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1+6文件(全) 下载本文

1.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备案、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工会组织关系在市总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应当到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中心备案;局总公司及企业集团系统内的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到本系统上一级单位备案;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备案。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信息、数据报送制度,根据需要定期向备案单位报送工作信息、数据。

2.建立工会与劳动监察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市、区县总工会要加强与同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联系,建立并完善情况通报、联合检查、重大案件会商处理等制度,形成工会监督与政府劳动监察的工作合力,推动工会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工会各级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在市、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探索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可以兼任劳动法律监督员);建立企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与市、区县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工作联系,逐步形成网络化的监督体系。

3.开展职工法律政策网上咨询、网上服务。利用12351职工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求助服务,实现市、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三级法律服务信息与局总公司和企业集团工会的法律服务信息共享,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职工法律诉求信息的全覆盖。区县、街道乡镇发生劳动争议重大案件和职工群体性事件,要通过12351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快速报送市总法律服务中心,增强工会迅速反应、及时调处的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市总法律服务中心

制定工会系统参与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建立市、区县两级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通过12351职工服务信息平台,配合市、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劳动监察,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工会法律人才的培养、配备规划,组建工会律师团、律师志愿者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级工会开展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二)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建立健全区域内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机构,指导开展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负责本地区和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分配的职工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案件代理、代书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承担劳动争议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区的劳动关系动态,将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及时上报市总法律服务中心。完善本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立监督员队伍,实施辖区内劳动法律监督。

(三)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

负责本地区(社区)企业和职工的普法宣传工作,与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信息联通,负责为职工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服务,收集、跟踪和反馈区域内劳动关系的动态,

对出现的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及时上报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组织所辖区域内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劳动争议调处的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市总与市人力社保局、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市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完善各项制度,搞好检查督导,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业务指导,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实效,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加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的统筹协调

市总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对下级法律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定期听取汇报、检查调研等方式指导下级和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信息交流,注意总结经验。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情况及职工法律诉求情况进行整理,并向市总及相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

(三)提升劳动争议调解队伍调解能力和专业水平 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组建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实施对口服务,承担法律服务事项。扩充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队伍,为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提供定点不定时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四)完善考核评定制度

市总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工会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的日常管理,建立对各基层单位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制度。完善对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和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督导工作,对有突出贡献的律师推荐参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建立对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

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服务型工会的重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送温暖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困难职工、特殊困难群体实现解困目标,逐步提高其工作生活质量,解决农民工生产生活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为党和政府分忧。

二、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