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小学一类组秩序册 下载本文

2012年海珠区中小学生运动会

小学田径比赛

秩 序 册

(一类组)

海珠区教育局

主办单位:

海珠区体育发展中心

比赛时间:2012年10月23日(全天)、24日(上午)

比赛地点:海珠区宝岗体育场

2012年海珠区中小学生运动会

小学田径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体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海珠区中小学体育教研会、海珠区宝岗体育场、

广州市第五中学金冠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 10月23、24、25日 注:10月23日(全天)、24日(上午)为一类组别、民办组别的比 赛时间。 10月24日(下午)、25日(全天)为二类组别、三类组的比赛时间。

四、比赛地点:海珠区宝岗体育场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方案: 各类组别参赛学校:

(一)一类组别参赛学校(26所,全校学生人数770人以上):

晓港湾、逸景、万松园、红棉、大元帅府、金碧、江新一、昌岗中、实验、前进路、宝玉直、昌岗东、同中一、菩提路、梅园西、赤岗、客村、宝实、五凤、晓园、卫国尧、实验二、石溪、瑞宝、新港路、新港中

(二)二类组别参赛学校(24所,全校学生人数769至600之间): 海富、工小、江新二、大江苑、汇源、培红、聚德东、东风、赤沙、赤岗东、晓港东、怡乐路、三滘、绿翠、金影、聚德西、晓港西、南洲、南边路、江南大道中、滨东二、凤江、邓世昌、后乐园

(三)三类组别参赛学校(21所,全校学生人数599人以下):

南武、新民六、镇泰、土华、南燕、北山、瀛洲、海联路、基立道、江海、黄埔、同福西、瑞康路、鹤鸣五、仑头、知信、南武实验、龙潭、滨西一、琶洲、新洲

(四)民办组别学校(24所,所有民办学校):

中大附小、华怡、广州大道南、海珠小学、北大附小、珠江、春晖、康乐、金雁、红星、博爱、育华、同心、金鹰、春华、华立、奥通、万翔、东风二、龙涛、华光、龙海、龙华、华洲实验

六、各类组别比赛及项目:

(一)甲组:2000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出生。(男女相同) 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女子8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垒球。

(二)乙组:2001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出生。(男女相同)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米栏、跳高、跳远、垒球。 (三)丙组: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男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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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垒球。 (四)丁组: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男女相同) 60米、100米、200米、跳高、跳远、垒球。

(五)团体项目:4×100米混合接力(不限年龄组别) (六)超龄学生运动员:如有超出甲组年龄段的在校在册就读学生要参赛,就必须在网上报名之前带齐有关资料到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赛。甲组超龄范围为: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大于此年龄范围的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所带资料:第二代身份原件、学籍册、学校证明)。

(七)各别项目注意事项: 1、栏高、栏距

100米栏:高83.8厘米,栏距8米,起跑线至第一栏距13米。 80米栏:高76.2厘米,栏距7.5米,起跑线至第一栏距12米。 2、各组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距离定为2米。

3、三级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距离定为:女子7米;男子8米。 4、接力项目每校只能报一支接力队,接力队由两男两女运动员组成,接力顺序前两棒为女生,后两棒为男生。(不限年龄组别)

七、参赛办法及时间: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具有该校正式学籍和第二代身份证,并将所报名参赛学生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交组委会,参赛学生须思想品德好,文化课成绩合格,身体健康。

2、参赛人数:甲组男、女各报3人,乙组、丙组、丁组男、女各报2人,四个组别共18人,各学校由1名主管行政担任领队,各组别指导老师1名。

3、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4、已转到区体育实验学校的体实生(指田径项目)一律代表原校参赛,不占原校名额。(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否则多出人员将自动删除。)

5、各校必须做好参赛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确保每位参赛的学生身体健康。学校须填写《参赛学生身体情况一览表》并盖章。

6、各参赛学校负责为学生购买保险,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和比赛期间)”,无购买保险不得参赛。

7、比赛只接受网上报名,各参赛学校登陆http://www.ydh.cc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日下午5点前(全天24小时通网)。逾期不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资料。

8、所有参赛学校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该校的报名表(并盖章)于领队会前交到局体卫艺科备查,逾期不交作不参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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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比赛与计分办法:

1、采用国家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和领队会所通过的径赛须知决定执行。

2、比赛检录时,学生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径赛项目提前10分钟在检录处进行检录,田赛项目提前15分钟在比赛场地进行检录。接力项目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能参赛。同时学校必须把保险单据复印件交到检录处存档。

3、60米、100米设预决赛,其余竞赛项目采用一次决赛形式进行。 4、凡田赛项目报名人数超过14人(包括14人),设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丈量。(以报名人数为准)跳高使用海绵垫进行,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及合格线标准详见附件。田赛项目录取前三轮最好成绩的前六名参加后三轮的比赛。

5、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不同组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不足6人报名参赛的项目减一录取,不足2人报名参赛的项目将取消该比赛项目;凡打破区最高纪录,每人每项一次性加7分。

6、如团体总分相等时,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此类推。

7、各校要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大顶小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所得成绩,追究学校带队领队和教练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区。

8、径赛项目提前1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田赛项目提前15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

九、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

⑴一类组别团体奖励前八名。 ⑵二类组别团体奖励前八名。 ⑶三类组别团体奖励前八名。

⑷民办组团体奖励视报名情况而定。

2、各单项奖励前六名,接力项目奖励前八名;民办组视报名情况而定。 3、凡获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学校,每组别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一名,如有运动员破纪录,将根据破纪录人数增设“优秀指导老师奖”名额。(注:以报名表教练一栏为指导老师,请各校认真填写,无填写将不予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十、经费:参赛经费各校自理,大会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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