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石埠镇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教育惠民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公平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函【】号)、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昌邑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昌教体字【】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年石埠经济发展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科学破解基础教育大班额问题,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核心竞争力,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信息及时公开;坚持公平、公开、科学、便民的原则,落实“一次办好”承诺。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年龄规定

年满周岁(年月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报石埠教育办进行汇总上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

(三)招生时间

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月日—日,及时公布各自招生结果,并将招生结果报教育办备案。

(四)招生准备

.研究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校长任期交流制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全面“改薄”和破解大班额等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研究制定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所有年级班额均须控制在省定班额内,小学不超人,初中不超过人。

.严格招生片区进行招生。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实际因素,坚持依法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为避免公办中小学出现大班额问题,各学校务必提前做好招生规划,坚持依法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空余学位,按照户口所在地、务工单位驻地或经营门头所在位置的先后顺序划分入学片区。石埠小学若无空余学位,通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河小学、西金小学等所学校办理入学。

片区内户口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接种防疫证明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非片区户口内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学生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须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学生父母无房产,房产证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非空挂),持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母房产证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学生父母在片区内经商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个月且正常经营。持户口本、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学生父母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非空挂),持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招生学校负责审核材料、实地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开具情况属实证明,校长签字盖章,形成专档。各学校必须明确责任,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办于月日组织专项检查。

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及子女户口本;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④房屋租赁合同。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属昌邑户口但在外地小学毕业要求到石埠初中上学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原学校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石埠初中登记备案。

以上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步骤

各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石埠教育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初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制定招生方案,经教育办审核后开展招生工作。严禁跨片、跨乡镇招生,要特别注重辖区内的小学招生,应根据摸底调查或各村委会提供的学龄儿童名单,安排专人进村实地查询,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同时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到等具体工作。

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加印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昌邑市惠民服务热线()、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昌邑市公办中小学招生监督管理()、石埠教育办招生监督管理()等惠民机构(组织)以及本校的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三、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按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房产、户口等入学材料。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及居住证等材料,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对于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回流出地就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置。各接收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对上述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

石埠小学若无空余学位,通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河小学、西金小学等所学校办理入学。流河小学和西金小学所学校空余学位可接纳以居住证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相应材料。

(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保障工作;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