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71.医务人员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一、概念

1.锐器:指能划破皮肤的物品。包括注射针、穿刺针和缝合针等针具,各类医用或监测用锐器、载玻片、破损试管玻璃、安瓿、固定义齿并暴露在外的金属丝及试验室检测器材等。

2.锐器伤:有锐器造成的皮肤损伤。 二、优先等级原则

锐器伤防护应遵循优先等级原则,首先是消除风险,其次是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行为控制,最后是个人防护和接触后预防措施。

(一)消除风险

锐器伤防护的最有效措施是尽量完全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如尽量少用锐器或针具,取消所有不必要的注射,以及采取无针系统进行静脉注射。

(二)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行为控制

通过工程措施控制或转移工作场所的危害,如使用锐器处置容器(也称安全盒)或者立即回收、插套或钝化使用后的针具(也称安全针具装置或有防伤害装置的锐器)。

(三)管理措施

制定政策限制接触危害,如采取标准预防策略,包括组建劳动者卫生安全委员会和针刺伤害预防委员会,制定职业接触风险控制计划,移走所有的不安全装置,持续培养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四)行为控制

通过改变行为减少对血源性病原体的职业接触,如消除针具的重复使用,将锐器盒放在视线水平且在手臂所能及的范围内,在锐器盒装满之前将其清空,在开始一项医疗程序之前,建立安全处理和处置锐器的设施方法。

三、具体措施

1.在进行侵袭性治疗、护理、实验操作工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采用新技术,如使用有安全保护装置的锐器。

3消除不必要的锐器和针具,如使用适宜的电灼器、钝化针具和U形针具等。

4.使用带有刀片回缩处理装置的或带有刀片废弃一体化装置的手术刀,以避免装、卸刀片时被手术刀伤害。

5.手术刀传递锐器应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6.锐器用完后应直接放入防刺穿、防渗漏、有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色和中英文警示说明的锐器盒中,以便进行适当处理。

7.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如需盖帽只能单手盖帽或借用专用套帽装置。

8.禁止用手直接拿取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应使用刷子、垃圾铲和夹子等器械处理。 9.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垃圾容器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73.血液和体液皮肤黏膜暴露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1.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污染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职业危害预防的最有效措施是尽量完全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同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各类口罩、手套、护目镜、隔离衣(防护服)、冲眼装置、淋浴系统等,开展各种免费疫苗接种。

3.提供有效便捷的洗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确保在每次操作及脱去手套或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后能立即进行手卫生,在接触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后,能立即用清洁剂和流动水洗手和其他部位的皮肤或黏膜。

4.具体措施:

(1)改善人机工效条件,如改善照明,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工作台布置良好。

(2)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或者在进行手套破损率比较高的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具有抗湿性能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皮肤或衣服时,还应当穿戴具有抗湿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4)可能发生职业接触的工作场所,应禁止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摘戴接触镜(隐形眼镜)等。

(5)禁止食品和饮料混置于储存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物质的冰箱、冰柜、抽屉、柜子。和桌椅面等。

(6)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分类、处理。

(7)在维修或者运输可能被血液或其他潜在感染物质污染的设备前应当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在被污染的设备上张贴生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在从事可能导致飞沫、溅出、溢出和产生气溶胶等潜在感染物质职业接触工作中,应配备经过国家认证的生物安全柜或者其他适宜个人防护设备和机械防护设施,如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离心安全杯、密封离心转头和动物保护笼等。

75.锐器伤防护安全器械选用标准操作规程

一、安全原则

1.应评估、避免不必要的锐器操作。

2.应通过选用无针输液系统,如分隔膜无针密闭式输液接头、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无针螺口输液器、无针螺口注射器等,应尽可能减少锐器的使用。

3.应通过选用带有锐器防护装置的安全器械,如自毁式注射器、密闭式针刺伤型留置针、针尖回缩式一次性输液器,尽可能隔绝医务人员与锐器的接触。

二、锐器伤防护安全器械的定义 大量的研究说明,将无针输液系统、锐器伤防护安全器械作为职业防护的基本要求之一,可明显减少锐器伤的发生。

1. 无针输液系统:即用于动静脉通路建立后采集血液、体液标本,输注药物、液体或其他具有潜在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风险操作的无针操作。

2.锐器防护安全器械:即用于动、静脉穿刺,采集血液、体液标本,输注药物或者其他液体的带有锐器防护装置的器械。

三、锐器伤防护安全器械选用

1.在选择安全器械过程中,临床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

2.选择的器械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锐器伤的发生,满足临床职业防护的需求。 3.应通过信息的收集、产品试用评估、临床使用跟踪、年度评估以确保所选产品达到最大限度降低锐器上的发生。

4.选择安全器械的同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器械的使用培训。

5.医院应建立健全锐器伤上报登记制度,记录由锐器所导致的医务人员的伤害。记录应保护受伤医务人员的隐私权。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如下几种。

(1)导致伤害的锐器种类和品牌。 (2)锐器伤所发生的部门或场所。 (3)锐器伤发生的原因分析。

6.每年应对使用的安全器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如下几种。 (1)是否有效杜绝或减少了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

(2)年度安全器械的支出及效益分析,更有效、更经济地杜绝或尽能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76.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一、局部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

1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损伤处血液的流出,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聚维酮碘(碘伏)进行消毒。

(二)黏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黏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

1.报告部门责任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2.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主管部门。 三、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内采取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查单。

2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3.患者HBsAg(+):

(1)医务人员抗-HBs<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一个月和六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

(2)医务人员抗-HBs>=10m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暴露后三个月,六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ALT。 4.患者抗-HCV(+):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三个月,六个月应检查抗-HCV、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当抗病毒治疗。

5. 患者抗-HIV(+):应立即向分院长及当地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报告。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防护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暴露后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应检查抗-HIV。

6患者TPHA(+):

(1)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24万U,单次肌注。

(2)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强力霉素)100mg,2次/d,连续14天;或四环素500mg,4次/d,口服,连用十四天;头孢曲松最佳疗程尚未确定,推荐1g/d,肌注,连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但已有耐药报道。

四、随访和咨询

1.主管部们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在处理工程中,主管部门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帮助减轻其紧张心理,稳定情绪。

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事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