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操作手册 下载本文

5.2 站长岗位责任制

5.2.1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定及条例。

5.2.2 全面负责站区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工作。 5.2.3 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5.2.4 认真组织站内操作人员学习国家法规及专业知识。 5.2.5 做好每日报表的汇总工作。

5.2.6 遇到一般故障,应尽快排除并恢复供气,确保正常生产需要。 5.2.7 碰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5.3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5.3.1认真学习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定及条例,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3.2 做到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设备及工艺系统,并做好报表和记录。 5.3.3 认真做好液化气的卸液工作,认真填写记录表。 5.3.4 维护好运行设备及防火设备,为公司节约开支。 5.3.5 发生紧急事件时,应切断阀门并及时向站长汇报。 5.3.6 做好站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5.4 液化天然气站安全规程

5.4.1 非本站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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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本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3 进入本站严禁带入火种。

5.4.4 本站动火、检修等一律按规定送审。

5.4.5 进入本站的液化气罐车必须验证,并按规定操作。 5.4.6 本站所有安全设施定期保养及送验。

5.4.7 本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定期检查系统运转情况。 5.4.8 一旦发生事故,应关闭系统,并积极进行扑救,同时报告公安消防队及有关部门。

5.4.9 本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系统技术操作流程》。 5.4.10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6.4.11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应执行上级规定。 6.4.12本规定从气化站运行之日起执行。

5.5 LNG站防火安全制度

5.5.1 站区内、外设臵醒目的“严禁烟火”警告牌。

5.5.2 未经允许,机动车不得入内。需要进入站区的机动车必须用专用套子罩住排气口。

5.5.3 站区内照明、排气等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

5.5.4 对阀门、仪表接口等容易泄漏的地方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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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保证消防器材一直处于良好状态,熟练掌握消防技能,做到有备无患。

5.6 安全用火规定

5.6.1 用火的概念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下列作业之一者均属本规定用火范畴: 5.6.1.1 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等产生显性火焰的作业。

5.6.1.2 在仓储区使用非防爆型的工具、非固定型燃油发电机、非

防爆车辆、照相机、穿外露铁钉的鞋等产生隐性火花的作业。 5.6.1.3 在仓储区出事绝热压缩、聚焦、吸烟等产生高温的作业。 5.6.2 禁止吸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公司范围内一律严禁吸烟(除在特定准许吸烟的场所),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律严惩。 5.6.3 用火申请

用火作业一律办理“动火/危险作业许可证”,无“动火/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律不准从事用火作业。

5.6.3.1 申请:申请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职工,并且负责该项目

用火工作,了解该工作的内容。

5.6.3.2填单: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该项工作的“动火/危险作业许

可证”。 5.6.4 用火分级

根据液化气环境、部位的主次、危险的程度的大小,将用火区域划分为三个级别:

5.6.4.1 一级用火部位:液化气站、化学品储存间以及同类性质的

场所。

5.6.4.2 二级用火部位:仓库、变电房、压缩机房、化验室、计算

机房以及同类性质的场所。

5.6.4.3 三级用火部位:各车间、办公室以及同类性质的场所。 6.6.5 用火审批权限

5.6.5.1 一级用火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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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2 二、三级用火必须得到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5.6.5.3 对危险性大的作业,须提前3天以上提出申请。对特别危

险的用火作业,须专题研究,报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实施。 5.6.6 用火原则

对危险因素较大的重点要害部位的施工用火作业,必须从严掌握,尽可能做到用火时间短、用火范围小,并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5.6.6.1 凡需用火的构件有条件拆卸移至安全场所用火的,应尽可

能拆卸用火后再装上。

5.6.6.2 凡可以采用其它方式代替用火作业,同样能达到相应效果

的,应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5.6.6.3 对必须用火的作业,应尽可能压缩,并集中一定的时间加

以完成。 5.6.7 用火基本要求

5.6.7.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5.6.7.2 周围(15米内)易燃易爆物未彻底清除不动火。

5.6.7.3 盛装过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洗,检测分析不合格

不动火。

5.6.7.4 没有有效的“动火/危险作业许可证”和操作证不动火。 5.6.7.5 没有监护人不动火。

5.6.8 用火过程的要求

5.6.8.1 现场要有安全检查人,负责动火周围情况的观察、检测、

监护。

5.6.8.2 一旦出现不安全苗子威胁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用火。 5.6.8.3 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6.9 用火结束后的要求

用火结束后必须做到“三清”:

5.6.9.1 清设备:清除设备内的残余物料。

5.6.9.2 清管道:拆除的管件,要及时装妥,加堵的屏蔽板要拆除。 5.6.9.3 清现场:清理现场的各种施工设备、火种,在确保安全无

隐患时,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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