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再保条件超权限的业务。
(2)超权限业务上报的程序及具体要求:
1)上报超权限业务必须逐级上报,越级上报的业务不予受理; 2)上报总公司的超权限业务必须有下列人员签署的意见: 分公司核保人、分公司主管业务经理;
3)上报超权限业务必须使用总公司下发的《超权限业务申报表》,附风险查勘报告及有关的核保资料;
4)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复的业务,必须按照批复意见承保,不得擅自修改承保条件。如需修改承保条件则必须重新上报;
5)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承保的业务,上报机构必须及时将出具的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协议及批单等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⑥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在接到分公司上报业务后,因相关业务资料不全而无法判断业务风险时,可向总公司风险控制部提出风险查勘需求;
⑦总公司风险控制部对项目进行风险查勘,制定详细的《风险查勘报告》,提出风险分析意见,反馈给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
⑧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根据业务风险分析与《风险查勘报告》,提出承保意见,对不同意承保的项目,应及时反馈给分公司非车险核保人,同时说明不予承保的理由;
⑨对于同意承保的项目,应根据再保合约判断该业务是否在合约之内,如需临分安排,应及时填写《再保建议书》连同相关业务资料、《查勘报告》一并递交总公司再保部进行临分安排;
对临分安排完毕的业务,应根据临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保,同时将临分情况及时反馈给分公司非车险核保人;
对于同意承保的业务,核保人拟定承保条件后,交出单内勤,将承保信息录入核心业务系统,并通过设定的核保人权限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核保同意,生成保单号。对内勤出具的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协议等保险合同,核保人应认真复核,发现错误及时改正,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签发保单。
⑩总公司再保部根据业务情况进行临分安排,并在临分结束后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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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单批改流程
保单批改流程非车险业务人员分/支公司业务内勤分/支公司核保人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人总公司再保部①递交批改申请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否②复核批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否,提出相关意见②核心业务系统录入批改信息③审核批单信息③是否符符合批改要求是③是否超权限是④是否符合批改要求系统通过是⑥出具批单、批加或批减发票及其他单证系统通过④是否临分业务是⑤再保处理系统提交⑦将相关单证联次分发各部门各机构⑧单证整理业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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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一)总则
1、保单的批改须有合理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2、保单的批改须有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
3、保单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批单),由核保人签发;
4、效力的优先级:批单的内容涉及与原保单相同的内容时,批单的效力大于原保单的效力,最后出具的批单的效力大于之前出具的批单;
5、保单的解除(注销/退保)要符合保险法规、符合公司的利益且要与被保险人达成书面的协议;
6、对于扩大保单责任范围的批改,变更保额、保险期限、恢复保额的批改,应严格控制,并加收相应保费。 (二)流程内容
①保险单签发后,当保险事项发生变动,如被保险人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财产地点、保险财产危险程度等发生变化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进行退保或者变更保单内容,业务人员应协助客户填写《批改申请书》,并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并及时将《批改申请书》提交给业务内勤;
②业务内勤应初步审核批改资料,特别是退保申请,需要关注保费的到帐情况及理赔情况;
A、在确认批改资料无误后,业务内勤将批改申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核心业务系统,并对录入业务系统的批改信息与批改申请书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录入错误,进行修改。
B、批改类型: (1)基本信息批改:
1)被保险人;2)保险责任;3)保险金额;4)保险期限;5)赔款后恢复(减少)保险金额;6)变更保险财产地址;7)降低费率;8)变更保单其他内容
(2)注销 (3)退保 (4)特殊批改
C、确认录入批改信息准确无误后,上报分公司核保人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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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分公司核保人需进行批改信息的风险调查与评估,若需风险查勘,则会同风险工程师对所批改的标的进行风险查勘;对不符合要求及规定的批改,应及时将核保人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同时下发给业务内勤进行修改;超过分公司权限的批改业务,须上报总公司企险核保部,由总公司核保人确定是否需要改变承保条件;
④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人对批改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及规定的批改,应及时将核保人意见反馈给分公司非车险核保人,同时系统下发给业务内勤进行修改;对于承保时经再保临分安排的业务应提交再保险部进行系统确认后方可审核通过;
⑤核保通过后,及时出具批单、发票及其他相关单证,核对无误后,需加盖骑缝章; ⑥将相关单证联次分发给各部门相关负责人;
⑦分产品进行单证的整理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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