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造(2) 下载本文

幕墙。

半隐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全玻幕墙——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3)、点支承玻璃幕墙——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2、按框支承玻璃幕墙安装方式分为构件式玻璃幕墙和单元式玻璃幕墙两大类。 (1)、单元式玻璃幕墙——将面板和金属框架(横梁、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构件式玻璃幕墙——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玻璃面板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3、按幕墙自身平面和水平面的夹角大小分为垂直玻璃幕墙、斜玻璃幕墙和玻璃采光顶。

斜玻璃幕墙——于水平面夹角大于75o且小于90o的玻璃幕墙。 (二)、玻璃幕墙的材料

幕墙是由各种不同材质、性能的材料组合而成的。根据幕墙使用要求、荷载的性质、周围环境、受力特性和应力分布,慎重选择幕墙材料。

玻璃幕墙的主要材料是钢材、铝合金材料、玻璃、密封胶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3.1.2 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

3.1.3 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造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

3.1.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 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UR(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

3.3.2 玻璃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 3.3.4 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

3.4.3 ?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

3.4.4 幕墙玻璃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

3.4.5 钢化玻璃宜经过二次热处理。

3.4.6 幕墙玻璃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

3.4.7 有防火要求的幕墙玻璃,应根据防火等级要求,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其制品。

3.5.1 玻璃幕墙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 3.5.4 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点支承幕墙和全玻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夹层玻璃板缝间的密封,宜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7.1 与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

3.7.2 玻璃幕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做填充材料。

3.7.3 玻璃幕墙的隔热保温材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1、钢材——以碳素结构钢为主,点支承玻璃幕墙以不锈钢为主。 还有合金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耐候钢、彩色涂层钢板等。 2、铝合金材料——主要是铝合金建筑型材

3、紧固件——主要有普通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不锈钢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以及抽芯铆钉。

4、密封材料——主要有结构密封胶、建筑密封胶(耐候胶)、中空玻璃两道密封胶、防火密封胶等。

结构玻璃装配使用的结构密封胶只能是硅酮结构密封胶。 (1)、建筑密封胶(耐候胶)——主要有硅酮密封胶、丙烯酸酯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和聚硫密封胶。聚硫密封胶与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能差,不宜配套使用。 (2)、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使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胶缝固定玻璃。具有良好的抗紫外线性能,有高模量密封胶、中模量密封胶、低模量密封胶。 (3)、中空玻璃两道密封胶——有聚硫类和硅酮类。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胶为聚异丁烯密封胶,它不透气、不透水,没有强度。第二道密封胶有聚硫密封胶和硅酮密封胶。由于聚硫密封胶在紫外线照射下容易老化,只能用于以镶嵌槽夹持方法安装玻璃的明框幕墙用中空玻璃。隐框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两道密封胶必须采用硅酮密封胶。 (4)、玻璃——主要有普通平板玻璃、浮法玻璃、钢化玻璃(有平面和曲面)、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着色玻璃、压花玻璃、阳光控制镀膜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防火玻璃、热弯玻璃等。

(三)、玻璃幕墙构造 1、规范的有关规定

4.1.3 玻璃幕墙立面的分格宜与室内空间组合相适应,不宜妨碍室内功能和视觉。在确定玻璃板尺寸时,应有效提高玻璃原片的利用率,?

4.1.5 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开启窗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

4.1.6 ?高度超过40m的幕墙工程宜设置清洗设备。 4.2.7 有保温要求的玻璃幕墙应采用中空玻璃,必要时采用隔热铝合金型材;有隔热要求的玻璃幕墙宜设计适宜的遮阳装置或采用遮阳型玻璃。

4.2.9 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对有采光功能要求

的玻璃幕墙,其采光折减系数不宜低于0.20。

4.3.1 玻璃幕墙的构造设计,应满足安全、实用、美观的原则,并应便于制

作、安装、维修保养和局部更换。

4.3.2 明框玻璃幕墙的接缝部位、单元式玻璃幕墙的组件对插部位以及幕墙开启部位,宜按雨幕原理进行构造设计。对可能深入雨水和形成冷凝水的部位,应采取导排构造措施。

