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图文 下载本文

结合作精神。

2.专业思想稳固,学习态度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级处分。 3.研究生在上学年内没有下列情况的: (1)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

(2)上学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的;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7)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的(除因不可抗原因转硕的)。 第七条 学业奖学金的考评标准:

(一)新生参照初复试成绩和入学前所在单位或学校的综合表现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采用以下方案: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表1《资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并提交到学院。学院将根据各级别奖学金的分配比例评选。其中一等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已经通过四级或出国英语。

2.积极参加班级、系所、学院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或者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3.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至少两次),如科技论文报告会、研究生学术论坛及各类学术会议等;或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已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至少有一项专利成果(发明专利或使用新型专利)。

4.所有满足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表1内容,届时学院将按照综合素质得分和各专业一等奖学金比例要求评选。

第八条 评定时间

新生定于入学考试的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研究生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第九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考评程序: (一)研究生新生

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等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需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者,将评定结果录入“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打印输出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

1.在每年9月份,学校组织各学院进行二、三年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考评。

2.学院根据导师意见、研究生综合表现和上述第七条的规定,评定研究生下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学院评定结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者,评定结果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条 研究生有下述情况之一者,需退还已享受的学业奖学金:

(一)已获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新生,如本人档案和工资转移关系等相关材料没有及时转入学校;

(二)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学业奖学金的; (三)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外,中途退学的研究生。

第十一条 对学业奖学金评定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 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4年开始施行,由资源学院负责解释。

表1 资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

学号: 系所: 申请等级: 本人签名: 类型 Ⅰ 学 习 成 绩 (一) 学业成绩 (二) 外语成绩 级别 分值 ≥425 ≥425 达到及格标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口头报告 展板 口头报告 展板 累计参加两次及以上 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 优秀研究生标兵 校级 国家级 Ⅲ 素 质 拓 展 (七) 竞赛类 (以学校推荐参加的为准,如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党员 得分 有效得分 ?(单科成绩?单科学分)总成绩?总学分65 2.5 1 3 8 6 5 4 5 3 2 3 1.5 1 1.5 1 0.5 9 6 4 2 6 3 3 1 2 6 4 3 1.5 1 6 4 2.5 2 2 1 0.5 1 0.5 0.2 1.5 1 1.5 1.2 0.8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 国家英语四级成绩 出国英语成绩 国家级 Ⅱ 学 术 科 技 类 (三) 学术竞赛(国家级排名前8、省级排名前5、校级排名前三) 省级 校级 院级 T3以上论文 T4论文、国家发明专利 T5论文、实用新型专利 T6论文、外观设计专利 国际会议 (五) 学术活动 国内会议 校内学术论坛 国家级 (六) 评优类 省级 (四) 学术论文或专利 省级 单项奖 国家级 一等奖或特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或特等奖 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席团成员 部长、副部长 团学联、科协主要学生干部 班长、支书 班委、党支委成员、李四光活动组织者 院级 校研究生会、科协 (八) 社会工作 院级 总得分(取8类各分项的最高得分计入) 备注:1.期刊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必须是已刊出或待刊(待刊的需提供录用通知单原件和版面费发票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减半加分,第三作者及以上不考虑;学术论文按我校期刊分类文件[(2014)33号]分类,在论文得分栏和复印件上备注T1-T6。2.学术论坛和学术会议必须是本人主讲,合作者不算(必须张贴海报公开宣传或在网上平台发布);3.社会工作一栏中在得分项目中注明具体担任的工作职务;4.其他支撑材料提交相关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