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二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单位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设备动力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设备动力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三、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四、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五、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

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六、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十五、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

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