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医院成本管理办法(0929) 下载本文

服务医疗成本。同时,根据核算需要,对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科教项目支出形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进行归集和分摊,分别形成临床服务医疗全成本、临床服务医院全成本,在此基础上,通过归集和分摊,计算项目成本、诊次和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详见下图:部属(管)医院成本核算一般程序图。

第十四条【基础数据采集】各部门按规范路径采集成本核算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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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数据:

(一)耗费数据

1.人员经费:应按支出明细项目、会计分期和权责发生制采集到担任相应角色的人员。其中,工资津贴、绩效工资按计提发放项目采集到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按养老、医疗保险等项目采集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按实际发生数采集到个人。对在同一会计期间内服务于多个核算单元的多重角色人员,应根据其实际出勤情况将其人员经费分摊到相应的核算单元。

2.卫生材料消耗: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建立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制度,分别按计价收费与非计价收费、可计量与不可计量、高值与低值、植入人体与非植入人体、门诊与住院、一次性使用与可循环使用等因素对卫生材料进行分类核算,优先选择个别计价法,按单品种卫生材料采购成本和二级库房实际用量归集各科室的卫生材料成本。

3.药品消耗:以“临床开单、药房发药”信息为基础,分别按计价收费与非计价收费、西药、中成药与中草药、门诊用药与住院用药、医保病人与非医保病人等因素对药品进行分类核算,优先选择个别计价法采集各会计期间单品种药品的采购成本。

4.固定资产折旧:医院应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折旧年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会计期间、固定资产类别和品种将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到每一个成本核算单元,房屋折旧按科室占用面积计算。

5.无形资产摊销:医院应按成本核算单元采集;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医院应按成本核算单位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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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费用: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业务发生源头、按成本核算单元进行采集。

(二)收入数据

1.医疗服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按门诊与住院、临床医生、护理与医技执行单元、医保病人与非医保病人、不同结算方式和医疗服务项目,采集医疗服务收入数据。

2.卫生材料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按门诊与住院、临床医生、护理与医技执行单元、医保病人与非医保病人及不同结算方式,采集计价收费的卫生材料收入。为使卫生材料收入与成本配比,医院应建立卫生材料收费项目与物料编码的对应关系,以便根据收益原则核销不同材料、不同病人(病种)、不同成本核算单元的卫生材料成本。

3.药品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按药品品种、门诊与住院、临床医生与药房、医保病人与非医保病人及不同结算方式采集药品收入数据。

(三)服务量数据 1.对外服务计量

--门诊人次:按就诊日期、挂号类别(普通、专家)、医保类型、专科进行明细统计,启用医生工作站的医院应将工作量采集到医生;

--住院占用床日:按住院日期、病区、专科、责任医生、医保类型等进行明细采集;

--出院人次:按出院日期、病区、专科、医保类型等进行明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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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量:按病人、专科、医生、门诊、住院、病区、药房、发药人员统计处方张数和处方记录数;

--手术工作量:按手术日期、病人、专科(病区)、医生、手术参与人员等进行明细统计;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工作量:按日期、专科(病区)、病人、设备编号、检查项目、技师等进行明细统计;

2.外部服务计量:对用水、用电、用气、用氧、洗涤、保洁、维修等外部服务,按服务时间、服务对象(科室)、服务项目进行明细统计;

3.内部服务计量:按提供服务的科室、接受服务的核算单元、服务日期、服务项目等进行明细统计。

第十五条【成本归集】科室成本的归集:

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直接成本,直接计入或采用按内部服务量、内部服务价格等方法计算后计入科室成本;间接成本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后计入科室成本。具体计量方法如下:

(一)人员经费:按核算科室对全院人员进行定位,将员工发生的各项工资福利性支出直接计入该核算科室的成本。

(二)药品费:按药品进价计入核算科室的药品成本。

(三)卫生材料费:按各核算科室消耗的材料费用直接计入其成本;领用而未消耗的材料,视同库存管理,不计入成本。

(四)固定资产折旧:按会计核算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按核算科室的实际占用面积计提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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