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林大道沿街建筑天际轮廓线控制:
少林大道是东城区最重要的东西向景观大道,规划首先通过道路两侧用地功能的变化,形成了道路沿线建筑界面的变化和不同的空间围合度,营造出道路空间的收放。其次,在建筑高度和体量上,分段规定如下:
A、东段的物流园区
此段为东城区入口区域,包括车站、物流、宾馆等功能,以80米的高层宾馆和24米的大体量建筑-汽车站为主体建筑,沿街裙房3-4层为主,并强调街道界面的连续性;建筑形式以高科技、现代、自由、活泼的现代风格为主。
B、中段的公共核心区
此段是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宾馆餐饮、休闲游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的城市中心区域,设置一组12-18层的高层建筑,裙房部分以3-4层为主;少林大道以北主要为行政建筑,可有一定的建筑体量,并以完全现代的建筑风格,体现时代感,营造开阔、气派的空间氛围。少林大道以南主要为商务、商贸、金融建筑,以错落布局的点式高层建筑形成变化丰富的城市空间,并在颍河东路北侧以两栋18层的高层金融建筑作为整个“公建岛”的景观中心和视线焦点。
C、西段的景区配套区
此段紧邻中岳庙,其天际轮廓线采用舒缓的方式,考虑以低层低密度坡顶建筑为主,强调中国传统建筑特色。 ? 龙腾大道天际轮廓线控制:
龙腾大道是东城区最重要的南北向景观大道,其北段紧邻寺里河,有良好的自然景观条件,沿河建筑总体上应以以“小、巧、秀”为特色,增加建筑的亲和力,高低控制在4-5层;南段则设置高层及大体量建筑,丰富道路沿线的建筑天际轮廓线。分段规定如下:
A、北段的办公综合区
办公综合区内以龙腾大道北端的6层的行政中心主楼为核心,发散状的布置2-4层的宾馆和行政办公用地,天际线较为舒缓,避免与嵩山山体冲突。建筑形式均以传统风格为主,并与生态型住宅区低层低密度的坡顶复式住宅建筑取得协调。
B、中段的企业办公区
企业办公区以其独特的造型形成空间围合,成为寺里河滨河建筑中重要的亮点,其建筑风格均应体现传统风格,建筑尽量采用坡屋顶,墙面以灰色系的浅暖色调为主,点缀白色线条。
C、南段的商务商贸区
此段通过街坊内公共绿地与寺里河滨河绿地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位于大片绿地中的商业商务“公建岛”。为了丰富天际轮廓线,点式高层从少林大道向南逐级抬高,至颍河东路以18层金融高层建筑作为收头,并与嵩山山体遥相呼应、互为对景。
(3)建筑环境
建筑环境是指并对建筑起烘托陪衬作用的建筑外部环境因素,如绿地、广场、广告标识、建筑小品等。
绿地对创造意境和环境气氛十分重要,不同的建筑环境对绿地的类型和布置要求也不同。绿地可分为种植性绿地、有水面绿地和有设施绿地三种类型,并根据人在绿地中活动的空间要求,对绿地的硬地率分别进行控制。
广告标识是构成商业气氛的重要设施,是商业建筑环境中最活跃而具吸引力的因素。通过城市设计准则规定广告标识,并与建筑和空间的组织相呼应,有助于形成美感和有节奏韵律感的商业建筑环境。广告标识可按贴墙式、近墙横式、近墙竖式和路边独立式四种类型进行控制,并通过城市设计导则规定其高度、色彩、内容等。
建筑小品和街道家具对一定的建筑环境有认知与强化视觉感知作用,同时也可以取得美化建筑环境的作用。建筑小品有许多种,如指示牌、雕塑、灯具、建筑装饰等,其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群的建筑形式相协调,并按环境性质和尺度进行不同方式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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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
一、开发模式建议
在东城区的建设中,先期投入的资金,如基础设施的投入、居民的动迁安置等,这些先期投入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如果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解决。在这种情况下,BOT模式逐渐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利用 BOT 模式、即项目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庞大资金需求的矛盾。
BOT (Build-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经营一移交,在标准的 BOT模式中,企业通过融资并投入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取得一定时限的项目经营权,经营期满后项目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交还政府。东城区的开发建设同样可以采用这种采用BOT模式,即采取政府行为、企业运作的方式进行,由政府提供土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筑巢引凤,由实力的企业进行先期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在土地开发权上双方利益共享,从而达到双赢的目标。运用BOT模式,不但有利于推进东城区的开发建设,而且可以减轻政府资金投入的压力,在东城区开发建设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二、建设时序与近期建设
1、东城区建设时序建议
东城区的建设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现实与目标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东城区的建设大体按照由南向北、从西到东的建设时序。首先打通颍河东路和龙腾大道南段,修建寺里河、南寺里河滨河绿带,并先行建设行政办公建筑群、动迁安置基地等亮点工程和部分商业商务建筑,造成东城区建设的声势,并聚集人气;其次,重点进行中岳庙景区的建设,拆迁安置好中岳庙村的居民,并将新老城区连为一体,凸现东城区的品味;再次,随着建设的向东、向北推进,逐步形成东城区的十字形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带、物流园区和卢崖办公综合区;最后,东城区向东北推进,由各个公共片区向其周边辐射,建设各片居住区,从而完成东城区的建设。
东城区的总建设周期预计在15年-20年左右。首期建设期为2006-2010年,这是东城区发展最快的时期,用地规模包含中岳庙景区在内,共计6.64平方公里。二期建设期为2010-2015年,这是东城区巩固完善建成区域并小幅发展的时期,用地规模约2.49平方公里。三期建设期为2015-2020年,这是东城区稳定发展的时期,用地规模约3.85平方公里。
2、近期(2010年)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以上的建设时序,东城区在2010年前主要完成的重点项目建议如下(按照建设时间为序): (1) 建设颍河东路、福佑路及临近区域的城市次干道和支路; (2) 治理南寺里河(奈河),并建设滨河绿带;
