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三期安置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下载本文

3 投标人人业绩所获奖项 4 投标人人员安排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上的落款时间为准)设计或施工过的保障性住房类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设计奖的得3分,获得过地级市优质工程奖或设计奖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最高奖项为准,同等0-3分 级的获奖项目不累计得分。 (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投标名字和身份的①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②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称职证书原0-2分 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称职证书原0-2分 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称职证书原0-2分 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员是否符合工程需求,符合的得1分,少一个扣0.2分,最多扣1分,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提供相应人员的注册或0-1分 职称证书原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5、承诺拟派人员按人员要求表要求配置并实际到位的,能承诺的0-1分 得1分,不承诺的得0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承诺在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相关施工图送图审的,能承诺的得1分,不承诺的得0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0-1分 备注:1、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部分,中标后若未能履行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或进行处罚。 2、投标人对以上提供的业绩、荣誉等资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核实有造假行为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存在造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已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3、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荣誉获奖内容,招标人将进行公示,接受有证据的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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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表

项目负责人 序号 1 1 2 设计组人员 3 4 5 1 2 项目管理组人员 3 4 5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结构设计 给排水 电气工程师 景观、市政道路、装修设计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项目管理工程师 造价管理人员 提供证书人数不少于(人) 1 1 1 1 1 3 1 1 1 3 1 备注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 注册一级结构师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各专业各1人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且无在建工程。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建筑类2人,安装类1人) 国家注册建筑专业造价工程师 投标人员须提供2018年2月份至2018年8月份连续六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如为全资子公司需提供相关工商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的,可以用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

附件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满分10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评分标准 项目EPC总承包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可行(包括对本项目EPC总承包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详细阐明,建设管理服务措施等)。 对本工程初步设计的理解,提出的优化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复核、设计思路、设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体现等方面的优化 工程的总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PC分包管理的具体内容、确定方式以及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 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资控制措施 施工的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项目前期及竣工的手续办理、项目移交的具体方式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30

分值范围 0-2分 0-2分 0-1.5分 0-1分 0-1.5分 0-1分 0-1分

附件3商务标部分评分细则(满分65分)

评分内容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推进,本项目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自由报价,招标文件中有设定最高限价的,凡超出相应限价标准的均视作废标处理;投标总报价低于投标总报价(含不可预见费)的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不作废标处理但在评标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2、本项评分范围为通过资信技术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 3、本项得分满分为65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以下情形时,则按相应情形分别予以扣分 (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①当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且≥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在3家或以上时: 先计算所有≤最高限价且≥风险控制价的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一次算术平均值,再计算所有≤一次算术平均值且≥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二次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二次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均保留到元,四舍五入) ②当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且≥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2家、1家或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 评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 ③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 (2)、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的此项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 如低于评标基准价:65-(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1.5*100 如高于评标基准价:65-(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100 4、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5、招标文件第32.1款(错误修正),修正后报价不作为计算算术平均值和本项得分依据。 6、凡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限价的,以故意哄抬造价、扰乱招投标市场行为处理。对上述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依法对投标单位进行处理。 分值范围 0-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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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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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G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