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学丁元霖习题 下载本文

练习题一 练习支票和银行本票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华兴公司交来委托收款的进账单和在本行开户的泰富商场签发的转账支票各1份,金额为7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2. 5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委托收款的进账单和在工商银行卢湾支行开户的亚东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各1份,金额为56 000元。审查无误,票据交换后,收到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凭证,予以入账。

3. 6日,退票时间已过,将上项春江工厂的进账单人账。

4. 8日,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交换提入开开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为4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5. 11日,从工商银行长宁支行交换提入宏昌工厂签发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为36 000元。经审查,发现该厂账户余额不足,应在次场票据交换时退回,予以入账。

6. 12日,票据交换,将宏昌工厂签发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为36 000元,退回工商银行长宁支行,予以入账。

7. 15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沪西工厂签发的转账支票和进账单各1份,金额为45 000元。要求将款项划转在工商银行宝山支行开户的泰康工厂,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8. 18日,从工商银行卢湾支行交换提人进账单1张,金额为30 000元,系大洋商厦委托划转给春江工厂的货款。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9. 20日,收到新欣商厦交来银行本票申请,申请签发银行本票25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本票25 000元,交付该商厦,予以入账。

10. 21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沪西工厂交来的进账单和由本行签发的本票各1份,金额2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11. 22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进账单和由工商银行黄浦支行签发的本票各1份,金额为48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12. 25日,收到范仁先生交来银行本票申请书和取款凭条各1份,申请签发能提取现金的银行本票50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活期储蓄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注明“现金”字样的本票,交付范仁先生,予以入账。

13. 26日,收到光华公司交来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签发银行本票42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本票42 000元,交付该公司,予以入账。

14. 28日,周盛先生交来本行签发的注明“现金”字样的本票1张,金额50 000元,申请人为范仁先生。审查无误后,当即支付其现金50 000元。

15. 31日,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交换提人本票1张,金额为48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人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练习题二 练习银行汇票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1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80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银行汇票1张,金额80 000元,交付该厂,予以入账。

2. 5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华兴公司交来的进账单和由工商银行嘉兴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各1份,汇票出票金额为75 000元,进账单金额和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均为72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3. 10日,收到工商银行长春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各1张,填列汇票出票金额80 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也为80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人账。

4. 15日,收到未在本行开户的董华先生交来的进账单和工商银行昆山支行签发的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各1份,汇票出票金额为40 000元,进账单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也为40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5. 16日,董华先生交来取款凭条,从其银行汇票汇入款中提取现金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6. 18日,收到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交换提入董华先生签发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为35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银行汇票汇人款中支付。

7. 22日,收到新欣商厦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1份,申请签发银行汇票66 000元。审查无误后,款项从其存款户收取。当即签发银行汇票1张,金额为66 000元,交付该商厦,予以入账。 8. 30日,收到工商银行青岛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多余款收账通知各1张,填制汇票出票金额66 000元,实际结算金额为63 500元,多余金额为2 500元。将多余金额退回新欣商厦,予以入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练习题三 练习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3月1日,收到开开公司交来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两份,付款人分别为无锡天龙公司和郑州黄河公司,金额分别为27 000元和56 000元。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2. 3月5日,收到工商银行常熟支行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各1份,系上海服装公司承兑常熟服装厂的货款78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3. 3月8日,收到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第四联收账通知1张,金额为27 000元,系开开公司托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货款。审查无误后,予以人账。

4. 3月10日,收到工商银行郑州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第四联收账通知、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金额为56 000元,系退回开开公司托收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人账。 5. 3月12日,收到出票人开开公司交来付款期限1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1份,金额为100 000元,申请承兑,收款人为苏州绣品公司。审查无误后,签署承兑协议,按票面金额向开开公司收取5?承兑手续费,予以人账。

6. 3月15日,收到沪西工厂交来付款期限为1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1份,金额为150 000元,收款人为大连日化厂。审查无误后,签署承兑协议,按票面金额向沪西工厂收取5?承兑手续费,予以入账。

