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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将基建帐的收入、支出汇总,根据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转入到大帐中。 2、会计分录
(1)根据财政拨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2)根据工程支出、欠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账款--工程欠款 (3)根据工程完工结转表入账 借: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基建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材料。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
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 内容 :(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b)外包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结算资金使用情况。②核算办法: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③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明细帐。
(1) 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核算办法,明细帐设置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 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3)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A、对在用建筑物或和已峻工并办
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①对原建筑物拆除的费用,直接列入“其他支出”,不计入建筑。②工程费用。同时,按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占整体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冲减原“固定资产”。③改建和拆建建筑物,因增加建筑物面积而支出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B 、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6、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支出。对项目单一的建设单位可不必使用本科目,直接列“在建工程”核算。 7、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待摊投资”。 8、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向施工 企业 预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项。 9、预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物资材料款项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10、其他应收款:核算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 的其它暂付款项。
11、基建借款:核算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如基建完工后尚有余额,就转入“经费户”。
12、应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 13、应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设备、材料款项。
14、其他应付款:核算单位“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备料款”以外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 15、应交结余:工程结转后,核算单位“基建拨款”和“其他收入”与工程实际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同时,将“结余”科目金额转回到单位的经费帐的“结余”科目。如是赤字,本科目应与“基建借款”余额一致。
16、“基建拨款”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上级部门等拨入的专门用于单位基建,设备工程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一般由单位的“经费户”转入并存于银行的基建户。该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和时间年度设置明细科目。项目完工结算后,与“交付使用资产”同时结转入“结余”科目。 17、“其他收入”核算单位基建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
18、“专项资金支出”核算单位基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基建费用的实际支出款项。明细科目按工程项目、类型设置。
19、“其他支出”核算单位基建支出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以上不违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仅供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处理一般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大部分属财政性资金,一般应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业务相对单纯,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现账务处理混乱现象。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账务处理一般流程可遵循以下思路。
一、收到财政等基建拨款时(“基建拨款”科目应根据核算需要设置“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二、用拨款购买设备时 借:设备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工程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借: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时) 贷:银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业结算支付工程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六、发生除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以外的并能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其他投资时(如购置房屋和办公家具等) 借:其他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七、发生江河清障、城市绿化、项目报废等特殊支出时 借: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 贷:待核销基建支出
八、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监理费等待摊投资时 借:待摊投资—明细项目 贷:银行存款
待摊投资有直接分摊和间接分摊,间接分摊一般采用概算比例法和实际比例法两种。应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一并结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九、建设项目自用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时 借:待摊投资 贷:固定资产
十、资金来源方的各种本年拨款项目,在年度决算批复后,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即转入“以前年度拨款”项目。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十一、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来源对冲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会计业务讲解
一、建设单位的基建资金运动的特点:
1、一次性运动形式,不发生资金的循环和周转(基建结束后,就要冲销基建拨款等科目,与大帐合并)
2、资金运动过程中,一般不发生资金的增值(基建形成的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
二、相关会计科目设置 ㈠资金来源类
⑴基建拨款(总帐科目),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以前年度拨款、其他拨款 ⑵基建投资借款(总帐科目)
①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核算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借入的由主管部门从财政统借的基建基金借款。
②部门基建基金借款,核算建设单位借入的由部门管理和安排的基建基金投资借款。
③其他投资借款,核算除以上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如: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⑵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总帐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⑶待冲基建支出(总帐科目),是基建投资借款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各项交付使用的资产。
⑷应付器材款(总帐科目) ⑸应付工程款(总帐科目) ⑹其他应付款(总帐科目) ㈡资金占用类
⑴交付使用资产(总帐科目) ⑵待核销基建支出(总帐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