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国内诸多社会矛盾中,从政治上来看,最根本的是两大类: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处理,是我党长期领导政治斗争、处理社会矛盾的成功经验,首先要正确区分两类矛盾,才能正确地处理。
②在敌我矛盾中,那些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戕害人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本性,是不会自行改变的。唯一的办法是组织力量和他们斗争,公安机关对那些疯狂进行反国家、反社会、反人民活动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来不得任何软弱,不能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善于揭去他们的伪装,揭露他们的反动本质,对他们实行有力的专政。
③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人民之间有共同的政治的、思想的基础,他们之间的矛盾可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必要的行政强制的方法得到解决,对那些人民内部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制裁的目的也还是为了教育他们,教育更多的人,使违法犯罪分子回到守法的轨道,促进人民最广泛的团结。对他们依法惩罚的时候,要向他们进行满腔热忱、十分耐心的教育,而不要嫌弃他们。
④要注意不同性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对敌我矛盾,采取正确的政策,对触犯刑律的敌对分子依法惩处,进行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可以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理不好,或者本人顽固坚持错误,也可能使矛盾激化,恶性发展,转化为敌我矛盾.安机关要善于运用两个基本职能的作用,一方面防止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另一方面促使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其战略目标就是,在我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化消极因素、破坏因素为积极因素、建设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⑤我们要密切注意,在新的时期,两类矛盾有许多新的特点,我们要从新情况、新问题出发,创造新经验,进一步发挥这个总政策的威力,最广泛地团结人民,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第四章 一、填空题
1 社会治安秩序、公共财产 2 客观规律、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和谐状态
3 政治稳定、思想稳定、治安稳定 4 保障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 5 社会稳定 6 斗争形式 7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8 政策、公安法规、专门工作 9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10公安法规所确认和维护 11直接实施公安对策、在岗执勤 二、选择题 1①②③⑤ 2①④ 3①②④⑤ 三、名词解释题
1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 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按照客观规律并遵循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协调发展的和谐状态。社会稳走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思想稳定、生活稳定和治安稳定。
3 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4 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5 即由公安法规所确认和维护的社会秩序。
6 是公安主体针对公安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直接实施公安对策的在岗执勤行为过程。 7 在现阶段即是保障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的顺利贯彻执行。 四、简答题
1 公安工作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六个方面:
①依法维护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中心的政治关系不受侵犯。 ②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和其他合法的经济关系不受侵犯。 ③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受侵犯。 ④依法保护社会生产力和物质财富不受侵犯。
⑤依法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⑥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受侵犯。
2 公安机关要努力维护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中心的政治关系不受侵犯。主要有: ①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机关的安全,党的路线和基本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②国家政权、国家领导机关的安全。 ③国家主权、领土完整。 ④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⑤国家的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和政治稳定。
3 公安机关要努力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和其他合法经济关系不受侵犯。主要有: ①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②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私营经济,包括城乡劳动者的个体经济。
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 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形成的新的合法经济关系。 ⑤政策和法律所确定的经济秩序。
4 公安机关要努力维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受侵犯。主要有:
①通过制裁违法犯罪,发挥净化社会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②取缔宣扬反动、腐朽意识的宣传,清除精神污染。 ③保护历史的文明成果不被窃取或破坏。 ④保护现代的科技情报不被窃取。 ⑤公安人员直接从事文明建设。
5 公安机关要努力保护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物质财富不受侵犯。与社会生产力相关的因素主要有: ①社会物质财富——国家的、集体的和个人的合法财富以及无主财物。
②国家的自然资源。 ③生态环境。 ④生产过程诸环节的安全与秩序。 ⑤生产劳动者。 6 公安机关要努力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主要有: ①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公民的人身权利。 ③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等。 7 公安机关要努力维护正常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受侵犯,主要有:
①工作秩序。 ②生产劳动秩序。 ③教学与科研秩序。 ④公共场所秩序。 ⑤家庭生活秩序。
