。由于信托投资公司的国有制性质及其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一旦信托投资公司发生债务危机而且其债务规模较大,国外债权人恐慌的冲击波就会直接冲向政府,冲向国家外债管理系统。这是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在金融危机中,泰国、韩国就因为金融机构和企业负有巨额外债无力偿还而陷入困境,导致国家失去偿付能力。殷鉴不远,广信粤海事件提醒我们必须正视中国可能存在的巨大的外债风险。
2. 隐性外债的存在干扰了国家对外汇资金的控制和管理
中国对外债实行严格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宝贵的外汇资金,而一些金融机构之所以借入外债却不进行登记也是为了逃避外汇管制。当这些金融机构要对外债偿还利息和本金时,在没有可能通过正常渠道取得外汇的情况下,必然通过种种非法手段逃汇套汇,以取得还本付息所必需的外汇。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外汇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第三节 广信粤海事件反映出的中国特殊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
广信粤海事件之所以引起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其原因不仅在于两个大型国有窗口企业的破产和重组,更在于该事件对国内国际金融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引起了广泛而严重的后果。通过广信粤海事件已经可以看到金融危机的苗头。本节将重点探讨广信粤海事件所反映出的中国特殊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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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风险一般的传递方式 (一)金融风险传递方式的含义
所谓金融风险的传递方式是指在特定金融事件发生后,金融风险是从一个企业、一个行业或一个地区传递到其它企业、行业或地区的方式。在充分开放的经济中,各种市场力量有条件也有能力对各种市场变化做出迅速的反映,一旦有重大的经济事件发生,就能迅速产生连锁反应。 (二)一般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
在金融风险的传递过程中,开放的资本市场上的变化往往成为风险传递的主要方式。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所有发生危机的国家的资本市场都是开放的。1997年7月,泰国货币泰铢在强大市场力量的压力下被迫宣布贬值,引起市场的恐慌。之后不久,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的货币纷纷在市场沉重卖压下大幅度贬值,引发东南亚地区严重的金融危机。金融风险传递之快、力度之大令人瞪目。由于各国的资本市场是开放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加上现代科技的发展,投资者可以方便自由地调拨资金从事交易。一旦对某个事件做出类似的判断,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在资本市场上操作,货币贬值成为一种常见的形式。另外因信心丧失所导致的挤提挤兑也是金融风险传递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广信粤海事件反映出的中国特殊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
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成功地避开了金融危机的直接影响,保持了人民币的坚挺,并实现了国内经济的较快发展。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不可兑换是防止金融危机向国内曼延的主要防火墙。正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没有充分开放,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使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一般风险传递方式没有发挥作用。
然而,中国没有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并不意味着中国不存在金融危机的隐患,不仅如此,人民币的不可兑换性也不能万无一失地保证金融危机不向国内曼延。广信粤海事件的发生充分证明金融危机正在以其它方式向国内传递,而且在国内也逐渐传递开。也就是说,即使一般金融风险的传递方式对中国不能发生作用,金融风险还会以特殊的传递方式进入中国并横向传递。
本文拟从两个方面来讨论广信粤海事件所反映的中国特殊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首先是金融风险从国外向国内传递的方式,其次是国内金融机构出事之后金融风险在国内的横向传递方式。
(一)金融风险从国外向国内传递的特殊方式
1. 金融危机导致中资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活动失败进而使这些中资企业陷入困境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与世界经济融合,在大量外资涌入国内的同时也有许多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广信在香港投资了几家子公司,而粤海自身就是在香港注册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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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企业。因此在席卷东亚的金融危机给该地区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之后,在该地区有巨额投资的中资企业不可避免地遭受较大的损失,从而恶化了公司的经营状况。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大受冲击,广信在香港的子公司广信企业曾投巨资于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粤海本身的基础业务如饮食、农副食品等经营都还不错,然而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却在几个方面蒙受了较大的损失:百富勤曾是香港乃至亚洲地区著名的投资银行,但在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于1998年1月宣布倒闭,其后百富勤的清盘人向法院起诉粤海,追讨粤海未能履行的一项场外期权合约的资金,金额约为1.23亿港元;1998年粤海下属的两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收购了另一家上市公司南方国际,适逢在金融危机冲击下香港股价大跌,导致约10亿港元的帐面损失。近两年中因东南亚金融危机导致的证券投资上的惨败是引发粤海财务危机主要原因。
