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第一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
1.1流体力学
1.2工程热力学、传热学 1.3电工学
第二部分 专业理论知识
2.4建筑给排水
第三部分 新技术知识
3.4建筑给排水
第四部分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考试大纲
前 言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 [2005]26号)及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文件的要求,从2008年起,我市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为了做好考试工作,我们编写了本大纲。本大纲既是申报人参加考试的复习备考依据,也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
在考试知识体系及知识点的知晓程度上,本大纲从对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学识和技能要求出发,在考试要求中提出了“掌握”、“熟悉”和“了解”共3个层次的要求,这3个层次的具体涵义为:掌握系指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熟悉系指能运用其要点,解决实际问题;了解系指概略知道其原理及应用范畴。
在考试内容的安排上,本大纲从对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工作需要和综合素质要求出发,主要考核申报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命题内容在本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内,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考试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
考试大纲编写组
二○一二年一月
1
1. 专业基础知识 1.1 流体力学 1.1.1 考试要求
掌握流体的主要物性和流体静压强分布规律及流体动力学基本知识;熟悉管道计算原理与方法;熟悉泵和风机与网络系统的匹配 1.1.2 考试内容
(1)流体的主要物性参数
(2)流体静压强的概念及重力作用下静水压强分布规律 (3)流体动力学基本知识
① 以流场为对象描述流动概念,包括边界层、稳定流动、非稳定流动、两种流态(层流、紊流)
② 流体恒定总流的连续性方程和能量方程、柏努利方程式概念 ③ 流动阻力与能量损失的概念及减少阻力的措施 (4)管道计算:简单管路的计算方法
(5)泵和风机与网络系统的匹配:泵和风机的运行曲线、网络系统中泵和风机的工作点、离心式泵或风机的选择、气蚀 1.2 热工(工程热力学、传热学) 1.2.1 考试要求
掌握热力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熟悉水蒸气和湿空气性质;掌握热量传递的三种基本方式的基本概念与基本计算方法;了解传热与换热器基本概念 1.2.2 考试内容
(1)热力学基本概念:热力参数及坐标图、功和热量、内能;焓、热力过程、热 力循环
(2)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含义 (3)理想气体的概念及状态方程 (4)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含义、卡诺循环
(5)水蒸气和湿空气:蒸发、冷凝、沸腾、气化、水蒸气图表、水蒸气基本热力过程、湿空气性质 (6)导热的概念
(7)对流、对流换热的概念 (8)热辐射与辐射换热的概念
(9)传热和换热器的概念;平均温差的概念 1.3 电工
2
1.3.1 考试要求
(1)掌握直流电路、交流电路的相关基础知识;熟悉电压、电流的基本概念,电流及电流强度及相关参数;直流电与交流电的特征;交流电的周期、频率和角频率的概念及参数,工频交流电的标准频率,三相多线制电路 (2)掌握变压器工作基本原理
(3)掌握单相异步电机、三相异步电机和直流电机的工作原理以及控制原理 (4)熟悉电功率基本概念 (5)熟悉安全用电知识 1.3.2 考试内容
(1)直流电路的组成与特征
(2)交流电路的组成与特征;电感、电阻交流电路;阻抗串并联;功率因数;单相与三相电源;电功率 (3)变压器工作基本原理
(4)单相异步电机、三相异步电机和直流电机的转动原理以及启动控制与运转控制 (5)安全用电知识;接地与接零;电路参数的测量 2. 专业理论知识 2.4建筑给水排水 2.4.1考试要求
(1)熟悉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 的组成与分类
(2)熟悉建筑给水、热水供应系统、排水、雨水系统、消防用水系统的管材、设备 及附件的选用;掌握常用管材的连接和安装方法
(3)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中建筑物的分类及消防 标准;掌握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分类和安装要求,熟悉消火栓的设置原则;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了解给水、排水设计秒流量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了解耗热量和热水量的概念 (5)掌握卫生洁具和排水管道的布置原则和敷设要求 (6)了解污废水的提升、局部处理等的相关知识
(7)了解各种水泵、阀门、套管的构造、适用范围;熟悉安装要求
(8)掌握各种给水、排水系统及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灌水试验的方法和步骤
(9)掌握高层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特点
(10)了解现行相关的专业设计规范;熟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掌握强制性条文 2.4.2考试内容
(1)建筑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和分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