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9、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在工业园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管委会实行首问责任制。相关人员到管委会办事时,第
一个接受讯问的本管委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凡请求和讯问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
当严格按照马上就办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予以办理 3、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范围,但属于本
管委会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 4、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首
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款待,应告知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
1、管委会工作人员接待来访人员办事时,应一次性告知办
理的程序、方法、应提交的材料等事项。
2、来访人员办事,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
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 3、来访办事人员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办事进度
和结承办人应如实告知,但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三、限时办结制度
1、管委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管委会工作人员接受办事请
求时,凡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办结。
2、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
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制定时限,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
3、如果对来访人员的办事请求超时限未办结,且在规定时
限内又没有提出意见的,应视为同意。
4、管委会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来访询问人员的办事
请求不予办理的,应将具体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来访人员说明理由。 四、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群众、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管委会工作。 2、按照工作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
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建
设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于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
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