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服务供给机制探析 下载本文

之中,最为成功的是始于1995年的“四荒拍卖”政策。通过这个政策,民众可以在一些国家无力建设的地区自主开发,所得归自己所有。

4.供给价格

森林生态服务供给价格是森林生态服务供给机制的核心问题。森林生态服务供给价格不仅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森林生态环境的需求程度以及社会公众对于森林生态服务供给资金的承受能力限制[7]。

(1)理论上的最高供给价格。理论上的最高标准是基于对森林生态功能的生态效益计算,包括涵养水源、固土保肥、改良土壤、净化环境、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森林景观价值等最大量供给法就是通过计算森林生态功能效益的供给法,且方法和理论还很不成熟,国际上也很少采用理论上的最高标准。

(2)理论上的最低供给价格。生态供给的最低标准应该包括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实施生态保护导致的机会成本,生态保护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费用、生态破坏的恢复成本。随着人们对森林生态产品需求增加和国家供给能力的提高,可以不断提高供给标准。

(3)供给价格的标准确定。生态公益林的供给标准,从根本上说应该基于成本因素;只要把公益林的直接经营成本,连同部分或全部机会成本返还给生产者,生产者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动力参与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与发展事业。确定供给价格的标准有了3种原则:直接投入成本原则、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之和原则、协商原则。

对于直接投入成本原则,可以适用于国有产权公益林经营模式和集体产权公益林—集体经营模式。

国有林业企业承担供给森林生态效益公共产品的职责,主要依靠政府投资运行。而政府是森林生态效益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因此,国有产权公益林供给标准采用成本原则。集体林业企业同样承担供给森林生态效益公共产品的职责,主要依靠公共投资运行。因此,集体经营模式—集体产权公益林供给标准同样采用成本原则。

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之和原则可以适用于集体产权公益林—分林到户模式和集体产权公益林—林业股份合作制模式。以上2种模式集体产权公益林实质体现私人经营原则,而私人没有提供生态服务公共产品的义务,在考虑直接投入成本的前提下,还应该考虑私人经营的机会成本。因此,采用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之和原则为宜。

协商原则适用于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情况。对于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部分,可采用协商的办法确定生态服务的供给价格。

5.供给资金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机制资金来源可以由以下来源组成:

(1)征收排污费。积极探索森林生态补偿收费的实践,制定严格的征收标准,实行收支2条线管理,征收的森林生态补偿费应该专款专用,用于森林生态恢复

和补偿。

(2)征收生态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按实际产量或者使用的资源量计税,以促进资源开发者珍惜和节约资源;开征森林生态补偿税,以污染物的排放量和生态占用量计税,从而促进企业减少排污和生态占用。

(3)发行国债。发行国债可以长期稳定地筹资,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提高,人们对未来生态环境要求也将提高,那时人们愿意且国家也有能力还债。

(4)发行生态彩票。生态彩票有巨大的筹资功能,彩票的“公益性”和偶然获利的“功利性”,使人们乐于接受。

(5)社会捐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单位、个人的捐助或援助,接受捐助的单位可以是公益部门。

6.供给途径

根据外部性理论,森林生态服务供给途径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庇古思路,征“庇古税”;二是科斯思路(市场机制)。由于森林生态服务的公共产品性质,生态服务供给机制主要政府供给或政府指导下的市场供给。

(三)森林生态服务供给机制的配套条件分析

(1)良好的生态意识。公民生态道德意识的缺乏是现代生态悲剧的深层次根源。只有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态道德意识,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的全面素质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8]。

(2)完善的供给规则。生态服务供给机制制度规则是涉及生态供给机制权利、责任、益处的制度安排。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服务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对各利益相关者权利和义务责任界定,形成权威、高效、规范的管理机制。

(3)科学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种评估、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民间自发的环境保护宣传和环境保护组织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在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要予以奖励;破坏环境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三、森林生态供给机制的体系重构

(一)多类型区域供给政策的调整

(1)完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要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针对不同森林的生态属性,合理划分和动态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完善商品林部分生态服务补贴政策,可根据生态服务需要,购买商品林的部分经营权。

(2)完善生态公益林产权政策。清晰地界定产权林是相当重要的,界定清晰的产权可以有效避免外部性、搭便车的行为,从而使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