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和养老地产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 图文 下载本文

在建设规模上,设区市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应在100亩左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左右,床位500张左右,服务功能要覆盖所辖区。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应在45亩左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左右,床位300张左右;人口30~50万的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应在35亩左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床位250张左右;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应在25亩左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左右,床位200张左右。乡镇敬老院占地面积应在5亩左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以上,床位40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应坚持因地制宜,整合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为老服务资源,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缺乏问题,达到“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即有规范名称、有服务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有工作人员职责)和“三个基本服务规范”(即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向城乡小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各地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发展规划,并将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要满足供养对象的特殊要求和方便老年人活动的要求,做到交通方便、环境良好、防灾避灾。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的建筑风格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具有自身特色,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要设置易于辨认的永久性统一标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等有关规范,适应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注重人性化设计,注重设施建设与功能需求相结合,合理划分功能区和不同对象的服务区,做到集中管理、合理布局、分类服务。

二、 国外老年住宅养老的模式分析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

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因为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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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它们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例如“两代居”集合住宅和“多代同堂组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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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外养老社区 英国

世界上较早进入“银发”时代的国家——英国,对老年人采取的社区照顾的模式,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这一模式,对于逐渐步入老龄化的中国,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现在,英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10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75岁以上的老年人亦有370万。英国人的平均寿命,男性已增至71岁,女性更是增至77岁。如今英国已出现了一些“老年人城市”,如贝克斯希尔、海斯汀、伊斯特邦等,这些度假城市风景如画,退休的老年人纷纷迁入安度晚年,城市中老龄人口已占20~50%。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英国是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的呢?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英国就将养老问题纳入社区,对老年人采取了社区照顾模式。

第一,生活照料(饮食起居的照顾,打扫卫生,代为购物等)。生活照料又分为: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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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家庭照顾、老年人公寓、托老所等4种形式。

第二,物质支援(提供食物、安装设施、减免税收等)。如,地方或志愿者组织用专车供应热饭,负责为他们安装楼梯、浴室、厕所等处的扶手,设置无台阶通道和电器、暖气设备等设施,改建厨房和房门等。

第三,心理支持(治病、护理、传授养生之道等)。如,保健医生上门为老年人看病,免处方费;保健访问者上门为老年人传授养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瘫痪、营养及帮助老年人预防疾病等。另外,还规定了为老年人提供视力、听力、牙齿、精神等方面的特殊服务。 第四,整体关怀(改善生活环境、发动周围资源予以支持等)。如,由英国出资兴办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娱乐、社交的场所。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则由中心定期派专车接送。同时,为帮助老年人摆脱孤独,促进心智健康,适当增加老年人的收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钟点场所——老年人工作室。

社区照顾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集中院舍养老相比,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它融合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和集中院舍养老之长,更符合人道的原则,更注重对老年人心理和情感上的关怀,使老年人过上了正常化的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生活的质量。

完善的配套设施与功能区划分 日本

日本的老龄人的生活质量是在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实现的。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老龄人住宅产品、具有看护性质的老龄人住宅产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产品。代表楼盘:港北新城。老年人住宅产品与其他租售性质的住宅产品混合设计在一个生活社区内,突出自助自理。

截止到2002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已占日本总人口的24%,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目前,90%以上的老年住户现有居住的住宅标准高于政府规定的日本最低居住水平,95.5%的老人在家中养老,4.2%的老人住在疗养院和老人中心等老人福利设施中。

日本虽有与子女同住的习惯,但近些年在逐步降低。 老年住宅分3种形式:

① 在宅养老、②机构养老、③两代合居

在日本,据日本总务省2001年6月公布的人口统计,日本65岁以上的老人达2227万,占总人口的17.5%。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方式也逐渐由家庭走向社会,其中,把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目前日本流行的养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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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养老方面也在做出各种尝试,松下国际电子公司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养老院部门,准备在大阪建造一所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综合型养老院。在那里,老年人可以和机器宠物玩耍,还能通过互联网与亲朋好友保持联系。韩国三星等公司也在积极开拓针对不同消费层的老年公寓。

日本老年住房“两代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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