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 下载本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

加快江苏电网建设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7]2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13 【实施日期】2007.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意见的通

(苏政办发〔2007〕24号 2007年3月1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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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

近年来,我省电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网建设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工作

根据江苏电网建设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省要建成“四纵四横”500千伏主网架,实现220千伏电网合理分层分区运行,城乡电网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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