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入库:采用手工包装的形式,将自动分选好的太阳能电池片按照色差再次分类,并按规定数量打包,用拉伸塑料薄膜包覆,置于泡沫塑料盒中,包装好泡沫盒后贴上标签按规定标识入库,然后送到电池组件车间利用。 7、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给水 原项目新水总用水量1675.67m3/d,循环冷却水量(厂区制冷机和空调)6750m3/d。给水依托英利中国现有工程给水系统,水源为市政供水,能够满足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水压要求。 (2)排水 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往项目周边道路的雨水管网;污水通过设置于恒源路的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高含氟废水及酸碱废液(产生量约15.21m3/d)进入天威英利三期已建含氟废水处理站的高氟废水预处理系统,通过中和反应及加钙沉淀的处理工艺,调节水的pH值,并去除高氟废水中的绝大部分氟离子后,与低氟废水及酸碱废水(产生量约1548.33m3/d)一并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站的低氟废水处理系统,通过中和+加钙反应沉淀+絮凝沉淀的工艺处理后,进入本次新建的含氟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系统,采用“砂滤+超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反渗透系统的出水返回纯水站用于制备纯水,反渗透浓缩液经“加钙反应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排水量约469.06m3/d(140719m3/a)。 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天威英利三期已建的有机废水处理站,通过 “静电氧化+混凝沉淀+二级(厌氧ABR反应池+好氧生化池)”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排水量约501.22m3/d(150365m3/a)。 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共计约970.28 m3/d(291084m3/a)。 (3)供电 用电由英利中国三期工程动力楼内110KV变电站供给,年用电量14130万kWh。 (4)供热、制冷 原项目供热、供汽均有城市供热管网保障,生产车间制冷采用集中空调。 (5)压缩空气 原项目生产所需压缩空气用量约120m3/min,双螺杆空压机4台,总供气能力140m3/min,以满足工艺用压缩空气的需求。 三、技改项目基本概况
9
1、项目选址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在公司原厂区9号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7′54.66″、北纬38°55′41.23″。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2、项目占地 本项目在公司原厂区9号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 3、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0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4、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9号厂房等生产及辅助设施基础上,对原有厂房进行简单改造,以满足新工艺、新设备对厂房的要求;对原有的单晶硅电池组件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将高效PERC技术整合至现有基本工艺中,提高与现有P型电池工艺的兼容度。 建设完成后,建设规模仍为300MW/a,产能不变,单晶硅组件(60片电池片)平均转化效率从16.5%提升至17.8%,输出功率从270瓦提升至290瓦。 5、产品方案 通过升级现有电池、组件生产线,以实现传统电池组件产品向PERC产品的升级。在电池产品线上,需要增加设备投资,以解决电池背面钝化的短板,同时改变电池背面结构为局部背场,以增加产品的长波响应。在组件产品线上,需要调整光学匹配,提升终端产品的功率输出。 项目实施后,将形成新一代高效率、低成本的PERC电池组件产品,作为传统产品的升级产品,未来可定位于大规模电站,也可应用于分布式系统,非常广泛。 6、生产设备 根据技术方案要求,项目购置氧化铝镀膜设备、上下料自动化设备、激光器等设备共计6台(套)。具体设备见下表: 表4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设备名称 号 1 2 氧化铝镀膜设备 上下料自动化设备 激光器 设备型号 MAiA-3400-2in1-R2.1 WHP 数量 2 2 设备用途 在电池背面分别制备氧化铝、氮化硅两种钝化层,实现背面钝化工艺 氧化铝镀膜设备的上下料自动化装卸设备 利用激光技术,在制备好背钝化膜的电池半成品上,消融掉一定面积比例的钝化薄膜 设备厂家 梅耶博格 Jonas&Redmann 3 - 2 武汉帝尔 10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根据对生产和技术管理的要求,生产工人按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其他人员依据公司的实际需要配备。本项目劳动定员未发生变化。 全年工作日251天,公司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实行一班制,生产人员根据生产工序不同实行单班制和三班制。 四、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对水的需求量不变,依托原供水系统。 2、排水 项目不产生废水,废水产生量不变。 3、供热、制冷 项目供热、供汽均依托城市供热管网保障,生产车间制冷采用集中空调。 4、供电 项目用电年用电量130万kWh,依托英利中国三期工程动力楼内110KV变电站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及限制类。本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第三类“制造业”的第(二十一)小类“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第237项“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动力镍氢电池、锌镍蓄电池、锌银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中的太阳能电池。 另外,本项目建设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中的禁止和限制类建设项目,也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出具关于本项目的备案意见(高新区外企字[2015]10号)。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1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概况 河北省地理科学研究所于2007年11月完成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同年12月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冀环表【2007】441号),并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冀环验【2009】095号)。 为了适应市场及企业发展需求,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规模及产能,于2009年3月由河北省地理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增资新建二期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省环保厅于2009年4月以冀环评【2009】164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并于2010年1月12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冀环验【2010】004号)。 2009年7月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年产30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9月28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09】449号文予以批复,并于2013年7月10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冀环评函【2013】821号)。 随着国家光伏行业的飞速发展,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于2009 年规划在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设 “新建年产400MW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并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09 年2月3 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9】94 号予以批复。由于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与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相比,具有光电转换效率高,单瓦耗硅量和太阳能电池发电成本、电池效率衰减低的特点,生产工艺可与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工艺相兼容等技术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非常显著。因此,2010 年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将原规划建设的“新建年产4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300MW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由于产品方案发生变更,部分环保工程措施相应发生改变,2010年8 月,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0MW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 年10 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0】321 号予以批复,并于2013年12月30日通过环境保护部环保验收(环验【2013】35号)。 增资建设三期年产3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完成,2011年4月22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