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各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中涉及安
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组织并督促各区域(专业)公司做好对操作人员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4、参与各单位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
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组织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
6、负责对参与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四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各单位认真做好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实习生、代培生、农民工等)的各类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到对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的考核内容中去。
3、按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
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
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
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
纠正。
3、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公司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
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并提出建议。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有关条例、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公司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
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
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3、对各单位项目承包责任制和项目经理责任制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第四十四条 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的任务是: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负责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起草。
2、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3、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
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其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
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7、负责对本单位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重要奖罚的意见和
建议。
第四十五条 各区域(专业)公司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
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
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
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
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
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
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
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8、负责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
检测、评估、监控,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对经营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解决。
10、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 各区域(专业)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