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入志资料
第一章 土 地
1988年4月,组建“无为县土地管理局”,内设人秘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地籍股。 1992年8月,成立“无为县土地利用服务站”。1995年4月,成立“无为县地产评估事务所”。1996年6月,县农业区划办公室并入县土地管理局。11月,县土地管理局内设人秘股、财务股、地政地籍股(土地监察股、建设用地股、农业区划办)和二级机构县土地利用服务站、土地监察大队、地产评估事务所。1998年10月,成立“无为县土地监察大队”。2001年3月,成立“无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8月,成立“无为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代表政府垄断经营土地供应渠道,将处于分散状态的土地归集于政府的土地储备库,并有计划地组织分期开发工作。 2002年10月,撤销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组建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到2005年,局内设办公室、耕地保护股、利用股、地政地籍股和法规监察股、矿产资源股、财务股。
第一节 土地规划与利用
一、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年4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上级部署,开始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1998年10月完成。2000年获省政府批准。规划将全县划分为7个土地利用分区:
(一)农业用地区 发展粮、油、棉等农作物产区。总面积为200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7%,其中耕地17729.8公顷。对农业用地转变用途,严格管制,严格审批,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并略有增加。采用撤并村庄、调整地块、复垦、开发荒草地、沙滩和低丘缓坡岗地等措施补充耕地。2001年至2010年,计划补充耕地2233.33公顷。到2010年,全县耕地面积调整为112237.4公顷,除去建设用地,比现状净增100公顷。
(二)园地区 发展果、茶、桑及其它多年农作物产区。全县园地8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0%,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通过停垦坡度为25度以上耕地及大量山场,使水果发展到1900公顷。
(三)林业用地区 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430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主要分布于我县西部山区等地。以内涵改造为主,着力提高现有林地比重和质量,改善林种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到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206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
(四)城镇及工矿建设用地区 面积为1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有计划地改造现有集镇,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建筑密度和高程,到2010年,用地调整为512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城镇化水平达到41.5%,人均用地110平方米。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面积为193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分布于各乡、镇、村。充分利用现有村镇居民点内空闲地和废地,改变布局分散状况,撤并村庄,建设新村;提高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超标准用地。到2010年,用地缩小到13504公顷,人均用地减少到135平方米,节约土地5884.4公顷。
(六)水利水产用地区 面积168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通过开发荒水、荒滩、整治、挖潜现有水面,完善水利设施,控制盲目围湖,充分发挥养殖、防洪、蓄水、农业灌溉及航运功能。到2010年,水域面积调整为17065.4公顷。
(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属复合用地区,总面积为11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5%,其中景区面积达1133公顷。景区主要包括天景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在景区炸石、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和违规建筑。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的要求,1994年,全县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工作。2000年10月,对规划进行了一次修编。规划以1996年为基础年,2010年为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保护对象是:粮、油、棉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粮食年亩产大于450公斤的高产稳产耕地;进行吨粮田示范的耕地;水利条件良好的耕地;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耕地。
到2000年2月, 全县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全面完成, 设定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06年,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927个,已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6002个,界牌873个,界桩5129根。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奖惩制度。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农户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316457份。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5841公顷,保护率为86%。
