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
一、概念
1.社会保障: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3.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4.社会福利: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6.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7.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8.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9.老年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①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 ②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 ③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10.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11.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2.医疗社会保险: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民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13.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1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15.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及其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补偿。
1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二、简答
1.社会保障有哪些特点?
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
2.社会保障的功能: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①补偿功能 ②稳定功能 ③调节功能 3.说明社会救助的对象
①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②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人身损伤,一时生活困难的人
③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 4.如何理解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基本生活需要”是一个社会历史性概念,它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水平在社会历史的不同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文化、不同民族习惯等条件下,是不同的。如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阶段,基本生活需要一般仅指物质生活达到温饱水平,而在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时,社会保障不仅要满足物质生活上较高的需求,精神文化生活以及个人权益保护等也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 5.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①强制性 ②互济性 ③储备性 ④补偿性
6.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及特点
“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因此也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
特点:以劳动者为核心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以劳动者和雇主的社会保险缴费为主,国家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即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7.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原则和投资运营的原则
给付原则:①保障受保障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②随物价变动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 ③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
投资原则:①安全性原则 ②收益性原则 ③分散化原则 ④流动性原则 8.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管理的基本思路
政策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治管理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国民的基本社
会保障权利;健全社会保障预算,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9.社会保障水平的制约因素及其特点
制约因素:①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 ②政治、社会结构 ③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 ④历史、文化等特殊因素 特点:①动态性特征 ②刚性特征
③社会保障水平客观上存在一个“适度区域” 10.现收现付制及其特点
现收现付制,也叫社会统筹制,以近期横向平衡为原则,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近期所需保险金总额,通过一定统筹费率向社会统筹保险金。
特点:优点:①以支定收,不留积累 ②费率调整灵活
③互济性强,调节社会再分配(代际之间) ④操作简单成本低
⑤可避免社会经济变动的风险 缺点:抗老龄化能力弱
11.国际社会保障改革中,政府责任的调整趋势
①在责任分担方面,政府责任走向适度化
②在制度模式选择方面,政府越来越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倾向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激励功能
③政府从监管合一向管理与监督适度分离转化 ④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具有开放性和选择的自由度
⑤政府与其他主体的配合不断增多,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了官民结合、政府与市场结合的发展趋势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遵循的原则
①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③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④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⑤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13.失业保险及其特点
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特点:①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济制度并行
②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济制度并行
③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相结合 14.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
①医疗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其覆盖对象原则上应是全体公民 ②医疗社会保险涉及面广,更具复杂性 ③医疗社会保险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15.医疗社会保险的筹资原则和给付原则
筹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给付原则:①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②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③按时、足额、合理偿付原则 16.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①基本保障 ②广泛覆盖 ③双方负担 ④统账结合 17.工伤社会保险的原则
①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②个人不缴费原则 ③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④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⑤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
⑥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⑦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三、概述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①覆盖范围:城镇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②资金筹集:企业:工资总额20%左右。个人:缴费工资比例8%。 ③资格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累积十五年。 ④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制度框架 3.新农保的框架
①覆盖范围(对象):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 ②资金筹集: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农合补助标准为120元
a.政府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原有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0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按一定比例补助。
b.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参保人按年度一次性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