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建筑防火检查
第一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1、在防火方面,除住宅外,其他类型如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公共建筑接近,防火要求按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可能存在单层和多层或高层组合建造的情况,需要根据建筑的各使用功能的层数和建筑高度综合确定;当难以区分且未采用防火墙分开时,按最严格划分多层或高层建筑; 3、(押题)地下、半地下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Ⅰ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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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耐火等级与建筑层数的适应性
6.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砖石、砂浆、防火板等无机材料包覆的方式;另一种是钢结构防火涂料,即将防火涂料施涂于建筑物和构筑物钢结构构件表面,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
7、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可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小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4层以上、中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5层以上。
8、剧场、电影院、礼堂宜布置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1、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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