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山水资源,规划对整体环境景观系统性考虑不够,对城市生态格局的有效保护与利用不足,未能全面展示枞阳县的自然山水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
(四)新一轮规划编制解决的重点问题
1、新形势下枞阳县发展如何定位
区域越来越成为拥有自身利益和自主权的独立个体,伴随着国际国内开放度的提高,区域间的竞争与协作将会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题。由于资源和空间的有限性,为了能够在经济发展中抢占更加有利位置,城市之间,区域之间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如何把握先机?如何趋利避害?在中部崛起战略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中,如何进一步抓住机遇,在国家、安徽和安庆发展战略棋盘上走好枞阳这盘棋子,明确自身定位,寻求更好途径,联动宏观区域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本次总体规划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
2、区域整体如何协调发展
规划应进一步强化枞阳县在皖江城市带、安庆大都市中心区中的区域节点地位,未来凭借其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成为区域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区域协调发展应将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切入点,通过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整合区域各类资源,总体规划应重点研究体系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综合交通网络协调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等,共同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3、如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县域城乡协调发展。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通过城市建设切实提高枞阳县经济发展水平,强化城市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带领和协调区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枞阳县的产业资本急需在空间上获得重新整合,通过有序的空间分布使经济的持续发展获得潜力释放和必须的载体。在城市空间快速拓展的同时,如何合理配置增量土地,促进城乡健康高效发展,协调各方面利益,解决好城乡空间布局的调整与重构。
4、如何有效利用各类区位交通优势,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
城市建设需要体现市场经济规律,考虑城市运行成本,防止没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盲目投资和盲目提高建设标准。
需要将研究解决交通问题与改善城市形态和布局相结合,防止城市发展成本的提高和运转效率的降低。需要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以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加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优化工业结构。需要探索有利于合理保护利用资源的政策与管理措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挖掘地方资源特色,处理好工业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需要在强调城市发展长远战略的同时,还需通过具体实施内容的安排强化对近期建设的综合指导。
新一轮规划应加强对城市交通的专项研究,高速公路、快速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选线、选址应避免对城市功能产生重大影响。
5、未来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展示城市自然、文化资源,突出城市特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如何保护好具有国家性、公共性和唯一性的重要资源,弥补市场化的不足,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规划技术范畴的问题。
21世纪被称为“城市的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以及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地区的连续性集聚,人类社会进一步面临地域特色的缺失和文化特征的趋同,进一步面临水土资源、能源交通和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压力。接踵而来的“生态危机”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局部地区社会动荡,迫使人类重新审视自己在全球生态系统中的位置,迫切需要寻求一条能够确保长期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枞阳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得天独厚的山水旅游资源,保护并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职能,是符合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处理好工业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充分挖掘城市资源特色,是促进枞阳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关键。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2 年)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
(5)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 号)
(7)《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 号) (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 号) (9)《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119 号) (10)《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4 号) (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 (1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2)
(1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 (1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15)《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2010.1)
(16)《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2010-2015)》 (17)《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8)《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19)《枞阳县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2012.5) (20)《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1)《枞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2)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全面分析枞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征以及枞阳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统筹的关系,明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定位,对县域城镇体系和县城进行合理的空间与产业布局,
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统筹协调区域社会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安排,保护好枞阳县域内的生态资源,处理好开发建设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发展与控制并重,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促进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
(2)资源保护原则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集约使用土地,控制人口规模。
(3)文化传承原则
保护枞阳县丰富的山水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物质及非物质遗产和传统风貌资源,继承和弘扬地方文化。
(4)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城乡空间界定,通过不同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5)社会和谐原则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提高城乡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关注幸福指数,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五、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30 年,近期为2011-2015 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城市发展远景考虑到2030 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
1、县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