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考试制度改革。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一律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不得将考试成绩排名公布.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办法和管理制度,进行升学考试管理社会化的试验。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要依据课程标准命题,杜绝设立偏题、怪题,要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负担。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方法要形式多样,使学生在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兴趣爱好的机会.
九、课程管理能力的提高
24.发展和提高本地区的课程管理能力,是增强地方基础教育课程有效管理的关键,也是各地课程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各地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提高课程管理能力,使课程管理能力与所承担的课程职责相适应.
25.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课程管理队伍。切实增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课程决策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协调和统筹能力,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走向和特点,努力提高课程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水平。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高中小学校长的课程管理和开发能力,推动学校的课程建设。
26,努力培养较高层次的课程研究和开发人员,形成课程研究和开发的专业化队伍,根据本地课程建设的当前需要和未来发展,加强课程的研究和实验,促进课程理论创新。教研部门、科研部门和师范院校要在课程研究、开发、咨询、指导等方面发挥他们自身的优势,明确职责,转变职能,突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和指导水平。
27.全面提高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重点培训、实地考察、定期交流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以确立新的课程理念,掌握课程标准,明确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提高课程的实施能力和研究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要积极倡导岗位培训,将培训活动与课程研究、教学研究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对自己课程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和反思;组织教师相互切磋、观摩研讨、取长补短,主动与教科研工作者、课程专家进行合作、交流,促使教师从课程的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研究者与开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