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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学校已于2018年9月启动了本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的要求,结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当年入学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当年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从外校转入但未取得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学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学生(不含当年入学的学生)。

4、当年退伍复学的学生不能参评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参评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班级和学生,当年专升本的学生不能参加年度评优。

二、评选条件

1、奖助学金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学助学金管理办法》(湘农大[2018]33号,见2018版《学生手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2、通过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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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必须确保评定国家一等助学金。

3、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湘农大〔2016〕33号,见2018《学生手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等级和标准 1、奖(助)学金项目

奖励(资助)项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等 国家助学金 二等 三等 优秀学生 奖学金 一等 二等 奖励金额 5000元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分配名额(人)或比例 743 1514 1972 1971 参评总人数的3% 参评总人数的10% 大二及大二以上年级的学生方可参评 2018级新生 必须参评 备注 大二及大二以上年级的学生方可参评 2、评优项目

项目 比例 先进班集体 ≤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 三好学生标兵 ≤学院参评总人数的3% 三好学生 ≤学院参评总人数的10% 备注 指标按只舍不入计算 四、名额分配(单位:人)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3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7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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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助学金首先确保已通过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国家一等助学金,再将剩余部分按30%依据各学院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70%依据各学院学生总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国家助学金具体指标分配 学院 动科院 动医院 工学院 公法院 国际院 教育院 经济院 理学院 农学院 商学院 生科院 食科院 体艺院 外语院 信息院 园艺院 植保院 资环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 26 26 68 52 24 53 47 38 44 72 30 24 38 23 57 48 30 43 国家助学金 一等 191 206 527 374 72 449 324 284 345 485 248 188 267 183 422 362 216 296 45 64 155 90 24 161 81 74 99 127 81 52 69 57 108 103 50 68 二等 73 71 186 142 24 144 121 105 123 179 84 68 99 63 157 130 83 114 三等 73 71 186 142 24 144 122 105 123 179 83 68 99 63 157 129 83 114 五、评选时间

项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报送时间 10月25日前 10月25日前 报送资料 完成系统信息导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 负责单位 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联系人 谭浩 谭浩 3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10月25日前 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 10月25日前 学生教育科 谭浩 胡喜海 六、报送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7-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材料、各科成绩单(成绩单要到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或学院公章)一份。

(3)《2018年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见附件1)一份,打印后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助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2018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3)导入系统的“申请理由”至少有20个字说明,且不能全部都是笼统一个情况。

3、优秀学生奖学金

(1)《2017-2018学年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见附件2)。

(2)《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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