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3.6.15做好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6.16对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和专用机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

3.6.17对办公区、库区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管理负责。 3.6.18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 3.7项目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职责

3.7.1 安全监督人员在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和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安全委员和部门领导推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3.7.2 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教育和检查、监督,组织协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3.7.3负责起草项目公司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实施措施,起草有关项目公司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办法”和重大活动计划,起草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年终安全工作总结。

3.7.4 组织监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人员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重点监督。

3.7.5 参与审查重大施工工序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7.6 及时向项目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7.7 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及文明施工经验。

3.7.8 组织并参加现场每月一次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 3.7.9 严格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制度。 3.7.10 认真完成领导和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3.7.l1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组织定期(按季度或月度)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向项目公司工程安委会提出对各承包商的考核意见。

3.7.12 制定、检查、落实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制度,严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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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工程项目及设备安全。

3.7.13 负责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

4.1 主题内容和目的

只有明确各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使其在安全文明施工中职责分明,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实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在安全文明的状态下进行,并使工程移交时达到《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所规定的标准。据此,项目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本企业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4.2 适用范围

4.2.1 工程项目选定的各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 4.2.2 工程项目选定的设计承包商。 4.2.3 工程项目选定的监理承包商。 4.3.1 施工承包商责任制

4.3.1.1 各施工承包商是现场的法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执行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4.3.1.2 根据分公司安委会和所属项目公司安委会的要求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3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体系,并书面报项目公司安委会批准,报风电分公司安委会备案。

4.4 参加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单位以及与相邻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4.5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完整的申报、审批手续。

4.6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项目公司安委会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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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和定置管理图。项目公司将据此进行监督检查。

4.7工程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中标承包商不允许将工程向外转包,因此各承包商必须制定劳务分包队伍(临时工招、用)管理规定。

4.8 各工程承包商对项目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与人身保险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做它用。

4.9 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承包商,项目公司将按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执行,分公司批准后,予以辞退,

4.10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健康和环保责任。 4.5 设计承包商的职责

4.5.1 设计院应根据项目公司及各施工、监理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服务的支持。

4.5.2 设计的文件应按建筑安装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建筑安装结构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4.5.3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5.4 工程开工阶段及修建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之前,提供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为修建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4.5.5 应为厂房内、外上高处的固定钢直梯、斜爬梯施工提供现行的标准图集或设计。

4.5.6 应为本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零米毛地坪已浇好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4.5.7 应为风机、升压站工程的塔杆组立,设计安装人员和生产检修人员上、下塔杆的防坠落保护装置。

4.5.8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音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5.9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利用安全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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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4.6 监理承包商的职责

4.6.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4.6.2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工作程序文件,经项目公司批准,报分公司备案后再编制“监理细则”。

4.6.3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6.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6.5 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运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6.6 审查承包商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6.7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4.6.8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4.6.9 负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阶段性管理目标的分解,检查目标措施的落实,负责监督各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的违章、违规和安全网络的完善和正常运转,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形势分析会,监督推动各承包商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周、月安全例行工作。

4.6.10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4.6.11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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