8 明确公安机关的基本目标,对做好公安工作有重要的意义。
①基本目标是各个专业岗位的具体目标的纲。从基本目标出发,就使具体业务有了正确方向,就懂得岗位具体任务的宏观意义,就能胸怀全局,防止短期行为。
②树立明确的公安工作目标意识,有助于提高完成任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目的性,克服盲目性、被动性和无计划性。 ③基本目标是公安政治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抓住基本目标有利于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去。 9 实现公安机关基本任务和目标,现在及今后相当长时期要抓好五个方面的事项。 ①要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②要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
③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治安保障。 ④要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⑤要认真落实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O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①公安工作是国家和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权力所进行的专门行政工作,其工作内容由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确定。
②公安工作是依据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公安工作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适用公安法规。 11 我国公安工作是由多种分工、多个层次形成的工作系统。主要是:
①公安领导工作。 ②公安秘书行政工作。 ③公安政治工作。 ④公安专业工作。 ⑤公安指挥工作。 ⑥公安法制工作。 ⑦公安教育科研工作。 ⑧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其中,公安专业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刑事司法、武装保卫与专门公安工作三大类别。具体分工有,政治保卫、经济保卫、文化保卫、刑事侦察、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场所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用危险品管理、预审、看守、警卫、内卫、防暴,以及铁道、民航、交通航运、林业等系统的专门公安机构。 12 我国公安工作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战斗性、机密性等职业特征,与此相应,也具有如下鲜明的具体特点: ①国家性与社会性相结合。
②“剑”的作用与“盾”的作用相结合。 ③实力性权威与非实力性权威相结合。 ④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 ⑤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 ⑥机动性与稳定性相结合。
13 公安勤务,是公安主体针对公安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直接实施公安对策的在岗执勤行为过程。 公安勤务作为公安工作的一种基本形式,具有四个特征:
①公安勤务是公安业务行为。由有执行公安专业法定权力的业务部门和特定人员具体实施。
②公安勤务是公安主体直接作用于公安客体的行为。公安勤务是调整公安第一客体和公安第二客体之间关系的具体行为过程。 ③公安勤务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专业性行为。不是个人、随意的行为,值勤民警要有综合业务能力,公安勤务制度要有效地运用警
力。
④公安勤务是人民警察在岗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行为。是当班状态的公务行为。在岗执勤当班的民警要明确职责和权力,并承担处置的法律责任。
14 公安勤务的多角度区分,有多种勤务形式: ①广义的公安勤务包括所有的公安业务行为。
②指挥与执行。 ③内勤与外勤。 ④备勤与执勤。 ⑤固定勤务与临时勤务。 ⑥巡逻与守望。 ⑦协同勤务。 ⑧情报信息勤务。 15 公安勤务的战斗性特点是:
①高度的人身对抗性。 ②高度的智谋对抗性。 ③超疲劳性。 ④异常艰苦性。 ⑤易受污染性。 五、论述题
1 邓小平同志说:“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
①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之一的公安机关的治安保障作用是须臾不可或缺的。对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及社会生产力的确立、发展和巩固,都需要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②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是党领导人民改造社会的伟大使命的组成部分。
③保障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的顺利贯彻执行,是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目标,是现阶段做好一切公安工作的总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机关各项业务都要围绕社会主义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④每个人民警察都要知道自己岗位业务和整个公安机关工作的内容和目标,以及公安工作在整个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中的重大历史使命,以更好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2党中央提出“稳定压倒一切”。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社会稳定是首要前提条件。 ①党中央把“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
②政治、经济、思想、社会生活任何一方面不稳定的问题,往往会通过治安秩序问题表现出来。治安方面的不稳定也可能引起其他方面的不稳定。
③公安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并以治安稳定促进整个社会稳定,要加强不利于稳定的因素的情报信息工作,给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对危及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按照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政策,依法正确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内部,防止激化,防止扩大事态。严肃处置挑拨、煽动闹事的违法分子,坚决制止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插手内部问题,果断处置暴力事件,不使蔓延。
3 公安勤务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着公安战斗力。加强公安工作,最终要落实强化公安勤务。不断强化公安勤务,是公安工作的永恒课题。
①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指挥、执行和情报信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要在理论、业务、技术、技能、纪律、作风等方面,全面提高公安勤务水平。
②实现公安勤务现代化。不同公安专业都要根据需要加速技术装备的现代化,特别是交通、通讯、计算机及强制、隐蔽手段等装备建设要加强。
③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安勤务制度。警力分配合理,布局得当、值勤有序、保障有力,密切协同,斗志旺盛。
④培育保障公安勤务的社会与群众基础,各项专业工作和具体勤务,都应建立在社会配合与群众支持的基础上,使长期精心培植的良好警民结合机制成为公安勤务保障的雄厚基础。