象广信和粤海这样的大型窗口企业,其香港子公司及其在香港资本市场的融资运作状况直接与内地母公司资本负债状况联系在一起,并且与内地众多投资项目和关联企业的融资关系密切,金融危机引发香港子公司的亏损,海外公司危机通过公司内通道冲入国内母公司,连带影响国内融资关联企业,将金融危机的冲击直接导入国内。这是金融危机从国外向国内传递的一种主要方式。
2.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家的银行紧缩对中资企业的信贷,造成企业外部资金来源枯竭
在金融危机中受影响的不仅有发展中国家,而且还有日本、韩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据统计,危机之前日本、韩国的银行向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了约50%的贷款。但在金融危机发生后,这些银行为了解决自身的问题纷纷紧缩对外信贷,抽调资金回国。在广信的130多家外国债权人中,日本银行是主要的资金提供者之一,而日本银行紧缩信贷无疑给广信在财务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成为最终导致其破产的诱因之一。
中国之所以能够躲过东亚金融危机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人民币资本项目没有开放,这成为中国抵御金融危机的一道防火墙。但现在没有发生金融危机绝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通过对广信粤海事件的分析不难看出,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完全有可能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与遭受金融危机打击的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相比,中国同样存在金融体系脆弱、过度举债、中央银行监管不力、公司债务比率过高、政府对经济管理不力等种种问题。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只是使中国金融危机爆发少了一个一般的传递方式,但只要实际中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危机总会以其它的方式出现。比如象广信粤海这样的突发事件,一旦控制不住就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信心危机,进而引发全面金融危机。可见即使在资本项目不开放的情况下,金融危机也完全有可能从国外向国内传递。事实上已经有学者把广信粤海事件称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危机,这种比喻并不过分。
综上所述,由于广信粤海等窗口企业业务上与国外联系紧密,所以容易受到外部金融风险的影响。加之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于是受金融危机的打击也比较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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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又因为它们在国内有广泛的业务和影响,所以成为金融危机传递进国内的登陆点。
(二)金融风险在国内的特殊横向传递方式
广信粤海事件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使中资企业境外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有必要探讨金融风险在国内横向传递的方式。 1. 金融风险在国内横向传递的特殊方式及产生原因
因为广信也从事一些国内的金融业务,所以在广信破产后广信证券营业部和基金部都出现了大量股民挤提保证金的现象,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很快解决了这个问题。挤提挤兑这种比较常见的金融风险传递方式在此次事件中反映得并不明显。 与从事零售业务的商业银行不同,广信和粤海都是对外的“窗口企业”,所以其危机的传递方式主要是外国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中资企业信心普遍下降。这种传递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在没有出现货币贬值等宏观经济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仅仅由于一两家中资企业出事就导致中资企业对外融资的全面困难。产生这种特殊风险传递方式的原因是,由于中国对外开放时间还不长,中资企业透明度差,加之中资企业在产权制度、经营管理方面有许多共性,因此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往往被视为一个整体,而其中一个企业出现的问题及政府的处理手段也视为具有普遍意义,所以极易产生连锁效应。广信的破产彻底击破了原来在投资者心目中政府无限支持国有企业的所谓“中国概念”,使得债权人投资者纷纷重新审视自己面对的中国企业,引发其他中资企业的融资困难。 2. 金融风险在国内横向传递的几种具体形式
由于广信粤海同属窗口企业,其业务多与国外发生联系,所以它们破产重组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外国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中国的窗口企业失去了信心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中资企业海外融资难度加大,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国外权威评级机构降低中资企业的信用评级
对于中资企业而言,取得国际评级公司给予的较高评级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成功的关键之一。1998年10月广信被关闭之后,国际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和穆迪均降低了5家受地方政府支持的信托投资公司的评级,包括福建、上海、天津、深圳和山东等地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企业同属兼有大量坏帐和外债的“广信模式”,信用评级被降低无疑极大地削弱了这些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的能力,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国际信誉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1999年3月1日粤海公布资不抵债达133亿港元之后,标准普尔又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五家金融机构降级,其中交通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都被降至投机级。广信粤海事件所暴露出窗口企业的各种问题固然是评级公司降低其他中资金融机构评级的主要原因,但是中国政府对此次事件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中国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说明政府不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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