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院教?2010?48号

关于印发《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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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一条 选题原则

(一)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研究内容或设计力求有利于学生巩固、深化、扩大和消化所学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得到创新意识、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和应用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二)应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教学、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学、研、产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学术价值,设计类题目应具有实用价值,切忌脱离实际。工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80%能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真题真做率达到50%以上。

(三)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

(四)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工作量饱满,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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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第二条 选题程序

(一)论文选题一般来源于指导教师的教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要注意对师生在岗位实践中所发现的问题的收集、整理,建立一定数量的“真题”库供学生选择。选题类型分为论文类和设计类。

(二)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需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并填写审题意见,汇总后报系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三)选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课题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部领导组批准,且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保证使每个学生都经历该课题的全过程,但论文(设计)内容不能相同。

(四)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核,系部审批后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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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题结束时,由系部汇总情况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实地调研

(一)学生原则上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选题意向进行实地调研,深入社会,深入中小学及企事业单位,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二)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

(三)学生经过毕业实习调研和文献检索后,完成调研报告或文献综述。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院规定,由系部审查、批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要端正指导思想,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二)指导教师应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应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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