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对照组培养阳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e)注意事项:监测所用菌片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A.3 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
A.3.1 紫外线灯辐照度值的测定
A.3.1.1 监测方法
A.3.1.1.1 紫外线辐照计测定法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测定波长为253.7nm的紫外线辐照计探头置于被检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lm的中央处,特殊紫外线灯在推荐使用的距离处测定,待仪表稳定后,所示数据即为该紫外线灯的辐照度值。 A.3.1.1.2 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指示卡置于紫外灯下垂直距离lm处,有图案一面朝上,照射lmin,紫外线照射后,观察指示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
A.3.1.2结果判定
普通30 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的辐照强度应符合GBl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μW/cm2为合格;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照强度≥l80μW/cm2为合格。
A.3.1.3注意事项
测定时电压220 V±5 V,温度200C~25℃,相对湿度<60%,紫外线辐照计应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指示卡应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A.3.2生物监测法
空气消毒的效果监测 按A.6的要求执行。
A.3.3注意事项
A.3.3.1 紫外线灯在投放市场之前应接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卫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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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评价。
A.3.3.2 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时.采样液(平板)中不加中和剂。
A.4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A.4.1 手的消毒效果监测 应遵循WS/T 313的要求
A.4.2 皮肤的消毒效果监
A.4.2.1采样时间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作用时间,达到消毒效果后及时采样。
A.4.2.2采样方法
用5cm×5cm的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l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l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及时送检。不规则的皮肤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A.4.2.3检测方法
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用无菌吸管吸取1.0 mL待检样品按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l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l℃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细菌菌落总数计算方法见式(A.1):
细菌菌落总数(CFU/CM) =
2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cm)
2
????(A.1)
A.4.2.4结果判定
皮肤消毒效果的判定标准遵循WS/T 313中外科手消毒卫生标准。
A.4.2.5注意事项
采样皮肤表面不足5cmx 5cm,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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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处理后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
A.5.2采样方法
用5cm× 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 mol/L磷酸盐缓冲液(PBS)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l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l0mL无菌检验用洗脱液的试管中送稳。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表面采洋;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徉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A.5.3检测方法 充分振荡采样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l.0 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l℃恒温箱培养48 h,计数菌落数。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5.4结果计算
A.5.4.1 规则物体表面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汁算方法见式(A.2):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CFU/CM) = 2
平均每皿菌落数×洗脱液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cm)
2
????(A.2)
A.5.4.2 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
A.5.5结果判定
A.5.5.1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A.5.5.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lOC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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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2。
A.6空气的消毒效果监测 A.6.1 采样时间
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来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A.6.2监测方法
A.6.2.1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 50333要求进行监测。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 m~1.5 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 min。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
A.6.2.2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lm处;室内面积>30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lm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90 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A.6.2.3将送检平皿置36℃士l℃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6.3结果计算
A.6.3.1 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A.6.3.2浮游菌法计算公式见式(A.3);
空气中菌落总数(CFU/m)
= 采样器各平皿菌落数之各(CFU) 采样速率(L/min)×采样时间(min)
????(A.3)
A.6.4结果判定
A.6.4.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GB5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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