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款(含税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此价款包含帘板(卷帘)、轨道、电机、门轴、箱罩、电控柜(含消防联动)安装、成品保护、验收消防备案、技术资料归档、税金、安全文明费及各种风险等所有费用。实际总价款以现场实际安装用量及甲方出具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预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定金,货到现场后甲方支付现场到货价款的60%,安装完毕后甲方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定金转货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5%,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给付,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款必须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作为付款凭证)。 四、 质量要求:
1、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规定。
2、产品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卷帘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应具有防烟性能。无机布外饰面为蓝色。
3、提供产品技术监督、消防、节能及各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4、提供进市(唐山市)备案等竣工验收资料(网上可查到)。 5、各种手续齐全,保证通过消防及各个有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并备案。 6、保证防火卷帘门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
7、电机、控制箱、传动装置均需具有防火资质,投标报价单中注明所选用厂家、品牌。 8、外观要求:帘板、导轨、门楣、卷轴等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较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变形缺陷。 五、交货方式:
本产品由乙方运到本工程中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卸车及费用,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监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合同条款及具体数量比照封样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安装,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出具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交货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安装完毕,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生产,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并安装。 七、双方相关责任:
1、货到现场后,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样品及合同要求,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如调换不成,乙方除退还甲方所付全部款项外,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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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在生产、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全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4、乙方保证满足供应甲方需求,如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要求供货,乙方除退还甲方所交款项外,乙方还负责赔偿因未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切经济损失。
5、若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双方应协商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6、乙方应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履行自身义务,保证供应货物充足,如不能履行前述义务而违约,乙方除退还甲方所交货款外,还须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每天罚款5000元。
8、甲方负责现场水电,协调各专业施工关系。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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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
甲 方:鹏达建设集团迁安环保局项目部
乙 方:
为确保分承包施工单位的职工在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统一指挥。
二、乙方必须为己方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现行的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乙方必须达到文明施工要求,达到文明工地条件。
四、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验收制度。 六、乙方须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乙方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九、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及危险行为,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应给付甲方违约金1000-2000元,甲方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十、甲方对不能达到安全施工标准的施工单位,可以令其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可以施工。因整改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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