(3) 新店村动迁安置至颍河东路以南,留出用地以发展少林大道-龙腾大道核心区;
(4) 建设少林大道北的行政单位综合楼和行政区,同时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东侧寺里河滨河绿地;
(5) 建设龙腾大道南段,将少林大道与颍河东路连通,沿线商贸办公、商业服务、宾馆、银行地块进行拍卖与招商; (6) 张家沟、张村、于村、韩村与新庄动迁安置,改善东城区入城口、少林大道以北区域的城市形象;
(7) 随着颍河东路的通车,在颍河东路东段建设汽车客运站及物流园区项目,进一步提升东城区入城口城市形象; (8) 中岳庙村动迁安置至福佑路东、少林大道南,同时结合原有中岳办的中学和小学,搬迁新建中小学; (9) 实施少林大道中岳庙广场下穿工程,拉开中岳庙景区建设的序幕;
(10)颍河东路与中岳庙中轴线位置,向北建设中岳庙景区的大门,向南建设生态公园;
(11)沿福佑路西侧、靠近中岳庙景区的位置建设博物馆、会议休闲中心、旅游商业中心等项目,提升中岳庙景区的文
化品位与设施配套水平;
(12)建设龙腾大道北段,治理寺里河并建设滨河绿带,沿线企业办公地块进行拍卖与招商; (13)建设银石路、玉带路等的城市干道和支路,形成完整的路网系统;
(14)以龙腾大道为核心,分别向东西推进,进行示范性生态居住社区的建设,同时改造发祥小区;
(15)完成北新庄、南新庄、张家村、宋村、康村、小康村、大雁村的动迁安置,为东城区的下一步发展留出用地; (16)建设凤舞路、鹤翔大道,东城区向东北发展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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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城区近期建设(2010年)投资估算 (1)估算依据
? 本估算依据《河南省登封市东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图纸及说明编制。
? 按照登封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工程费和单方造价,并参考登封市当前各项工程造价指标和建筑工程
综合价格,特殊设备依据登封市目前市场价格。 (2)投资估算费用说明
? 估算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工程造价。
? 主要建材按登封市当地中档材料估算,主要设备按国产设备估算。
? 以下费用未计入造价,需另计:征地费、动拆迁费等其他费用;各类贴费和税费;银行贷款利息、材料上涨因素及风险
因素等费用;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甲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登封市东城区近期建设(2010年)投资估算表
序号 内容 具体项目 数量 单位造价 基础设施 道路及基础设施 98.289公顷 200万元/公顷 1 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 316.159公顷 40万元/公顷 2 居住建筑 119.335万平方米 550元/平方米 3 公共建筑 124.525万平方米 600元/平方米 4 建筑工程 市政建筑 4.210万平方米 500元/平方米 5 建筑安装费 248.07万平方米 20元/平方米 6 小 计 7 -- -- 不可预见费5% 8 -- -- 总投资 9 -- -- 注:以上表格的绿化工程一栏中,总用地面积包括186.11公顷的中岳庙景区及颍河东路南侧生态公园用地。
造价(万元) 19657.800 12646.360 65634.140 80941.380 2105.000 3721.050 184705.730 9235.287 193941.017
三、动迁安置
东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现有中岳庙村、韩村、新店、康村等村庄和部分公共建筑、武校和工厂企业需要拆迁安置,其中村民住宅总拆迁建筑面积89.5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拆迁面积7.99万平方米,武校拆迁面积3.10万平方米,工厂和企业拆迁面积10.87万平方米,合计总拆迁建筑建筑面积达到111.53万平方米。
另外,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中岳庙、老君殿等历史建筑,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以及发祥小区等已经建成的住宅建筑予以保留,保留总建筑面积约7.02万平方米。
1、居民动迁与分期安置
根据登封市建设局2006年4月提供的资料,东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中岳村、韩村、新店、康村四个村户籍人口10450人,2612户,加上规划区内的于村、张家沟村、南新庄、北新庄等其他村庄,村民住宅总拆迁面积达89.57万平方米。本次规划建议采用就地安置、异地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取拆迁总面积的90%并按照1:1的建筑面积进行赔付,计划对东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分七期进行动迁安置,安排建议如下:
(1)一期安置:新店村现状共有居民462户,合计1886人,现状新店村北部地块现状建筑面积19260平方米,南部地块89770平方米,二者合计建筑面积10903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98130平方米,规划予以一期动迁,安置于东城区B-7-03和B-7-04地块,地块面积8175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99460平方米。
(2)二期安置:张家沟村现状建筑面积16170平方米,张村现状建筑面积15830平方米,二者合计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28800平方米,规划予以二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B-8-01地块,地块面积3036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36430平方米。
(3)三期安置:韩村现状共有居民674户,合计2640人,现状建筑面积48510平方米,新庄现状建筑面积18590平方米,二者合计建筑面积6710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60390平方米,规划予以三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E-8-01地块,地块面积5845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70140平方米。
