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拍杆通过4.1.5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4.1.5 连接喉(如有)连接拍杆与拍头。 4.2 拍弦面
4.2.1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穿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编织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弦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4.2.2 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拍弦可延伸进连接喉区域。
4.2.2.1 伸入拍弦区域的宽不得超过35毫米。
4.2.2.2 包括拍弦伸人区在内的拍弦面总长不得超过330毫米。 4.3 球 拍
4.3.1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其尺寸和位置必须合理。
4.3.2 球拍上不允许附加任何可能从本质上改变球拍形式的装置。 5 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球拍、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等问题,由国际羽联裁定。这种裁定可由国际羽联主动作出,也可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技术官员、设备厂商会员协会或其他成员)的申请而作出。 6 挑 边
6.1 比赛开始前应挑边。赢方将在6.1.1或6.1.2中做出选择。
6.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6.1.2 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始比赛。 6.2 输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7 计分方法
7.1除非另有规定,一场比赛应以三局两胜定胜负(附录二和三)。
7.2除规则7.4和7.5的情况外, 先得21分的一方胜一局。 7.3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内的地面成死球,则该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
7.4 20平后.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 7.5 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 7.6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8 交换场区
8.1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8.1.1第一局结束。
8.1.2第二局结束(如果有第三局)。 8.1.3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11分时。
8.2 如果运动员未按规则8.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在死球时立即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9 发 球 9.1合法发球
9.1.1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作好准各,任何一方都不得延误发球。发球时发球员球拍的拍头做完后摆(规则9.2),任何迟滞都是延误发球。
9.1.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内(图A),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
9.1.3从发球开始(规则9.2),至发球结束(规则9.3)前,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
9.1.4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
9.1.5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
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员最低肋骨下缘的水平切线。 9.1.6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 9.1.7发球开始(规则9.2)后,发球员必须连续向前挥拍,直至将球发出(规则9.3)。
9.1.8发出的球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线上或界内)。 9.1.9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9.2 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9.3一旦发球开始(规则9.2),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或未能击中球,均为发球结束。
9.4 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被视为已作好准备。
9.5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10 单 打
10.1 发球区和接发球区
10.1.1 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1.2 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