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2 ——不仅要求产品设计,而且要求过程设计。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必须策划和控制产品的设计和开发。
在策划过程中,组织必须管理小组之间的接口,在以确保有效的沟通。 略
组织必须明确分配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职责。
如果有更改,则必须更新策划输出。
7.3.1——这部分需要完全理解,而不是不求甚解。
7 产品实现
7.3.1.1 多方论证方法
组织必须采用多方论证的方法,进行产品实现的准备工作,包括: —— 特殊特性的开发/最终确定的监测; —— FMEAs的开发和评审,包括采取降低潜在风险的措施,和 —— 控制计划的开发和评审。
注 典型的多方论证方法包括组织的设计、制造、工程、质量、生产和其它适当的人员。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必须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 这些输入必须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c) d)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必须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充分性与适宜性。要求必须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注 特殊性特性(见7.2.1.1)包含在这个要求中。
7.3.2.1 产品设计输入
组织必须对产品设计输入要求进行识别、形成文件并进行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 顾客要求(合同评审),例如:特殊性(见7.3.2.3)、标识、可追逆性和包装; —— 信息的使用:组织必须有过程从以前的设计项目、竞争对手分析、供方反馈、
内部输入、市场数据和其相关资源中获得的信息,以展开现在或将来的类似项
目。
—— 产品质量、寿命、可靠性、耐久度、可维护性、时间计划和成本目标。
解 释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必须识别设计输入,并形成文件。这些输入可能的来自:顾客,市场需求,法规要求,
标准和规范,技能要求,已有产品的文件和数据。
必须对设计输入的准确性进行评审,以确保没有和其它输入发生矛盾。
7.3.1.1—— 这部分内容不是新增的,但其直截了当的说明方式是新的。
7 产品实现
7.3.2.2 制造过程设计输入
组织必须对过程设计输入要求进行识别、形成文件并进行评审,包括: —— 产品设计输出数据,
—— 生产率、过程能力及成本目标, —— 如果有,顾客要求,和
—— 以往的开发经验。
注 制造过程设计包括防错方法的使用,按问题的大小,和所遭遇的风险
的适度的适当进行。
7.3.2.3 特殊特性
组织必须识别特殊特性(见7.3.3.d)和
—— 在控制计划中包含所有特殊特性; —— 与顾客规定的定义和符号相一致,和
—— 识别过程控制文件,包括图样、FMEAs、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书,必须标明
顾客的特殊特性符号,或组织的等效符号或记号,以包括对特殊特性有影响的过程步骤。
注 特殊特性或包括产品特性和过程参数。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必须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必须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必须: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c) d)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解 释
7.3.2.2 ——新增要求—— 目的是增强过程设计的意识。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输出必须按照针对设计输入的方式进行。这些输出必须符合输入要求,向采购,生
产和服务供应,包含或引用产品准则,规定对产品安全或正常使命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设计输出必须在分发前得到批准。
7 产品实现
7.3.3.1 产品设计输出——补充
产品设计输出必须以能根据产品设计输出的要求,进行验证和确认的方式来表示,产品
设计输出必须包括: —— 设计FMEA,可靠性结果; —— 产品特殊特性,规范, —— 产品防错,适当时,
—— 产品定义,包括图样、数学数据, —— 诊断指南,适用时。
7.3.3.2 制造过程设计输出
过程设计输出必须以能根据过程设计输入的要求,进行验证和确认的方法来表示。过程设计输出必须包括:
—— 规范及图纸,
—— 制造过程流程图/场地平面布置图 —— 制造过程FMEAs, —— 控制计划,
—— 作业指导书(见4.9.2), —— 过程批准接收准则,
—— 有关质量、可靠性、可维护性,及可测量性的数据, —— 适当时,防错活动的结果,和
—— 产品/制造过程不合格的快速探测的反馈方法。
解 释
7.3.2.2 产品设计输出
如果没有产品设计职责的组织,产品设计输出的信息应该向顾客取得,或是以其他方法
取得(可能就涉及了设计职责),作为后续工作的输入。
7.3.3 制造过程设计输
必须符合产品设计的意图,并需要验证。必要时,需要顾客的批准。
7 产品实现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必须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a)
以便: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必须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必须予保持(见4.2.4)。
注 这些评审通常与设计阶段相协调,还应该包括制造过程设计和开发。
解释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设计评审必须按照策划的安排进行(参见7.3.1)。
设计评审必须具有横向职能。必须保持评审结果以及所采取的措施的记录。
7 产品实现
7.3.4.1 监测
在设计和开发特殊阶段的衡量准则必须被定义、分析,并以概要结果的形式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注 适当时,这些衡量准则包括质量风险、成本、准备间时、关键路径和其他事项。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必须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必须予保持(见4.2.4)。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必须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必须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必须予保持(见4.2.4)。
射器 注1 确认过程通常包括类似产品的市场报告的分析。 注2 上述要求7.3.5和7.3.6适用于产品的制造过程。
7.3.6.1 设计和开发确认——补充
设计和开发确认必须与顾客要求一致,包括项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