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亚平控规课程复习思考题(新版!) 下载本文

作为一名一线的规划师,总是在面临着规划实践和社会变革的相互冲击。理想永远那么丰满,可现实始终不变的骨感。职业需要我们主动地规划未来,可其实我们一直在被动地响应现实诉求。很多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就像站在战场上的战士,听到了耳边隆隆的炮声,弥漫的硝烟却又让自己看不清敌人的方向,这也是我写这篇小文的初衷。希望我的这十点思考能够帮助其他和我同样站在规划一线的斗士们能够更快地拨开硝烟的迷雾,找到战斗的方向。所以讨论只是开始,而远非结束!

复习思考题 1.名词解释: ①土地使用; ②城市土地使用; ③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a. 土地使用: 是人类通过一定有意识、有目的行为,使用土地来满足自身的需要的过 程或活动。

b. 城市土地使用:就是人们根据城市土地资源特有属性和城市活动功能的要求,对城 市土地进行的开发、使用、改善和保护活动的总称。 c. 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广义的城市土地使用规划(Urban land-use planning)泛指城市物质形态规划的所有方面,包括交通、市政、住宅等内容。 一般定义:城市土地使用规划是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指导下,为了实现城市空间建设的有序变化,满足城市各项活动需求而对城市各项用地的区位、性质、使用强度做出预计和期望的安排。

2.简述题

①试述我国城市规划各个阶段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及深度差别。

——现实中,总规中土地利用规划图更偏重于土地配置的总量平衡(如核算各种用地比例及人均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用地的发展方向、用地的空间布局结构及形态。 ——分区规划范围为城市中某一相对完整的地域,按照现状或潜在的土地使用性质,在总规的指导下进行土地细分,指导、促进或控制这些性质的发展,使土地的使用性质相对定,对相邻的用地具有兼容性进行规定,并对人口,开发容量进行分片控制与落实,因此,其对土地使用不仅具有定性控制深化,也有一定的定量控制职能。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总规或分区规划中划分的各类不同性质的用地诸要素的合理组合或调整,实际上也就是对城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性质的用地作具体安排。它包括从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和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等方面谋求合理的环境和容易,而且要解决各类用地互补性问题。因此控规能解决“应该建什么及允许建什么”,“可以建多少”,“要求怎么建”的问题,为规划管理提出每块用地的规划设计要点,以适应土地使用权出发及开发建设管理的需要

③比较改革前后两种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与差异。 传统土地使用制度:P14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把城镇国有土地无偿、无限期地分配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允许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流转。人们通常把这种土地使用制度概括为“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有许多弊病,完全排斥地租规律、市场机制对土地利用的调节作用,致使土地在经济发展中不能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人们都想占好地、多占地,导致土地大量浪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能通过其带来的土地增值得到回收,政府被戏称为“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面貌长期落后。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资源配置制度从单纯的行政划拔,无偿或低偿的配置,转变到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创建了主要靠市场配置土地,土地有偿、有期限、有流动使用的新体制,并初步形成了土地市场的基本制度和政府调控管理体系。实践证明,新的土地配置和使用制度,带来了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方式的深刻变化,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其优点:

①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②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

3.论述题

试述计划部门(发展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各自在城市土地使用管理职责上的内容及差异。

发展改革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是三个对城市土地配置负有管理职责的三个部门,三部门分别编制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这三者构成了城市土地利用计划体系。

1.发展改革部门 两方面职能:

投资方向及投资规模的引导与控制

扶持本地有发展潜力项目,引导城市产业结构调整。 ② 耕地总量控制 2.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在城市用地配置过程中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它直接决定了城市用地配置效益的优劣和环境效益的好坏。

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的编制;二是通过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来控制项目用地面积、性质、开发强度和其他技术指标。

3.土地管理部门

①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批文,代表政府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完工后还负责向土地使用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时,主要依据本年度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能否安排该项用地,以保证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②土地管理部门还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土地利用分区进行整体规划,进行总量控制和平衡。

作业与习题:

1.试述分区规划与总规、控规的内容区别及衔接联系。

分区规划含义:是城市局部地段的综合规划,是总体规划的深入和具体化,它着重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战术性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

从发展历程上看,分区规划进行的更早,之后才慢慢衍生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从内容上看,他们都是建立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而分区规划是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做的进一步安排。控规是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的区别是什么?

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是既具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性的两个规划层次。首先两者均以加 强规划管理及指导规划实施为目的。其次两者均以土地划分及对地块定性、定量分析为主要内容。其差别为:

(1)分区规划属总体规划范畴。偏重于布局规划、宏观控制,一般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而控规属详细规划范畴,偏重于微观定量分析,可以只在城市局部地段进行。 (2)分区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控规是修建设计或单体设计的依据。

(3)分区规划主要对分区范围内的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做原则性规定,而控规 需对大多数地块作出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线位置等具体规定。

(4)分区规划成果图一般为1/5000,控规成果图为1/2000或1/1000,因而图纸的表达深度不同。

试述分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1) 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布局、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2) 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限和风景名胜区、文 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 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

4) 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为止、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5) 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规划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

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对土地使用控制有何区别?

分规规定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土地使用容量控制指标。 (1)城市土地使用的“定性”控制

即在总规用地性质基础上,对城市土地使用进一步细分,部分用地可划分至小类。 (2)城市土地使用的“定位”控制

“定位”是对各类不同用地的位置及规模予以确定,定位控制的重点是两类用地: 即:a.公共服务部门用地(包括:教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文化、体育、医疗设施;各类公共绿地)b.公共生产部门用地(包括:公共交通设施;对外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给排水、防洪设施;电力、电讯设施;煤气、供热设施;环卫设施;防灾设施) (3)城市土地使用的“定量”控制

“定量”是对城市土地建设强度的规定,分规阶段的用地强度控制指标一般不易过多,地块划分不易过细。

控规对土地的细分及用地性质控制

1.控规土地细分及用地性质是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宏观控制要求和城市用地具体的特点,来进一步划分城市用地,确定用地界线及各地块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它包括土地细分、用地面积、用地性质确定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

2.对城市土地使用性质的控制,必须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具体控制: ①定性——即确定城市土地细分性质 按国标GBJ137-90控规将用地划到小类; ②定量——即确定每片、块建设用地面积及其建设用地上所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建筑量。

③定位——即确定大中小类,特别是小类以下建设用地或建设项目(尤其是公建)的规划设置范围或设置的具体位置。

④ 定界——即确定每片、块建设用地或所设定项目的具体的建设用地范围和界限。

复习思考题

1.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期限要求

第三十五条: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