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1)部分解冻财产清单:默认同冻结财产清单相同。
(2)保存:保存表单信息,保存前检查必填项,不满足不允许保存,
? 解冻:一次冻结允许有一次解冻,如图所示。具体操作参照部分解冻。
? 冻结财产:冻结财产主要是显示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情况,选择每一条冻结
财产信息,在右侧会相应的显示该财产的措施信息,包括措施类型和处理时间,如图所示。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划拨
该功能包含划拨处理的登记、修改以及展示已经登记的划拨信息,如图所示。 (1)新增:“申请执行人”选择该案件当事人、“划拨存款所有人”列表中自动加载该案件已经登记的人员姓名、“划拨账户和账号”由收案登记时的数据获得、“申请划拨金额”、“划入账户及账号”、“划入账号所有人”、“划拨财产类型”下拉框选择、“划拨文书文号”默认为本案案号、“划拨文书”保存后生成,其他信息手工填写。
(2)保存:应进行必填项效验,必填项为界面设计中*标识的数据项。同步更新相关表中的数据。
(3)文书:提供划拨相关文书生成及编辑的功能。
(4)信息展示:选中列表中的记录后,下方应展示出所选记录的信息,并提供对其进行修改的功能。 (5)保存成功后,“文书送签”、“添加查封结果”按钮可用。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到账登记
该模块为供财务人员登记到账用,财务人员在到账后会实时将到账信息登记到办案系统,减轻法官录入工作,可及时掌握案款到账信息,如图所示。
(1)如果使用专人录入到账信息,则控制个案功能中的到账登记,不能增加、修改。
(2)如果到账方式为转账、电汇,必填该三项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名称。 (3)当选择缴款当事人时,自动将当事人名称赋值至实际缴款人和开户名称中。 (4)该节点需要完成如拍卖、变卖、划拨、冻结等对财产规划操作之后才能使用。
案款发放
点击流程图上的“案款发放”节点,界面如图所示。
(1)支持一次退多人,上方为本次发放的总金额及发放信息,下方列表为申请发放明细,申请总额应等于下部列表的申请金额和。 (2)点击“申请”,“提请总额”为默认款数、“承办人”为案件承办人、“提请日期”为当前日期。
(3)在“领款人明细信息”后面点击“增加”,列表中将添加一条领款信息,包括“提请金额”、“领款当事人”、“实际领款人”、“领款类别”(执行款、执行费、诉讼费、罚没款等)、“开户行”、“开户账号”、“开户名称”等信息。 (4)“领款当事人”从案件申请人中选取,“实际领款人”默认取“领款当事人”姓名,可以修改。
(5)保存:如本案的到账金额和–退款金额和(包括本次申请) < 0,不能保存,并给出提示“发放总额已超到账总额”。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报结
点击流程图上的“结案”节点,界面如图所示。 (1)结案情况: 案件涉及项(多选)、地域涉及、结案案由;
申请标的数据:结案标的金额、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申请人放弃标的金额、特定物到位情况、行为履行情况、财产性权益执行情况;
结案方式、不予执行理由、终结执行理由、终结本次执行理由、委托法院、其它理由、受指定或移送法院;
结案方式说明、特征(涉未成年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2)办案期限:法定执行天数、执行权限开始日期、执行期限界面日期、结案日期、实际执行天数、执行超期天数 (3)结案文书:裁判文书、结案报告。
完成结案相关信息录入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结案申请”窗口,显示主要结案信息,再点击“呈批”,该案件将上报审批,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