表1 1992年-2005年无为县各类用地分类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年份 合计 1992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5年 相对于1992年的变化数 年均变化数 相对于1999年行政区划变动年均变化数 161931.2 161931.2 耕地 112137.4 112137.4 农用地 园地 891.1 891.1 984.99 1011.92 1011.92 1018.05 1018.05 1018.05 1018.05 1018.05 126.95 9.77 6.13 1.02 林地 14305.5 14305.5 14338.71 14355.58 14113.37 14126.71 14126.71 14126.71 14126.71 14126.71 -178.79 -13.75 13.34 2.22 其他农用地 34597.2 34597.2 51143.37 51368.41 51144.08 50761.81 50753.69 50767.95 50767.95 50767.95 16170.75 1243.90 -376.13 -62.69 177915.81 111448.75 177291.35 110555.43 176145.81 109876.43 176241.96 110335.39 176338.90 110440.46 176472.75 110560.04 176484.88 110572.17 176454.6 14523.4 1117.18 308.79 51.47 110541.89 -1595.51 -122.73 665.46 110.91 续表1 1992年-2005年无为县各类用地分类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 年份 合计 1992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5年 相对于1992年的变化数 年均变化数 相对于1999年行政区划变动年均变化数 42892.9 42892.9 30389.83 30751.90 30586.43 30602.31 30611.07 30604.31 30678.92 30830.28 -12062.6 -927.89 243.85 40.64 居民地用地及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23837.1 23837.1 24077.93 24265.51 24164.2 24180.68 24195.04 24186.68 24261.29 24412.64 575.54 44.27 248.44 41.41 2227.1 2227.1 987.50 1064.58 1144.65 1144.65 1144.65 1144.65 1144.65 1144.65 -1082.45 -83.27 0 0.00 16828.7 16828.7 5324.41 5421.81 5277.59 5276.99 5271.39 5272.99 5272.99 5272.99 -11555.7 -888.90 -4.6 -0.77 合计 40097.5 40097.5 36616.00 36878.39 36516.06 36404.03 36298.33 36171.24 36084.50 35963.42 -4134.08 -318.01 -552.64 -92.11 未利用地 说明:资料来源于无为县国土资源局1992年-2005年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表2 无为县现行规划指标表(1997-2010) 单位:公顷
占用耕地 退耕灾毁 补充耕地 1567.2 1066.67 2039.5 净增减耕地 -594.37 基本农田保护率 85.47%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5841.0 说明:指标数据来源于《巢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10》中的无为县部分,该规划在全市原1997-2010年的基础上作了调整,已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
表3 1999、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与2010年目标对照
单位:公顷、%
1996年 地 类 农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 交通 水利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其他土地 总 计 面积 比例 1999年 面积 比例 2005年 面积 比例 2010年 面积 比例 178344.96 72.82 176145.80 72.41 176454.60 72.54 182231.44 74.92 112137.37 45.78 109876.43 45.17 110541.89 45.44 111543.00 45.86 891.10 0.00 0.36 0.00 1011.92 0.00 0.42 0.00 1018.05 0.00 0.42 0.00 1658.26 0.00 0.68 0.00 14305.52 5.84 14113.37 5.80 14126.71 5.81 19018.32 7.82 51010.97 20.83 51144.08 21.03 50767.95 20.87 50011.86 20.56 29914.41 12.21 30586.54 12.57 30830.28 12.67 29154.56 11.99 23837.07 822.08 5255.26 9.73 0.34 2.15 24164.40 1144.65 5277.49 9.93 0.47 2.17 24412.64 1144.65 5272.99 10.04 0.47 2.17 22567.19 1145.42 5441.95 8053.33 9.28 0.47 2.24 3.31 36662.27 14.97 36515.96 15.01 35963.42 14.78 31862.29 13.10 11532.35 4.71 11536.60 4.74 11234.15 4.62 25129.92 10.26 24979.36 10.27 24729.27 10.17 23808.96 9.79 244921.64 100.00 243248.30 100.00 243248.30 100.00 243248.30 100.00 注:表中各年土地地类均转换为新地类。
第二节 用地管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国有土地包括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以及土改期间明确的国有土地、耕地、林地、祠堂、庙宇、学堂等和河湖、滩涂、荒山、荒地等未开发的土地。1990年以前,国有土地使用权都以无偿方式划拨给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企业使用。1992年,根据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启动土地有偿使用机制,开始推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变土地“无限期、无流动使用”为“有偿、有限期、可流动使用”。 二、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专项工作,实际操作分2003、2004两个年度进行。 1、抓各类工业园区清理,确保不留死角。全县原有工业园区8个,经整顿,撤消5个,经整合后保留2个。2、抓耕地占补平衡,守住“口粮田”。新增耕地130.8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