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十三、生产各车间劳动纪律
1、 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如未到或迟到为旷工。
2、 迟到每分钟罚款5元,累计迟到3次计旷工1次,旷工1次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2次的辞退。
3、 有事需请假必须上岗4小时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请假制度审批后,请假生效,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4、 未经班长同意,不允许相互顶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5、 睡觉1次罚款50元,月累计睡觉2次辞退。 6、 在岗打架、斗殴,无论有理无理各罚款100元。
7、 严格执行公司及车间制度的各项制度,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 记录不全,不整齐,有涂改现象罚20元。
9、 压放电极期间,开炉前维修电工必须在场,否则罚款20元。
10、 各车间各负其责,包装车间放砣处,各种品级必须划分清楚,责权明确。
11、 车间全体上岗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经检查每发现一例,扣主任工资200元。
12、 严禁带酒上岗及班前饮酒赌博等违纪、违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者如与本班班长或主任顶撞的开除出公司。
13、 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并要停放整齐,不准乱放,如发现一例罚款50元。
14、 各车间员工如有小发明、小创造、小技改以及好管理经验,能给公司带来效益的,要以现金奖励员工。
15、 要充分发挥按劳取酬的原则,不按平均主义,要以员工的技术等级,工作能力,日常表现为准则,来划分工资级别。
37 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在事前能够切实起到防范预防作用,将风险降到最低,损失降到最小。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及时做出应急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处理各种事故和采取救援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定本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公司安全和稳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救援工作。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总指挥陈耀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指挥李安贵指挥车间救援组织组长宗海生、高志辉及各班负责人孙悦、贾振国、马兵、罗润福、孔德飞、徐军。
2、 指挥部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赴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车间、各班组应急演练。
3、 各车间单位职责
承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各车间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车间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地方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批示和指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车间、各班组作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应急救援模式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8 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不定期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急救车、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员情况。 (三) 应急救援程序
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车间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各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
2、 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公司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按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员时,立即向所在地的旗政府办公厅报告,请求旗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 重大突以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坚持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作、全职工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2、 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以实施紧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部门联动制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 救援要细化到组织机构、具体人员、明确转移安置地具体地点等。确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地方政府与公司适时启动预案,由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确保职工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预案实行三级管理机制,做到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处置、分级管理,要求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转移,第一时间上报灾害,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害区,并执行灾情动态的24小时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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