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业务需求方案-多法人架构体系-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务需求方案 下载本文

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务需求方案

4.6.3.2 业务处理规则

1. 提供完整的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基本涵盖全部产品线。 2. 各法人的经营产品范围可不同;

3. 定义产品对应的服务事件,对于全行通用产品,支持法人对产品功能控制的不同,如同一

卡产品针对不同法人设定不同的服务事件控制。

4.6.3.3 备注说明

4.6.4 产品管理

4.6.4.1 需求描述

各法人对产品进行独立的管理和分析。 4.6.4.2 业务处理规则

1. 各法人可以独立对其产品进行生命周期管理,而不受其他法人行约束; 2. 各法人根据自身状况定义各自的产品销售策略;

3. 提供各法人行的产品成本绩效分析所需的基本数据,各法人设置各自的产品监控和分析模

型,进行差异化的产品评估与统计分析;

4. 各法人可基于产品分析结果,针对产品定义各自调整策略,如退市、优化等; 5. 支持按照法人进行产品区隔展现,支持按照法人定义的分类标准进行展现。

4.6.4.3 备注说明

4.6.5 产品代理

4.6.5.1 需求描述

可定义法人间的产品代理关系。 4.6.5.2 业务处理规则

1. 法人间可通过产品代理关系的维护,实现产品跨法人销售; 2. 具有代理关系的法人可查看代理产品的基本信息;

保密 16

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务需求方案

4.6.5.3 备注说明

4.6.6 产品组合

4.6.6.1 需求描述

支持多法人的组合产品创新机制。 4.6.6.2 业务处理规则

1. 支持法人内部产品组合和套餐定义; 2. 法人可组合全行通用产品和法人特色产品; 4.6.6.3 备注说明

4.6.7 产品查询

4.6.7.1 需求描述

明确法人及法人间产品信息查询的范围。 4.6.7.2 业务处理规则

1. 各法人可查询归属范围内特色产品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规则; 2. 各法人可查看归属范围内产品的变更日志; 3. 可查询代理产品的基本信息;

4. 可查看全行级产品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规则;

5. 总行可查看各法人的产品信息和业务规则,以及变更日志。

4.6.7.3 备注说明

4.7 定价机制

4.7.1 定价策略

4.7.1.1 需求描述

各法人可根据定价能力采用不同的定价策略,包括自主定价、指导定价、统一定价。

保密 17

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务需求方案

4.7.1.2 业务处理规则

1. 总行根据全行的经营情况和定价模型提供定价指导;

2. 各法人行根据法人的经营情况,在总行指导定价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定价;

3. 对于总行提供的指导价格,可明确法人定价的调整空间,各法人的最终定价必须在调整空

间范围内;

4. 法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定价模型,确定自主定价; 5. 对于无定价能力的法人可使用总行统一定价。

4.7.1.3 备注说明

4.7.2 价格种类与规则

4.7.2.1 需求描述

以法人维度设定利率、费率、汇率、税率的种类和规则。 4.7.2.2 业务处理规则

1. 各法人可设置自己的利率种类和控制规则,如币种范围,是否分层等; 2. 各法人可设置各自的收费品种及其规则,如币种规则、记账机构、核算代码等; 3. 各法人可设置自己的汇率种类和规则,如货币对的折算方式等; 4. 各法人可设置自己的税率种类和规则;

5. 总行可设置全行级的利率、费率、汇率和税率种类及其规则。

4.7.2.3 备注说明

4.7.3 基础价格

4.7.3.1 需求描述

以法人维度设定利率、费率、汇率、税率的基础价格。 4.7.3.2 业务处理规则

1. 总行设定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以及全行的行内利率,各法人可设定各自的基础利率或参考

利率;

2. 对于市场定价,各法人可定义自行使用的收费标准和规则,包括档次、收费金额/比率,

最大最小收费金额等;

保密 18

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务需求方案

3. 对于汇率,可区分法人定义各货币对的汇率定价标准;

4. 对于税率,区分法人设置不同的基础税率,包括税率、起征金额、税金区间等; 5. 对于法人未定义差异的基础价格,使用总行定义的基础价格。

4.7.3.3 备注说明

4.7.4 优惠价格

4.7.4.1 需求描述

各法人可使用不同的优惠策略和规则。 4.7.4.2 业务处理规则

1. 各法人可针对利率、费率、汇率和税率设定各自的优惠规则; 2. 各法人的优惠条件设置可不同,如针对产品、客户类型等;

3. 各法人的优惠方式和规则可不同,可包括绝对优惠、相对优惠、优惠值和比率等; 4. 各法人的优惠值或比例可不同。

4.7.4.3 备注说明

4.7.5 定价权限

4.7.5.1 需求描述

提供法人不同的定价管理权限。 4.7.5.2 业务处理规则

1. 法人可具有自行定义和维护定价机制和规则的权限; 2. 各法人可上报定价规则信息给到总行,由总行统一定价维护; 3. 法人也可经由总行授权,在指导价基础上进行调整价的维护; 4. 各法人可查询各自的定价种类、机制和规则。 4.7.5.3 备注说明

保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