4.3.3 玻璃幕墙的非承重胶缝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开启扇的周边缝隙宜采用氯丁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或硅橡胶密封条制品密封。

4.3.4 有雨篷、压顶及其他突出玻璃幕墙墙面的建筑构造时,应完善其结合部位的防、排水构造设计。

4.3.6 单元式玻璃幕墙,单元间采用对插式组合构件时,纵横缝相交处应采取防渗漏封口构造措施。

4.3.7 幕墙的连接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摩擦噪声。构件式幕墙的立柱与横梁连接处应避免刚性接触,可设置柔性垫片或预留1~2㎜的间隙,间隙内填胶;隐框幕墙采用挂钩式连接固定玻璃组件时,挂钩接触面宜设置柔性垫片。

4.3.8 除不锈钢外,玻璃幕墙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合理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4.3.9 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10㎜。

4.3.10 幕墙玻璃表面周边与建筑内、外装饰物之间的缝隙不宜小于5㎜,可采用柔性材料嵌缝。

4.3.11 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2个,厚度不应小于5㎜,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

4.3.13 玻璃幕墙的单元板块不应跨越主体建筑的变形缝,其与主体建筑变形缝相对应的构造缝的设计,应能够适应主体建筑变形的要求。

4.4.1 框支承玻璃幕墙,宜采用安全玻璃。

4.4.2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4.4.3 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4.5 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4.5.7 玻璃幕墙与其周边防火分隔构件间的缝隙、与楼板或隔墙外沿间的缝隙、与实体墙面洞口边缘间的缝隙等,应进行防火封堵设计。

4.4.9 玻璃幕墙的防火封堵系统的填充料及其保护性面层材料,应采用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的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4.4.10 无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4.4.11 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当采用岩棉或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00㎜,并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或矿棉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4.4.12 同一幕墙玻璃单元,不宜跨越建筑物的两个防火分区。 4.4.13 ?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5.1.2 玻璃幕墙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采用螺栓连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松、防滑措施;采用挂

接或插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脱、防滑措施。

5.5.3 框支承玻璃幕墙的立柱宜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5.5.4 玻璃幕墙立柱与主体混凝土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

5.5.7 玻璃幕墙构架与主体结构采用后锚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碳素钢锚栓应经过防腐处理; 4、每个连接节点不应少于2个锚栓;

1、 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10㎜; ?

5.5.8 幕墙与砌体结构连接时,宜在连接部位的主体结构上增设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梁、柱。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

5.6.1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符合?,且不应小于7㎜;其粘结厚度应符合?,且不应小于6㎜。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宜大于厚度,但不宜大于厚度的2倍。隐框玻璃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厚度不应大于12㎜。

5.6.6 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宜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作用,且其长度不应小于100㎜、厚度不应小于2㎜、高度不应超过玻璃外表面。托条上应设置衬垫。

6.1.1 框支承玻璃幕墙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宜小于5㎜。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

6.2.1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当横梁跨度大于1.2m,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

6.2.2 横梁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钢型材宜采用高耐候钢,?

6.3.1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

6.3.2 立柱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钢型材宜采用高耐候钢,?

6.3.3 上、下立柱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5㎜的缝隙,闭口型材可采用长度不小于250㎜的芯柱连接,芯柱与立柱应密切配合。芯柱与上柱或下柱之间应采用机械连接方法加以固定。开口型材上柱与下柱之间可采用等强型材机械连接。

6.3.4 多层或高层建筑中跨层通长布置立柱时,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点每层不宜少于一个;在混凝土实体墙面上,连接支承点宜加密。 每层设两个支承点时,上支承点宜采用圆孔,下支承点宜采用长圆孔。

6.3.5 在楼层内单独布置立柱时,其上、下端均宜与主体结构铰接,宜采用上端悬挂方式;当柱支承点可能产生较大位移时,应采用与位移相适应的支

承装置。

6.3.11 横梁可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其厚度不应小于3㎜;角码与立柱之间的连接螺钉或螺栓应满足抗剪和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