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难点、疑点问题答复(初稿)
1、高层剪力墙结构,钢砼墙肢与填充墙是否可以考虑外墙加权平均传热系数衡量。
答:可以。
2、外墙内保温作法的冷桥处理作法,尤其是剪力墙结构。 答:内保温向楼板、顶板延伸1200,向内隔墙延伸500。
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附表4.2)中,导热系数与蓄热系数S的修正系数a的取值在节能计算中如何应用。
答:在节能计算中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与蓄热系数均应乘以修正系数a进行修正。
4、《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苏建科[2007]144号文)中,外墙外保温砂浆粉刷厚度不宜超过30mm,《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22-2006)中第6.0.2条中第5点“不应大于40mm”具体如何执行?
答:按制定的时间先后。
5、节能设计是按规定性指标要求,还是按照动态计算通过就可以,需统一尺度。
答:二者均可以。
6、体形系数计算是否要包括飘窗。 答:包括。
7、高规6.1.1.2要求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窗间墙宽度是否仅为户与户之间?
答:是的
8、窗槛墙高度是否为上下层之间所有墙?如楼梯间垂直方向本身为上下贯通?
答:楼梯间垂直方向本身就上下贯通,窗槛墙高度无要求。 9、住宅设计活动遮阳以保证遮阳率,而许多开发商不做,如何办? 答:按设计要求施工。
10、高层底商住宅:一、二层单间商铺,每间上下层面积<300㎡,不做封闭楼梯间,二楼的疏散距离是否算到一层的疏散出口?
答:是的。
11、中小学教学楼设计时,多幢教学楼用连廊相连,无障碍卫生间是否可以在一幢中设计?(对于其它幢而言,距离较远?)
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2、公共建筑,如教学楼敞开北外廊,进深3~3.6m,是否需用保温材料全部(含板面、板底及栏板)包裹?如敞开外廊在东、西、南侧,能否将其作为外遮阳,不进行保温处理?
答:敞开外廊不需做保温。敞开外廊可将其作为外遮阳。
13、如地下室自行车库,一层为架空层,二层为住宅,住宅门厅部分保温如何处理?
答:住宅门厅部分保温可按封闭楼梯间相邻隔墙传热阻要求进行保温,一层架空层顶板应进行保温。
14、单体体形系数>0.38时能否通过权衡计算满足节能要求? 答:可能,按节能设计标准执行。
15、多层工业建筑中,电梯门是否需要做防火门? 答:规范中无此要求。
16、根据江苏省对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技术文件精神,外墙外保温粘贴饰石砖建筑高度不应高于40m,超过高度时应经“省专家组论证”,若有异议时,是否有其他方法解决。
答:按苏建科(2006)287号文件规定执行。
17、外门窗气密性等级:居住建筑一般为3级(Ⅲ级)而“省标”DB32/478-2001第5.5.4条注明,多层为Ⅲ级,高层不低于Ⅱ级(4级)。 答:是的。
18、节能计算中手工计算与软件计算是否均可以? 答:均可以。
19、地面是否需要做保温层,采用何材料来做合适? 答:公建地面需做保温;满足要求的材料。
20、普通塑料窗框型材做空气层12厚双层玻璃,在实际中是否可以做到? 答:可以。
21、局部机房层是否要建入模型,这也影响体形系数。 答:不需要。
22、办公与工业建筑相邻的建筑,办公部分做保温,车间部分不用保温,办公与车间的相邻的墙算外保温还是内保温?
答:与空调与非空调房间同等处理。
23、节能软件PKPM把省规DB32/478-2001的第5.4.1条的外墙理解为主体墙,而不是像国规JGJ134-2001第4.0.8条所说的的整体墙,这样的计算结果,把江苏省的外墙的保温层的厚度设计得比国标还低。就此问题,在今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于吉华大酒店询问了许锦峰博士,他的解释是整体墙而不是主体墙,即应考虑结构性的冷桥影响后的外墙的传热阻,例如砖混结构时按冷桥占25%
计,且满足传热阻0.52(㎡.K)/W;北墙的主体墙传热阻约1.0(㎡.K)/W南墙的主体墙传热阻约0.77(㎡.K)/W。我们的问题是:PKPM节能软件的还能否继续作为节能审查的依据吗?
答:可以。
24、照明节能标准的尺度不好掌握(LPD值的衡量)。
答:照明功率密度值(LPD)的确定,应按GB50034-2004第6章“照明节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本章第6.1.2至6.1.7条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章节没有列出的一些场所,设计时可参照该章节相类似的场所进行。
25、负荷计算只有额定功率而无其它数据,量否可作为一办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答: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第2.5.1条要求,负荷计算的主要内容有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尖峰电流。如负荷计算只有额定功率而无其它数据,是不完整的,应加以补充,完善。
26、电缆、导线载流量由于设计手册较多,差异问题如何解决、
答:准确值应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中的数据进行,也可参照04DX101-1《建筑电气常用数据》进行。
27、住宅设计中已有每户的容量要求,是否可以不用计算,可根据住户的需求再确定每个房间的照度。
答:住宅设计中每个用电容量应按省标DGJ32/J11-2005《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第3.2.1条规定进行,户内照明设计可按DGJ32/J26-200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第10.1.5.3条规定进行。
28、照明灯具镇流器的选用是否作审查要求考虑。
答:照明灯具镇流器的选用是部节能检查明确要求的项目,应按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3.3.5条规定进行,设计图中应标注,施工图审查也应检查。
29、内保温常州是否允许采用,若限制采用,何时限制?
答:可以采用内保温,但应采用满足防火、防毒等要求的板材保温材料,且要做好冷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