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提案制度管理办法1.0 下载本文

d. 审议小组收到各部门提报之建议提案时,先予以编码并登录之。 e.原则:年份+月份+流水码三码。EX:16-08-001。 5. 奖励、实施

a. 改善提案成立后,部门主管即予该提案人记嘉奖乙支,以资奖励。

b. 部门主管评估其改善提案内容,依实际状况可先行于该部门中实施试行者,先确定试行期间,以确认该提案之可行性及效益性。

c. 各门市之提案,由各店店主管先行初审再转至营运部主管分类后进行相应流程。若该提案内容与现行作业规定或执行标准不同时,则需经区副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试行。 d. 建议提案成立后,审议小组即予该提案人记嘉奖乙支,以资奖励。 e. 建议提案由审议小组判断其相关权责部门,转该部门实施。 6. 成果评估与提报

a. 当该提案实施一段时期(至少试行一个月以上),须检核其实施成果,并检讨该提案之可行性、花费成本及效益性。

b. 改善类提案的成果评估由该部门主管完成。

c. 建议类提案的成果评估由执行部门完成,多部门同时执行的由审议小组汇总成果评估。

d. 实施有效之提案,应将实施成果登录存档于该「提案单」中。

e. 每月底各执行部门将实施成果有效或认为可供其它部门应用之提案,注明推荐理由后提报至审议小组。 7. 审查

a. 审议小组每月底汇整各部门执行中之已填写成果评估之提案单,并安排成果评估复查。

b. 召开提案审查,依审查标准(见提案单第二页)对改善和建议提案之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效益奖根据效益性单项分值给予奖励。 c. 效益性中的有形实质效益金额由财务部提供。

d. 若产生相同之提案,提案日期先者成立,若同日提出则依送呈时间先者成立。 8. 年度提案审查

a. 每年度终了时(12月),举行年度最佳提案奖之选拔,由董事会针对该年度之80分以上的提案中遴选出年度最佳提案奖乙名,给与特别奖励。 b. 另针对该年度提出最多改善提案之部门及个人,给予年度贡献奖。 9. 奖励与表扬

a. 各项奖励给予提案人。

b. 审议评分结束后,依各项奖励发放。

c. 80分以上提案奖励,除以书面通知表扬外,另于适当会议中公开表扬。 10. 存档

将各类「提案单」及其相关资料影印一份传回原部门存查,原始资料由审议小组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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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查。 11. 各类奖励 项目 审核单位 部门主管 审查小组 5分以下 5-10分 奖励 嘉奖乙次 嘉奖乙次 11-15分 16-20分 21-25分 备注 改善类 建议类 26-30分 此奖项分值属于效益性成立奖效益奖年度贡献奖 年度最佳提案 董事会 专案奖励 董事会 专案奖励

审议小组 50 120 300 600 900 1200 单项分值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