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东新区公安局委员会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郑东新区公安分局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是党支部向党员灌输政治理论的主要渠道,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经常性学习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时刻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思想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使党员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学习《党章》、党的基础知识、现代科学知识、与公安业务内容工作的各种业务知识。当前和今后党的十兴头文件和胡锦涛、曾庆红以及省委领导同志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的一
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学习方法
1、党员经常性学习采用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 授课与分散组织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法。科室集体政治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二下午,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安排在每月第二、四周的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时科室、支部(小组)可自行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二次,全年不少于12天(24次)。 2、学习内容采取党办统一安排和支部、科室自选相结合的方法,党办一般按月、双月或季下发学习计划并提供学习资料,党支部(小组)、科室在完成分局统一安排学习内容的同时,也可结合本支部、科室实际自主安排学习内容。 3、党员个人自学由个人掌握,必须做好读书笔记。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学以致用, 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和考勤制度,党支部(党小组)记录应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学习内容摘要、讨论发言摘要等。党员个人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发言提纲等,党员的年学习笔记要达到一万字以
上。
3、党办负责对党支部、科室集体组织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评比,党支部负责对党员个人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评比,党办进行抽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中心综合目标管理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中共郑东新区公安局委员会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郑东新区公安分局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扶持和发扬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提高党员素质,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办法。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全面深化卫生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