第五章 一、填空题
1 管辖范围、责任义务 2 目的、范围、措施、手段 3 应该:必须 4 可以采取、有权采取 5 14 6 公安机关权力 7 国家机关、警察行为 8 国家、基本权力 9 职责范围内、权威性行为
10 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武装方面的权力、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11 合法、准确、及时、适度 12 思想控制、规范控制、组织控制、群众控制 13 事前控制、同步控制、事后控制
二、选择题 1 ②④ 2 ②④ 3 ①④ 4 ②③④ 5 ①②④ 6 ③⑤ 7 ①④⑤ 8 ②③④⑤ 9 ①③④⑤ 1O①③⑤ 三、名词解释题
1 是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它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公安机关在法定管辖范围内必须执行的具体工作内容。
2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警察权,是公安机关权力的同义语,广义的警察权,是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警察权是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属于国家,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在我国,警察权包括国家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权力。
3 是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行为。因是在法定职责限度内行使,并受相应制约,又称公安机关权限。与国家其他权力一样,具有支配的和要求服从的意义。
4 是实现公安权力的行为能力。主要由四个方面的因素构成:公安权力执行者、公安权力规范、公安权力装备,公安权力信息。 四、简答题
1 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的关系是: ①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的联系:
公安机关的职能与任务是通过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来实现的。国家以公安法规确定公安机关的职务责任和职务权力,共同构成公安行为的法定内容。各项公安工作都是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展开的。 ②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的区别:
职责确定权力的目的与范围;权力是实现职责的措施、手段。职责,作为法定责任义务,在文件中常表述为:“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权力,作为国家赋予的可用手段,在文件中常表述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有权采取”什么手段。 2 明确公安机关职责有重要意义。
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具体内容和管辖范围,就确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对国家、人民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对公安机关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完成公安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①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执行任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失职行为的发生。
②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公安机关应当行使而不去行使权力或者越权行为的发生。 ③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员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3 《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共有14项。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③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⑤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⑥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⑦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⑧ 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⑩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 公安机关权力的特色是:
①法律性。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均由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反映国家意志,行使公安权力是一种法律行为,区别于行政纪律。 ②强制性。任何国家权力都具有强制性,而公安权力则具有特殊强制性。所谓特殊,表现为公安机关以暴力为后盾采取行政的、刑事的强制手段和措施,特别是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可以采取人身方面的强制,被实施公安权力的对象只能服从,承担忍受的义务。 ③实力性。公安机关能依赖本身实力实施公安权力,具有制服抗拒的能力。公安实力包括公安机关的警力和物质技术装备。 ④特许性。法律规定的公安权力,只准公安机关及其人员使用,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使用。 ⑤有限性。公安权力只能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行使,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制约和监督。 ⑥单方性。公安机关的意思表示,是国家意志的单方面表示,不以当事人同意与否为条件。
5 公安机关的基本权力由四大部类构成、即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武装方面的权力和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6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主要有:
①治安行政处置权,通常包括命令、取缔和许可等项具体权力。
②治安行政处罚权。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治安拘留、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扣留和没收许可证件等。
③监督检查权。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或制裁;发现治安隐患,要求被监督对象限期整顿改进,保证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增强自治、自防、自卫的能力,创造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④劳动教养审批权。劳动教养是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公安机关参加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受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行使劳动教养的审批权。
⑤治安行政强制权。主要有强制传唤、强行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和约束、盘问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