(4)四期安置:中岳庙村现状共有居民538户,合计2124人。中岳庙村北1地块现状建筑面积87100平方米,北2地块现状建筑面积42910平方米,二者合计建筑面积13001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117010平方米,规划予以四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B-1-02、B-1-03地块,地块面积9958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119510平方米。
中岳庙村南1地块现状建筑面积41450平方米,南2地块现状建筑面积36080平方米,二者合计建筑面积7753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69780平方米,规划也予以四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B-4-04地块,地块面积5972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716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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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期安置:于村现状建筑面积4903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44130平方米,规划予以五期动迁,就近安置于东城区E-7-01地块,地块面积4699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56400平方米。
南新庄现状建筑面积50130平方米,北新庄现状建筑面积37350平方米,张家村现状建筑面积12650平方米,三者合计建筑面积10013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90120平方米,规划也予以五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F-7-01地块,地块面积7039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91510平方米。
(6)六期安置:宋村现状建筑面积8095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72860平方米,规划予以六期动迁,安置于东城区E-9-02地块,地块面积62720平方米,共可安置建筑面积81540平方米。
(7)七期安置:康村现状共有居民938户,合计3800人,现状建筑面积79340平方米;小康村现状建筑面积34320平方米,大雁村现状建筑面积47960平方米,三者合计建筑面积161620平方米,取拆迁总面积的90%为145460平方米,规划予以七期动迁,共同安置于东城区F-3-03、F-3-04、F-6-01、F-6-02地块。四块地块面积合计147230平方米,合计共可安置建筑面积183490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动迁安置
东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区内还涉及部分非住宅建筑,针对行政建筑、学校、医院、市政等社会公益性公共建筑规划采用保留或就地、就近安置的政策,而武术学校和工厂企业则不允许在东城区区内安置。
(1)保留并原址改建
?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议保留并原址改建于东城区D-8-03地块。 ? 发祥小区,规划建议保留并原址改建于东城区D-4-02地块。
? 林业局,规划建议近期保留并原址改建,远期向东搬迁进入行政区D-8-02地块。 ? 汽车交易市场,规划建议保留并原址改建于东城区C-1-03地块。 ? 九龙圣母殿,规划建议保留并原址改建于东城区H-1-04地块。 (2)移址新建
? 中岳办事处,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D-8-03地块。 ? 三康医院,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E-4-03地块。 ? 中岳派出所,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行政区D-8-02地块。 ? 中岳办第一初级中学,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B-4-02地块。 ? 中岳办中心小学,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B-4-01地块。 ? 韩村小学,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F-3-06地块。 ? 康村小学,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K-6-02地块。 ? 南新庄小学,规划建议移址新建于东城区E-3-03地块。 (3)区外安置
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现状武术学校及工厂不在本区内安置,武术学校向西城区集中,而企业厂房需向卢店或登封市域的各个工业园区集中。
四、规划实施政策建议
1、立法。控制性规划经过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2、成立机构。东城区的开发建设应由政府会同建设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东城区建设管理机构,对东城区建设进行控制与引导,并负责招商引资,组织与审批东城区控规下一层次的修建性详规或建筑设计。
3、公开。控规经人大批准后应大力宣传,做到“公开、公平”,并且引入“市民参与”机制,集思广益。在建设过程中所有项目应建立完善的方案会审与听证制度,听取多方意见,做到项目公开,保证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4、拟定好建设时序。东城区的建设应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对目前没有条件建设的项目,应对用地进行控制;市政设施、道路等公用设施应力求一步到位,避免以后的重复开挖。
5、奖励与惩罚。建设单位在其建设项目提供公益性空间或设施,如增加后退红线距离、提高绿化率、承担公用设施、公共绿化等,可对其进行容积率补偿。而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单位,如侵占红线、增加建筑面积、减少绿地率等,一经发现应责令其停止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应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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