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原民办代课教师 同志,性别 ,户籍类型为 户口,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未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未享受离岗退养补助。
特此证明。
学校(联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联校)
(加盖公章)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县(市)区教育局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身份证号: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现住地址:
注:此证明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
序号:7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兹有我辖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公民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在任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加盖公章)
经办民警(签字):
派出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民警现住地址: 经办民警联系电话: 经办民警身份证号:
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序号:8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或辞退的证明
兹有我辖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公民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生育子女 个,出生时间分别为 ,其中最小的子女姓名为 ,出生年月日为 ,身份证号码为 。该同志在任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期间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或辞退的问题。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加盖公章)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计生办经办人现住地址: 计生办经办人身份证号: 计生办经办人联系电话:
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
序号:9
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取证材料登记表
抄录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申报人 姓 名 材料类别 材料来源 性别 内 容 出 生 年月日 能佐证的任教时间段 档 案 材 料 物 证 材 料 注:上述材料分类见《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材料清单》;复印件由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另外整理装订。
序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