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1.1.1 执行实施类案件
1.1.1.1首次执行案件
在列表中点击要执行的案件的“案号”,如图所示。
进入该案件办理流程界面。包括“案件办理”、“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关联案件”、“流转节点”几个标签页,如图所示。
案件执行主要以流程图中各节点为主,每完成一个流程节点操作,该节点将会变成绿色,如有需要流程图以外的节点操作,可以再“快速办案”右边的“更多功能”点开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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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
在流程图中,点击“执行通知”节点,右侧编辑区将显示“执行通知”信息。“执行依据文号”、“执行依据主文”、“执行依据生效日期”、“财产报告期限”默认获取收案时录入数据,主要是确认“财产初查结果”以及“初查日期”,生成执行需要的文书,以及对被执行人进行身份验证。
“执行文书”的“文书生成”需要在保存之后操作,如需要再次确认信息,可以点击“保存”按钮,进行后续更改,如录入无误也可以直接“保存并流转”,如图所示。
“执行通知”流转的下一个节点为“网络查控”。注意,如果没有设置流程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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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的话,多数流程节点是选择性节点,也就是可做可不做。所以,流转对话框中可以不用勾选,直接“完成并流转”,如图所示。
完成流转后,“执行通知”节点图片变为绿色。后面各节点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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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
调用总对总查控接口,实现网络查控。
“网络查控”流转的下一个节点为“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