7. 3月20日,收到春江工厂交来委托收款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各1份,付款人为厦门贸易公司,金额为90 000元。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托收手续,予以入账。

8. 3月28日,收到工商银行厦门支行寄来的委托银行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l张,金额为90 000元,系春江工厂托收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货款。审查无误后,予以人账。

9. 4月12日,上月12日为出票人开开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金额为100 000元,已经到期,向出票人收取票款,予以入账。

10. 4月14日,收到工商银行苏州支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各1份,系开开公司支付苏州绣品公司的货款100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11. 4月15日,上月15日为出票人沪西工厂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金额为150 000元,已经到期,而沪西工厂账户余额为70 000元,予以收取,不足款转入逾期贷款户。

12. 4月25日,沪西工厂账户已有存款,从其账户扣除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付的80 000元,并就逾期天数,每天按5?计收利息。

13. 4月26日,收到工商银行大连支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各1份,系沪西工厂支付大连日化厂货款150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及注明应登记的备查账簿。

练习题四 练习信用卡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华兴公司交来进账单和转账支票各1份,进账单金额为50 000元,转账支票金额为50 020元,其中:50 000元为交存信用卡备用金,20元为手续费。审查无误后,发给信用卡,予以入账。

2. 5日,收到王锋先生交来现金8 020元,其中:8 000元为交存信用卡备用金,20元为手续费。审查无误后,发给信用卡,予以入账。

3. 10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新欣商厦交来的计汇单和进账单各1份和签购单两份,列明华兴公司购物消费9 000元,王锋先生购物消费2 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予以人账。

4. 10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沪光公司交来汇计单、进账单和签购单各1份,列明在工商银行卢湾支行开户的大洋商厦购物消费8 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审查无误后,提出票据交换。收到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凭证,予以入账。

5. 15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华兴公司交来计汇单、进账单和签购单各1份,列明在工商银行桂林支行开户的桂林旅游公司采购商品的货款20 000元,手续费按9‰计算。将有关凭证随联行借方报单寄工商银行桂林支行,予以入账。

6. 20日,分别收到在工商银行黄浦支行开户的持卡人田明先生和王亮先生的取现单各1份,金额分别为6 000元和4 000元。审查无误后,支付现金,并将取现单向工商银行黄浦支行提出票据交换,予以入账。

7. 25日,收到在工商银行洛阳支行开户的持卡人周杰先生的取现单1份,金额12 500元。审查无误后,按取现额的1%扣除手续费后,支付周杰先生现金,并将第二联取现单随联行借方报单寄工商银行洛阳支行。

8. 30日,从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同城交换提人汇计单和本行持卡人华兴公司采购商品的签购单各1张,金额为20 000元,并收到工商银行徐州支行寄来联行借方报单和本行持卡人王锋先生的取现单各1张,金额为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练习题五 练习汇兑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资料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4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1日,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新欣商厦交来信汇凭证1份,要求将36 000元货款汇给在工商银行开封支行开户的捷利工厂。审查无误后,汇款额从其存款户扣除。

2. 8日,收到未在本行开户的刘洋先生交来注明“现金”字样的信汇凭证1份,以及现金22 000元,要求将22 000元汇至工商银行常州支行,收款人为江镇先生。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3. 15日,收到工商银行湖州支行寄来的邮划给宏昌工厂货款的信汇凭证1份,金额为32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

4. 18日,收到工商银行郑州支行寄来的注明“现金”字样的信汇凭证1份,金额为18 000元,付款人为刘凯先生,收款人为王芳小姐。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并通知收款人来行办理取款手续。 5. 20日,王芳小姐前来办理提取汇款的手续。审查无误后,当即支付其现金18 000元。 6. 24日,收到工商银行扬州支行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的电汇凭证1份,金额为90 000元,付款人为扬州日化厂,收款人为该厂的采购员周伟先生。审查无误后,予以入账,并通知收款人来办理取款手续。

7. 25日,扬州日化厂采购员周伟,从汇入款项中提取现金5 000元。审查无误后,予以支付。 8. 30日,收到扬州日化厂采购员周伟交来其签发的转账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各l份,金额为8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